本人租客發現客廳及飯廳十多塊 (60cm x 60cm) 地台雲石磚因天氣突現轉冷而爆裂及凸起, 導致傢俱,電視等不停搖動, 行走時更非常不便及擔心雲石裂痕弄傷。
但業主兩星期也不上門了解問題及主動跟進, 本人多次致電業主, 希望可以達成雙鸁的解決方法, 但業主只是把這結構性問題推在租客及管理處身上, 想置身事外, 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請問如業主沒有保養及適當維修,不能提供一個適當的居住單位,是不是違約,本人是否可要求退租及取回按金, 更保留要求業主賠錢(如搬遷費)的權利?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