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遠雄人壽的高階主管 :
以下這段法條是貴 公司之新薔薇險種,保單條款第21條所示 :
<被保險婦女於第十保單年度屆滿時仍生存且契約仍有效者,如本項保險金之累積給付金額未達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時,本公司應給付其差額。>
請問 : 1.生育保險金,每胎為百分之ㄧ,若生兩胎,那公司是否會給付那未申請的
百分之三 ?
2.若被保險人為不再生育之女性,公司是否會在保單十週年時一次給付生育
保險金百分之五 ?
收錄日期: 2021-04-30 14: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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