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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區總辭無效推動民主原因:
(1)本港憲制並無所謂公投或變相公投機制,所以5名議員辭職,特區政府只是依法辦理補選;就算泛民陣營全數勝選,他們在選舉之中提出的訴求,政府並無實行義務。因此,參與辭職和補選的民主派人士需要向選民交代清楚若他們勝選而政府不理會其訴求,則他們會有什麼跟進行動:屆時會否發動23名泛民陣營議員總辭呢?若總辭和補選之後,政府仍然一意孤行,則還會有什麼行動呢?我認為民主派要講清楚,以免淪為為辭職而辭職、純屬擺政治姿態的操作,特別是安排選舉涉及逾億港元公帑的開支。
(2)這種帶有公投性質的政治動員,必須市民廣泛參與才有意義。公投一般都是針對特定議題投票,對公民參與的門檻要求較高。以台灣的公民投票為例,「投票人數達全國(即整個台灣)、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一半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一半同意者,才算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一半同意者,均為否決」。由於門檻高,由2004至去年,台灣曾進行過6個公投案,都因為投票人數未過半而失敗。
本港過去3屆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率,分別是2000年43.57%、2004年55.64%、2008年45.2%,其中04年較高的投票率,被認為是2003年七一50萬人大遊行的效應所致。補選投票率高低,關乎投票結果的權威,以及顯示市民關鍵性表態的重要。補選投票率之高低,民主派的議題能否感動市民,動員市民出來投票,是重要因素;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建制陣營會否全力參與補選,配合民主派的政治動員,把市民都「谷」出來投票。
若建制陣營冷待補選,不配合演出,沒有組織對組織的對抗動員,縱使有名不見經傳的其他人參選,整個選舉宛如民主派候選人唱獨腳戲,投票率難以扯高,選舉結果的意義也大大降低。最消極情下,事態有可能以鬧劇收場。因此,民主派這次辭職、補選的政治動員,能否在形式上成功,與建制陣營的參與程度息息相關。
(3)公民黨和社民連的主觀設計,是以單一議題形式為補選定調。但是選戰熱烈開打之後,有關議題肯定五花八門,並非任何人可以控制,若認為透過操控議題就可以實現主觀意願,可能是太樂觀了一點,例如選舉往往都會出現一些針對候選人的「黑材料」。一旦出面這類的情,選舉結果就很難解讀為完全只跟普選有關。
(4)市民除了顧及候選人的政治理念和立場,候選人的表現相信也會是考慮因素。公民黨和社民連初步提出來的5區辭職、補選名單,其中社民連3子過去1年多在議會的表現備受爭議,予市民的觀感,總的而言是負面多於正面。另外,社民連3子的極端政治立場和政治表演,在以往的選舉中,也只能得到最極端取態的5%至10%市民支持。他們之所以能當選,只是因為地區直選是採取有利於「可觀少數派」(substantial minority)的比例代表制而已。一旦舉行地區補選,由於每區只有一個議席,因此會變成單議席單票制的選舉。這樣的話,社民連3子的形象和表現,能否得到社會上取態溫和、但佔主流的選民支持,肯定是一大疑問。
若在辭職和補選中,參與的民主黨派未能全取5席,則所謂「公投效應」就不成功。而泛民陣營目前在立法會所擁有的23席的否決權也會拱手讓出,泛民派再不能制衡政府的政策。五局總辭實在令泛民派在推動民主方面的實力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