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解雇~我有冇權利去攞返D代通知金呀

2009-11-30 10:09 pm
本人於11月27被公司解雇~原因沒有沒有清楚說明~

我係係髮廊屋做recept~佢只係同我講話我要個客人等左幾分鐘~~

同冇同人客傾計~原本26日我係放假,但26日晚佢叫我同事打比我叫我上寫字樓

之後就話炒我~~27日上到去見我嘅並唔係老細~只係老細個仔~佢剩係問我

發生咩事咁我講左我知嘅野比佢聽~~咁佢就解釋左幾句~仲同我講唔好意思

咁即係件事唔關我事啦~咁點解要炒我呀(因為我知佢話唔到事所以我冇同佢嘈)~

最後佢講話會計返幾日錢比我同通知金妟D就過數比我~咁我就走~(其實我知道

唔關我事所以將我地嘅對話錄左音)~~但公司出嘅糧最終到係唔合理冇出通知金

只係出左26日錢同佣金~~但係我問返佢話我簽約果時~合約寫明話唔洗賠~~但係

我又冇份合約係手~~咁我想知我有冇權利去攞返D代通知金呀

回答 (2)

2009-11-30 11:39 pm
✔ 最佳答案
只要同同一僱主連續工作一個月或以上,
如僱主主動解僱下,僱員可享有七天代通知金,
如僱用三個月以上,僱員可享有一個月代通知金,
而合約也是跟勞工法例既最低標準,
如果合約不合理,即使有簽合約也無效,均以勞工處的法例為基準,
你可以先和你的僱主聯絡取回代通知金,
如果你僱主真的拒絕給予,你可以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組聯絡,
他們會透過勞工法庭去幫你追討有關欠薪的!
2009-12-02 2:58 pm
你可以上依個網到睇~佢好清楚寫到明~如你真係冇錯~最少都有7日可以攞~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d_whole.htm


收錄日期: 2021-04-25 0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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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30000051KK0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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