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letter

2009-11-29 9:36 am
請問各位 我公司要我上寫字樓簽warning
我知道只要有第3者證明我收倒warning letter, 就算我唔簽
呢封信都會有效 而家我好擔心
1.公司通常會keep幾耐record
2.如果我一路逃避唔上去簽 呢封信係咪表示唔生效
3.warning letter對我以後見工會唔會有大影響

回答 (2)

2009-11-30 4:23 pm
✔ 最佳答案
公司所發的警告信如果內容沒有爭議的,你是不可能拒絕接收的,你拒絕接收警告信無疑就是拒絕承認犯錯、拒絕公司給你改過機會!是可以直接導致:

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
2. 行爲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僱員參加罷工,並非僱主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的合法理
由。
注意: 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
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節錄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八章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除了於公司犯刑事罪行外,就以"故事不服從僱主合理合法命令"是最嚴重的過失了,是足夠理據作出即時解僱的行動,並且無須給予代通知金的。
若你認為警告信內容不實而拒絕簽收,結果導致被即時解僱的話,是可以到勞工處投訴僱主無理解僱。

1.公司通常會keep幾耐record
答:警告信是跟隨著個人僱傭記錄存檔的,僱傭條例有規定僱主必須保存在職員工僱傭記錄最少12個月,離職員工的僱傭記錄最少6個月。~~參考《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二章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2.pdf ,言而現今的人事檔案記錄一般都由電腦處理,一經輸入資料,是不會刪除的,也就是資料永遠保存在公司人事部的資料庫內,直到公司結束營業為止的機會較大。

2.如果我一路逃避唔上去簽 呢封信係咪表示唔生效
答:公司不再追究的機會是會存在的,但相當渺茫!最常見的處理方法如下:1.作出即時解僱;2.在見證人(一般是直屬上司)加簽證明將信交給你,你拒絕接收,他們都一樣將副本存檔,有見證人就一樣具有法律效力;3.把警告信副本作通告張帖於公司的公告欄上一段時間,讓全分司的職員作見證,只要保存公告副本存檔,也是足以證明你必定知道曾被警告。

3.warning letter對我以後見工會唔會有大影響
答:犯小錯小影響,大錯大影響,錯而不改的影響最大!警告信絕大部份都不會是發了就算,發信人是會跟進員工在接警告信後有沒有改善,一般會觀察一星期至兩、三個月不等。才決定作進一步行動:1.仍是繼續犯錯未必還有第二次警告已可作即時解僱;2.發第二次語氣較重的警告信;3.沒再犯相同的錯一段時間,就簽名寫明已有改善、存檔。

即時辭職不會是解決的方法,公司一樣可以在離職證明信上註明你曾犯了錯被警告!
2009-11-29 11:24 am
上去簽收law

warning letter基本上 對日後見工無影響

你離職 會出離職信比你 無人會知你收過咩warning letter


同埋你要知點解收warning letter姐

我都收過啦 因為新請黎個gm白痴 我唔比面佢
就借我唔再出席佢攪既陪笑例會 比warning letter law
之后個例會改由佢自己親身落黎閒談 唔洗一班人特登早返 再上office 再返舖頭

封warning letter 都係office keep 我只係去睇一睇簽收 內容係話我唔上例會
好似話收三封 可以無條件解僱 ... 不過好難作多兩封比我姐.....
之后就特登整個明加實減無法達標既薪金制 攪到我離意大增
我走左 間野都汁得 條gm都汁包袱
請幾個人黎做做我個位既野 攪笑

不過我諗返都覺做錯左 應該用d好d既解決方法 起碼直接同大老細講下


係未你做錯 ? 如果唔係 就算日后第間公司check到 你都可以直接講原因


收錄日期: 2021-04-16 00:05: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9000051KK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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