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法律人士幫手答?

2009-11-29 4:40 am
本人係A

間屋業權 - A17%, 父50% , 母33%

父母過世

但是只宣讀了父平安紙, 父業權50%歸A (律師話法庭要半年才生效)

母平安紙未宣讀 (因業權33%會權予其它2成員)

在父平安紙未合法生效前和未宣讀母平安紙之前, A 是否能夠合法把屋租出?
更新1:

A本人17%業權, A是否能夠合法把屋租出?

回答 (2)

2009-12-03 9:11 pm
✔ 最佳答案
不能。
物業中你沒有100%擁有權就不可能以單一你的意思為物業租出,如果物業還有其他人有擁有權,你必須要獲得所有人的同意才可出租。你雖然己繼承父親(B)的一部分,因為C份額(33%)還未被繼承,而且你只得17%+50%=67%業權,你因此並沒有可為物業做租約的全權。
參考: 個人意見
2009-12-02 2:13 am
NON-Legal opinions: 在父平安紙未合法生效前和未宣讀母平安紙之前, A 是否能夠合法把屋租出---似乎並不可行. 1. 父業權50%歸A, another 50%? 2.母平安紙未宣讀 (因業權33%會權予其它2成員)
Just personal opinion, no representative nor professional advice!!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25: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8000051KK0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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