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較同意何者:「沉默是金」或「沉默是罪」?

2009-11-28 11:06 pm
你們較同意何者:「沉默是金」或「沉默是罪」?

回答 (9)

2009-11-30 3:45 pm
✔ 最佳答案
(字數所限,分兩個戶口作答,此為第一頁)

哲道兄,我是NANKINGGUY,今次以[政治鬥爭理論]解題

沉默和金有何關係,與罪有何關係?

[金]者,實乃貨幣原理中之奢侈品貨幣主義之代名詞,乃係經濟工具
[罪]者,實乃中國兵學之源[司馬法](*1)中的製造意願差別演變成待遇差別下對大差別的意識形態之代名詞,乃係政治工具
[沉默]者,乃係語言之一種程度,即選擇以提出或不提出作為表達方法之選擇,乃係文化工具

文化是經濟營運的內容,經濟是政治鬥爭的內容,政治是軍事征服的內容
前者是生活,後者是生存,而人類的文明程度,就是軍政經的鬥爭使用文化為借口的程度如何,以及鬥爭又如何地回轉成文化的內容

為何[沉默]會是[金]?
金是奢侈品貨幣主義的代名詞,那麼奢侈品貨幣主義是什麼?
先參見
也就是,利用人們對貨物須要的必然次序的差別,把最後須要的精神文化物品奢侈化,以推動人們為了購買奢侈品而生產必須品,然後持有奢侈品者可以出讓奢侈品來回購必須品,那麼奢侈品貨幣,就是用這種非必須品,而隋社會發展會增值之文化,而且又難以偽做,易於保存之物--黃金作為結算單位,而對信貸消費型經濟的控制,就由黃金流量來控制
而白銀即不同黃金,非奢侈品貨幣,而是必須品貨幣的同義詞,即利用會制造收入的生意的分帳權及技物條件作為資產的交易貨幣,即人人若要維持拓展生意生產都必須購買之物,而購買後又可以回本能力,隨社會發展會增值之生產,而且又難以偽做,易於保存之物--白銀作為結算單位,而對信貸生產型經濟的控制,就由白銀流量來控制
而金銀雙軌運行,就可以調節泡沫促進消費,保障生產保障權益,社會基礎困乏即銀貴金賤,社會飽和即金貴銀賤,薪以金貼,稅以銀納,官府跟據市兌率買賣或毀製金銀及補貼其所代表的商品工業,就可實行社會主義的資本主義
地產,石油,糧食,科技,股票等-此為銀;豪宅,消費品信貸,爵位,軍火,毒品等-為金
不過此制度今日己被猶太集團瓦解歪曲成金銀循環貴而人賤的三軌制

而沈默跟奢侈品貨幣關係如何呢?
那就要從表達取捨的原理說起,精警的溝通其實是一種只把別人不知道的訊息表達,使別人因為資訊貧乏而衍生的觀念態度和行為方法透過知識增加而改變
的辦法,即在此情況下,只要達至無須改良的境界,就不須要再說話,即沈默為溝通之最奢侈品
如果人人都知道的說話仍然不停像發現新大陸地搶說,那就會貶低自己的思維高度,所以,每人只須要說自己思維高度最高之說話,從而達到個人定位之說話共同達至溝通合作,否則就會沈默,而沈默即是禮貌地表示:"別迫我講廢話"的意思,如果人人被迫被破壞說話定位,那最後只會淪為罵戰,辱智會議至產生偽承諾偽協議之大災難
即沉默在溝通生產上,就屬於金,調節溝通生產的奢侈品貨幣,任何表示停止表達的說話方式都可歸納為沈默,如轉移話題,講笑話等
而供應一段說話的產生,就是禮貌語交際語有趣話題等會話等必須品,使說話能夠發展以供應被高等表達或沈默來拒絕的平台,就是說話中的必須品貨幣
即話題在溝通生產上,就屬於銀,調節溝通生產的必須品貨幣,任何製做說話必要的說話方式都可歸納話題,如講膠野,禮貌流程,唱歌等
而沈默和話題雙軌法,就可以調節應說的話,達到完美的溝通

那麼沉默為何會是罪?因為金是罪!
上文說到,罪是一種政治工具,即制造對方行為的不合法性及制造屠宰對方合法性的工具,而政治的營運方法,就是差別立場,差別待遇,勾結下一個當權者殲滅上一個當權者從而提升地位,鎮壓再下一個可以取代者之學問
所以,制造不合法性的對象,就最重要地要鎖定在優秀者上,要令優秀者的行為不合法
而沈默,即是語言定位下一種以不想講低層次說話的表達手段,也就是說,沈默是一種証明自己不同其他弱智說話者的方式,是一種表示優秀的手段
人際關係中,當見到一個這樣的人,當然會用盡方法掠奪其沈默權,廢除沈默的合法性,迫其說弱智的說話,就可以把他的優秀權沒收,并使其的會話定位破壞而產生會議災難,毀滅性地打擊其生活運作,如果仍然沈默的話,就可以訴諸道德暴力,責罰他的沈默,這就是沈默是罪的道理

而罪本身也就是一種奢侈品,加罪是生產正義和地位的源,而正義和地位是一種精神商品,是用無數物質遣調下制造衝突才能生產出來的奢侈品,而且是人在有充足物質後會追求的下一樣東西,而且須要為了生產物質的合法性而爭取的一種邪惡奢侈品貨幣,這就是罪是金的道理

這就是沉默是金,沉默是罪的究竟真相
不過究竟真相通常以密碼方式記錄在文字之中(*2)
故一句子的內在意思通常被表面意思掩飾,而沉默是金,沉默是罪的表面意思就變成[遇到不公時,究竟應該挺身而出還是明哲保身呢?]






                《聲明》











     按香港法律第五百二十八章,本篇屬版權法下受保護作品。




(第一頁完,待續,子戶續下頁)




2009-12-01 03:19:03 補充:
補充
嚴格來說,連結中之聖庫經濟是金銀錢三軌
金-奢品(價值容器)
銀-資產(生產設施)
錢-消耗(貨幣民主)
以上金銀二軌只是為了答題而省略

2009-12-15 21:20:02 補充:
pppoookkk555兄,何知道數學中[絕對值]的意思?
參考: 我係NANKINGGUY
2009-12-10 9:33 am
致K.W. Wong:

有個問題。

沉默是「趨向0」的外人為表現
為何是「趨向0」?沉默不只是維持現狀嗎,不是應該有比它更低的例如破壞等的發洩熱能方式嗎?那不就等於不是建設便有罪嗎?

2009-12-12 18:58:22 補充:
追問一下:

首先,你的意思是否:外人為表現=能量的發洩
外人為表現值為低=有罪
若是的話,我從你的意思,[所以有罪]中的罪是否不是由人定斷,也就是說[沉默是罪]的罪不是我們普遍認識的罪。
原因是普遍認知的罪,破壞是有罪的,例如殺人,但破壞是能量大的表現->高外人為表現值->沒罪

那這個罪是因甚?

事實上,在現實中的所謂「破壞意義」與「破壞本身」自己存在著「不(反射)」現象。
這句我不大明白
2009-12-07 2:22 am
其實沒有金,也沒有罪。

沉默與否,決定權在自己手,為何要去管對與不對,什麼金什麼罪?
無論在任何埸合,如果你認為這樣就適合,如果你不敢說,如果你不想說
那就不說吧!
想說的話,就說吧!
why not?
什麼哲學﹑什麼理論
都不是左右人自由思考的理由。
參考: 我自己
2009-12-07 2:08 am
道理正正與 水能載舟 亦能覆舟
所以要視乎在什麼情況啦!
2009-11-30 6:34 pm
看結果而定
有兩个結果: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前者是金,後者是罪
2009-11-30 3:46 pm
(第二頁,續上頁,我是NANKINGGUY)

(續上)
故兩者本無衝突
然而既然預設兩者必須擇其中,決定較同意何者
那就要找到值得比較之處,即應鼓勵沉默還是反對沉默

關於以上所說的沉默是金,沉默是罪的密碼方式背後意思上回答
在此就要看沉默的是何許人,如果是自命清高實則白痴的沉默者,故然要責罰其沉默,防止其扮有修養,貶低其他有智慧的沉默者,但如果是有智慧者被迫害,那就應出手相救
如果要答一個獨立於權衡環境的絕對性的答案,也就是社會必須二選一種應該有的預先約定作為其他行為的平台,那麼,我認為先選[沉默是罪]作為約定,因為這個社會現在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尚未發展到善惡分明的集體判斷力,所以不應該容許有借沉默來扮脫俗的人出現來破壞溝通原理,而真正有智慧的人,大可以以銀代金,以其他精警的表達語句來取代沉默,待世界修成正果時,再發揚[沉默是金]的溝通烏托邦不遲

而關於[遇到不公時,究竟應該挺身而出還是明哲保身]這個密碼方式表面意思的回答,那就全取決於經營正義的戰略下,敵人是否符合當時選擇之最重大作戰對象,而戰略對象以外的人,都應不同程度的聯合,建立自己的敵友供應,而在現世近親迫害主義的文化下,敵友供應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遠交近攻,聯合陌生人來對抗近親,那麼,就遇到親人欺壓時,就千萬要抵抗到底,而被陌生人迫害,就應該明哲保身,然後再屈自己的親人才是門口狗,這事實上也是大部分香港人的咀臉,而不屑做這樣的話,最後只有淪落到被自己的親人從生活作息流程的合法權利到生涯規劃上被抵押把柄迫死,成為廢人
如果要答一個獨立於權衡環境的絕對性的答案,也就是社會必須二選一種應該有的預先約定作為其他行為的平台,那麼,我認為在這層面下就應選[沉默是罪],因為這是一種公義,一件事先表達并無死,相反沒有這個文化世俗權利,即受害者的委屈就無從申張了,我想這也是一件無須討論的公理了,因為故作理性討論一個肯定的公理,相等於真相倒退,比如六四時,由討論應該如何向被殺者交待>幾年後,討論軍人殺死學生是否恰當>現在的,討論軍人有沒有殺人>未來的,鋪張地調查偽做六四軍人殺人証據的恐怖分子是否浪費公帑

最後解釋文章開頭,為何要以[政治鬥爭理論]來解題呢?
這就關乎政治鬥爭乃係達爾文主義下對人類一切行為的歸納法,而沉默,罪和金的最重大意義就是人類行為有關生存的工具


(*1)司馬法是給武將看的,仁本第一所說的"如果對方有仁際關係不好或者違反公義,就用武力伐之,以正真理"的軍事第一定理
深入看,隱藏意思就是"如果想統治別人,就要令別人的意見與自己有分別,并通過軍事行動使其失去仁際關係和公義"這才是軍事的終極原理
(*2)任何重大書籍如以上的司馬法都是有密碼特性的,即同一文章具有多層次意思使多層次智商的人看到不同的道理,從而影響社會人口比例中行為方法差別而制造衝突,將衝突的時間的插入歷史發展鐵律中從而變成曆法,制造預言并自我實現的極大暴力,而把這個現象做得最出神入化的,就是涵一切從天文哲學到文學經濟資訊分類於一身的聖經,成為萬世奇書



                《聲明》





     按香港法律第五百二十八章,本篇屬版權法下受保護作品。


(第二頁完,全篇完)
參考: 我係NANKINGGUY
2009-11-29 12:47 am

荀子勸學篇:
不問而告謂之傲,問一而告二謂之囋。傲、非也,囋、非也;君子如嚮矣。

2009-11-29 12:24 am
我認同「沉默是金」和「沉默是罪」,他們是各自包含某種特定情況的,其實沒有矛盾。

在人為的社會中,溝通以「人為」為主,而「人為」又可以分成高中低等級。「沉默是金」,形容的是某人處於「低等級人為溝通」下保持沉默(包括動作靜止),那麼便可以判斷那個沉默的人有如「在金屬中金的排行」。

「沉默」現象,只會在人類思考中發生,若非思考又非溝通,那麼便自然會找辦法發洩熱能。

在人為的社會中,沉默是「趨向0」的外人為表現,但內人為表現卻趨向更多。罪,是人為值不夠的人接受的,可是人只能以「外表」決定某人的罪,所以沉默的人就可能因科技不達而被他人判成有罪。

沉默,從文中的意義可知,是內在的活躍。沉默的人思考能力優良;沉默的人也是社會中被忽視的。

2009-12-10 16:06:16 補充:
現實的能量是大於0的,破壞是能量大的表現,建設同樣是能量大的表現。

但由於人類的愚蠢,不知道定價於能量的方法,能量大竟然「被分為」建設和破壞。

已定價的物品被斷開某種力,其能量雖然上升,但是被人類「人為地視為」下降。事實上,在現實中的所謂「破壞意義」與「破壞本身」自己存在著「不(反射)」現象。

「趨向0」的能量價格少,比較起原狀態(能量輸入)低,所以有罪。

2009-12-12 20:13:59 補充:
殺人,犯罪者沒有得益,受害者生命終結無法有罪,確實與殺動物相若。

「在現實中的所謂「破壞意義」與「破壞本身」自己存在著「不(反射)」現象」

這是哲學常用的做法啊,你忘記了嗎?若故事中的愚蠢人做了些正確的事,結論會寫成「愚蠢的人其實並不愚蠢」,這次我是說「破壞的行為並不破壞」,表面錯,裡面對的句式。
參考: By K.W. Wong(自己)
2009-11-29 12:19 am
其實也沒有一種特定的答案,只看你正身處在什麼地方而已,好像在人人都在生氣

的時候,沉默就是金了,但是,人人都想你發表一下意見或什麼什麼的﹗你不作聲

,沉默就是罪了﹗
參考: 我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28: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8000051KK0083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