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房屋的物業權 (夫妻)

2009-11-28 7:01 pm
一間屋係20 years 前係 老公同老婆夾錢 買 (but寫老公的名)

而家,老公成日恐嚇 要趕老婆和2個女出街唔比佢地住

寫番個物業權 比佢媽媽 (即老公媽媽)


咁妻子可於法律方面 尋找稍忙嗎

回答 (1)

2009-12-07 6:08 am
✔ 最佳答案
妻子可於法律方面 尋找幫忙嗎?

答:可以是可以!不過要成功爭回業權的難度不少!

理論上妻子可以入稟法庭,要求法庭判決擁有物業的半份業權!但當然要有充足的證據去證明這是事實!
不過由於年代久遠的關係,相信要舉證並非易事!所以我說以這方法去爭取的難度相當大!

其實如果妻子跟丈夫的關係經已惡化,因問題中提及身為丈夫父親的人竟出言恐嚇妻女,揚言將她們驅逐出家門之外!則可想而知這人已無心盡為人夫和父親的本份!
那既然這男子如此絕情,棄妻女情誼不顧,那老實說這婚姻再維繫下去也是無益!我並非在教人離婚,祇是為著女兒能有更好的居住環境和生活方式,選擇跟這人分開可能更為適當!

直接跟對方離婚,反為更有機會藉著財產分配而得到這物業的業權!因為看來這男子無意爭取女兒的撫養權!那法官會傾向將居住的物業判給撫養子女的一方!
反正就算這妻子祇是打算依賴法律程序去解決,對方便可能立時惱羞成怒也說不定!所以理論上不管是採取法律行動還是選擇離婚,結果基本上都是相同的!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9: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8000051KK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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