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接到有來電顯示的電話騷擾怎麼辦?

2009-11-29 7:55 am
有時候會收到女孩子打來的電話或是只響一聲就掛斷要我回撥的電話(對方還是那些女生)~
對話都說認識我~但是我確定我不認識她..我都是在說我不認識~他一直再裝熟..說我忘記之類的~或是要我記住那號碼~說她換號碼了~(問題老子根本就不認識她)....之類的...(那些對話內容就不多說了~)

但是因為工作關係又不能說未接電話不接不回(不明號碼也一樣)~
接到又很煩~連接起來都不想~
更別提甚麼黑名單....

我想問的是有辦法根治嗎?
還是這種東西警察會受理嗎?

(對方有電話號碼唷~還嬌嬌的要我多打電話跟他聯絡...)

回答 (5)

2009-11-29 6:45 pm
✔ 最佳答案
接到電話騷擾應該怎麼處理?
若警方正在追查電話的來源時,要盡可能地誘導對方講下去,通常騷擾者愛誇誇其談,喜歡與順從的人交談。
應對騷擾電話秘笈
1、採取拍照、留言、調取來電記錄等方式收集撥打騷擾電話者的證據。
2、在得到警方支持的情況下,到電信局或移動公司查明騷擾電話號碼的用戶。
3、收集被騷擾電話損害健康的證明,以便起訴打騷擾電話者。

註 :
依照騷擾的內容決定觸犯的法規。
以電話騷擾他人應視其具體個案,認定騷擾程度有無達到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要件,:「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這時,可以先準備錄音器材,錄下恐嚇者的聲音後再報警,提出告訴。萬一對方不出聲呢?那就必須再加上其他條件,才有法可據。
若不是上述情形,則得再探討有無用脅迫方式以加害之意思通知他人,使生畏懼之心,尚非使人行無義務之事,亦沒有達妨害人行使權利。
若以自由選擇接聽電話或是不聽電話或將電話關機,或是變更電話號碼等作為,如被騷擾而受有精神上之痛苦或導致住居安寧之干擾,在"某種程度上"構成民法第184條或195條侵權行為之要件(但須負舉證任務),得訴求法院為損害賠償或停止侵害或回復名譽等判決。

例如騷擾者是被害人的親屬,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也就是說,如果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範對象,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通常保護令,如「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禁止相對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人為騷擾、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根據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可以請求賠償,不過,這必須先調通聯紀錄,舉證騷擾者。再舉證因為受到對方電話不斷騷擾,造成精神損害,須就醫治療索賠醫藥費。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0(c)條,任何人在無合理因由下,不斷打電話,旨在對他人造成煩擾或不便,或旨在令他人產生不必要的憂慮,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2個月。此外,基於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罪,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
2014-04-19 1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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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3 10:07 am
如果有一份事業
可以讓你每個月多增加1-10萬
且靠著團購商品 又可以讓你省錢
這樣的方法 是不是很吸引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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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9 8:23 am
HI~
看你的文,板大應該是做業務的吧,所以有電話一定要接

幾年前我買一隻手機....它有來電警衛喔
來電警衛~~只有儲存在電話簿裡的號碼打來才可以接通喔,
其餘的連響都不會響,手機便會直接掛斷了。
手機牌子是OKWAP(不知別家的有嗎),不過開機的速度很慢喔,
我每次等它開機都等到快中風了。
不過有一利就有一弊,看你怎麼想囉!
不過我接到像你講的這種電話,我都會跟他哈啦~~
生活苦悶有小姐跟你打屁還不好嗎?回撥就別理她了,因為電話要錢~~~
參考: 我
2009-11-29 8:21 am
那種技兩現在都一樣
色情電話或要賺你回撥的通話費
你的號碼可能在他們那裡有資料了
建議你換個號碼
或用手機設定拒接黑名單.或設定只不接無號碼的
至於警察....你去問看看吧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8: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8000015KK1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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