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現在可能會被 layoff.如真是無收入, 可怎樣?
答:假設真的不幸地失業導致無力應付還款,那債權人或會逼令你進入破產程序了!
這個就是做債務重組和債務舒緩的風險了,因還款期長達幾年(有時較四年破產期更長)!祇要當中一出現問題,如失業或染病難以工作等!便要立即進入破產程序而再無第二次重新安排債務的機會!
而之前辛苦還了的錢便變得完全無意義,因為最終仍是要破產!早知一早破產除了無需還款外(破產後收入要扣除生活費才將餘額還債),到這一刻已過了一年的破產期了!
但你不是說承繼某些資產嗎?是那一類的資產呢?如果你有某些有價值的資產,那將這些資產用來解決你的債務不就可以了嗎?為何仍要煩惱了!
除非你提及的資產是跟家人共同去承受一個物業業權!這物業你不能隨意地出售所以難以立即用來解決你的債務,對嗎?
如果我無猜錯,那當你的債權人知道你有這個有價值的資產,便會立即逼你甚至直接申請你破產,以圖充公這物業去抵償欠他們的債務!
在這個背景下你縱是轉名都於事無補,因為假設對方真的申請你破產!你在短期內進行的資產轉移行動,破產管理署都會視作無效!並認為你這是一個刻意轉移資產以逃避償債責任的行為,署方有權宣布這些轉移程序無效並全數追回所有權益外,還可以將你告上法庭!
但你在問題中提及的資料並不多,難以作出更深入的建議!可以補充多一些資料嗎?
如債務舒緩的還款額是多少?已包括所有債權人嗎?總欠債額又是多少呢?獲得的資產是那些?是那種情況下獲得呢?是個人持有還是跟其他人共同持有呢?
2009-11-27 22:13:00 補充:
樓主的欠債額達七十多萬,雖經一年還款後仍欠約六十萬,按計劃仍要供款三年?
可惜你現在面對失業和收入不穩的困境,如果你確是被裁員,而又未能於短時間內找到能繼續應付這些供款的工作和收入!
那看來要破產的機會相當高!
事到如今,你應該做好要破產的準備!
如不要再把現金存於銀行戶口內,跟家人聯名的戶口要立即取消和提清存款,保管箱內勿存放貴重物品,家中屬你名下的貴重資產儘快移走等!
否則當要到破產的一刻再去安排就太遲了!
2009-11-27 22:13:34 補充:
至於你提到令尊辭世後遺下的物業,因為他在世時未有立下遺囑,故現在要按一般遺產承辦的方式去處理!即是說直到這刻這物業仍未歸入你和家人的名下,仍然停留在辦理遺產承辦的手續,對嗎?
如果我無理解錯,那這點對你稍為有利!因為物業尚未正式屬你所有,在現階段你可以放棄繼承令尊遺產的權利,讓令慈和妹妹去繼承這物業不就了事?連轉名手續也可以省回!但假設這物業已歸你名下則行不通了!
2009-11-27 22:13:56 補充:
理論上當你的債權人得知你有機會繼承這個物業,是可以入稟法庭反對你放棄承繼這些遺產的決定!對方可以要求法庭頒令你要取回屬你名下的遺產,並將該些資產變賣以作償債之用!但首要條件是你的債權人知悉此事!並要獲法庭成功發出命令方有機會!假使真發生此事,你有庭上也可以向法官力證令尊生前已多次聲明這物業是歸令慈安老之用!法官未必一定會判你輸的!
2009-12-03 21:52:56 補充:
我有2個戶口, 一個用來出糧及還款, 一個是其他入數之用. 閣下的意思是除出糧用的, 所有的都不可有現金或銀行轉數, 是嗎?
答:當然!如果你有機會要面對破產的話,那當然是不要再有任何存款或財物出現在你的名下了!
物業是自住的. 因剛剛收到遺產承繼. 已是媽媽, 妹妹及本人的名下! 那可怎樣?
答:你們己正式在律師樓簽約成為這物業的業權人了嗎?律師樓已為你們完成樓契轉名的法律文件,讓你們簽署並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了嗎?
答案如果是,那即表示你們承繼這個物業的程序經已完成!
答案如果是否,那你仍然可以向遺產執行人或律師表明,你願意放棄承受令尊留下的所有遺產!那該些遺產便會由令慈和令妹去繼承!
2009-12-03 22:04:17 補充:
可否自行同債權人相討加長還款期?
答:可以嘗試一下!但機會並不高!因為債權人會顧慮還款期拖得太長外,假設你減少了還款金額後都依然未能應付呢?那到時結果不是一樣嗎?
還有, 是否只要每月可還款, 就算做 freelance, part-time 等都可不用破產?
答:雖然理論上你工作上的轉換會令債權人關注,但祇要你能應付每月還款額,那並無違反還款協議又何需考慮破產的事呢?
2009-12-03 22:04:26 補充:
即現階段都是不可轉名. 那將來可有影響?
答:假設你順利完成債務紓緩,無需進入破產程序!那你當然可以隨時將物業或資產轉名!
不能轉名是針對你會申請破產而言,因會被署方追究轉移資產避債的責任!如果你從未涉及破產,那自然不受限制!
再假設你依然每月如期還款,並未中斷!那你亦可以在現階段將物業轉名!但有一風險是當萬一真的被債權人要求破產時,你將物業轉名的行為便是非法轉移資產避債的事實!因為按理你有物業應該將業權售出將得來的款項還給債權人!債主可不會理會你的物業是否作為自住用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