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啲韓非子的文言文

2009-11-26 3:33 am
我想要啲韓非子的文言文,要有注釋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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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啲文言文

回答 (3)

2009-11-26 3: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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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說疑]
原文:
人 臣有 五 奸 , 而 主 不 知 也 。 為 人 臣 者 , 有 侈 用 財 貨 賂 以 取 譽者 , 有 務 慶 賞 賜 予 以 移 眾 者 , 有 務 朋 黨 徇 智 尊 士 以 擅 逞者 , 有 務 解 免 赦 罪 獄 以 事 威 者 , 有 務 奉 下 直 曲 、 怪 言 偉服 瑰 稱 、 以 眩 民 耳 目 者 。 此 五 者 明 君 之 所 疑 也 , 而 聖 主之 所 禁 也 。 去 此 五 者 , 則 譟 詐 之 人 不 敢 北 面 談 立 , 文 言多 、 實 行 寡 、 而 不 當 法 者 不 敢 誣 情 以 談 說 。 是 以 群 臣 居則 修 身 , 動 則 任 力 , 非 上 之 令 、 不 敢 擅 作 疾 言 誣 事 , 此聖 王 之 所 以 牧 臣 下 也 。 彼 聖 主 明 君 , 不 適 疑 物 以 闚 其 臣也 。 見 疑 物 而 無 反 者 , 天 下 鮮 矣 。

故 曰 : 孽 有擬 適 之 子 , 配 有 擬 妻 之 妾 , 廷 有 擬 相 之 臣 , 臣 有 擬 主 之寵 , 此 四 者 國 之 所 危 也 。 故 曰 : 內 寵 並 后 , 外 寵 貳 政 ,枝 子 配 適 , 大 臣 擬 主 , 亂 之 道 也 。 故 周 記 曰 : 『 無 尊 妾而 卑 妻 , 無 孽 適 子 而 尊 小 枝 , 無 尊 嬖 臣 而 匹 上 卿 , 無 尊大 臣 以 擬 其 主 也 。 』 四 擬 者 破 , 則 上 無 意 、 下 無 怪 也 。四 擬 不 破 , 則 隕 身 滅 國 矣 。

譯文:
臣子中有五種奸邪行為,而君主卻不曾識別。做臣子的,有濫用財物行賄來騙取聲譽的,有致力於獎賞賜予來拉攏民眾的,有致力於結黨營私網羅智士來胡作非為的,有憑藉免除賦役,赦免罪犯來提高聲威的,有致力於迎合下屬而顛倒是非和用危言聳聽,奇裝異服,漂亮稱號來惑亂人們視聽的。這五種人,是明君所疑慮,聖君所禁止的,去掉這五種人,那麼詭辯和奸詐的人就不敢在君主面前亂說亂動了。而好話說得多,實事做得少,行為不合法令的人,就不敢歪曲事實來誇其談了。因此,群臣閒居時就會加強自身修養,辦事時就會盡力守職,沒有君主的命令不敢自作主張,亂說亂動,這是聖明君主用來駕馭臣子的辦法。那些聖明的君主,並不局限於在可疑的事上觀測臣子。見到可疑的事而不反過來聯繫到其他事,弄清真相的,是天下少見的。



所以說:庶子中有和嫡子行事一樣的人,配偶中有和正妻尊榮相等的妄,朝廷中有和國相權勢相同的大臣,臣子中有和君主地位相似的寵臣,這四種情況,是使國家陷於危險的根源。所以說:內廷的寵妃與王后並列,外朝寵臣和君主爭權,庶子和嫡子匹敵,大臣和君主相似,都是通向禍亂的必由之路。所以「週記」上說:「不要抬高妄的身價而壓低正妻的地位,不要降低嫡子的地位而抬高庶出者的身份,不要推重寵臣而使他們與上卿匹敵,不要因為尊敬大臣而使他的權勢與君主相當。」上述四種混淆上下關係的做法一旦被摧毀,君主就沒有顧忌,臣下就沒有邪行; 這四種做法要是不被摧毀,便會以君主身死,國家滅亡而告終。
2009-12-07 6:45 am
韓非子 [說疑]
原文:
人 臣有 五 奸 , 而 主 不 知 也 。 為 人 臣 者 , 有 侈 用 財 貨 賂 以 取 譽者 , 有 務 慶 賞 賜 予 以 移 眾 者 , 有 務 朋 黨 徇 智 尊 士 以 擅 逞者 , 有 務 解 免 赦 罪 獄 以 事 威 者 , 有 務 奉 下 直 曲 、 怪 言 偉服 瑰 稱 、 以 眩 民 耳 目 者 。 此 五 者 明 君 之 所 疑 也 , 而 聖 主之 所 禁 也 。 去 此 五 者 , 則 譟 詐 之 人 不 敢 北 面 談 立 , 文 言多 、 實 行 寡 、 而 不 當 法 者 不 敢 誣 情 以 談 說 。 是 以 群 臣 居則 修 身 , 動 則 任 力 , 非 上 之 令 、 不 敢 擅 作 疾 言 誣 事 , 此聖 王 之 所 以 牧 臣 下 也 。 彼 聖 主 明 君 , 不 適 疑 物 以 闚 其 臣也 。 見 疑 物 而 無 反 者 , 天 下 鮮 矣 。

故 曰 : 孽 有擬 適 之 子 , 配 有 擬 妻 之 妾 , 廷 有 擬 相 之 臣 , 臣 有 擬 主 之寵 , 此 四 者 國 之 所 危 也 。 故 曰 : 內 寵 並 后 , 外 寵 貳 政 ,枝 子 配 適 , 大 臣 擬 主 , 亂 之 道 也 。 故 周 記 曰 : 『 無 尊 妾而 卑 妻 , 無 孽 適 子 而 尊 小 枝 , 無 尊 嬖 臣 而 匹 上 卿 , 無 尊大 臣 以 擬 其 主 也 。 』 四 擬 者 破 , 則 上 無 意 、 下 無 怪 也 。四 擬 不 破 , 則 隕 身 滅 國 矣 。

譯文:
臣子中有五種奸邪行為,而君主卻不曾識別。做臣子的,有濫用財物行賄來騙取聲譽的,有致力於獎賞賜予來拉攏民眾的,有致力於結黨營私網羅智士來胡作非為的,有憑藉免除賦役,赦免罪犯來提高聲威的,有致力於迎合下屬而顛倒是非和用危言聳聽,奇裝異服,漂亮稱號來惑亂人們視聽的。這五種人,是明君所疑慮,聖君所禁止的,去掉這五種人,那麼詭辯和奸詐的人就不敢在君主面前亂說亂動了。而好話說得多,實事做得少,行為不合法令的人,就不敢歪曲事實來誇其談了。因此,群臣閒居時就會加強自身修養,辦事時就會盡力守職,沒有君主的命令不敢自作主張,亂說亂動,這是聖明君主用來駕馭臣子的辦法。那些聖明的君主,並不局限於在可疑的事上觀測臣子。見到可疑的事而不反過來聯繫到其他事,弄清真相的,是天下少見的。

所以說:庶子中有和嫡子行事一樣的人,配偶中有和正妻尊榮相等的妄,朝廷中有和國相權勢相同的大臣,臣子中有和君主地位相似的寵臣,這四種情況,是使國家陷於危險的根源。所以說:內廷的寵妃與王后並列,外朝寵臣和君主爭權,庶子和嫡子匹敵,大臣和君主相似,都是通向禍亂的必由之路。所以「週記」上說:「不要抬高妄的身價而壓低正妻的地位,不要降低嫡子的地位而抬高庶出者的身份,不要推重寵臣而使他們與上卿匹敵,不要因為尊敬大臣而使他的權勢與君主相當。」上述四種混淆上下關係的做法一旦被摧毀,君主就沒有顧忌,臣下就沒有邪行; 這四種做法要是不被摧毀,便會以君主身死,國家滅亡而告終。
參考: Yahoo!
2009-12-06 11:11 pm
韓非子
愛臣
愛臣太親,必危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主妾無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臣聞千乘之君無備,必有百乘之臣在其側,以徙其民而傾其國;萬乘之君無備,必有千乘之家在其側,以徙其威而傾其國。是以姦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敗也。將相之管主而隆國家,此君人者所外也。萬物莫如身之至貴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勢之隆也,此四美者不求諸外,不請於人,議之而得之矣。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則終於外也。此君人者之所識也。

昔者紂之亡,周之卑,皆從諸侯之博大也;晉之分也,齊之奪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夫燕、宋之所以弒其君者,皆以類也。故上比之殷、周,中比之燕、宋,莫不從此術也。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盡之以法,質之以備。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謂威淫,社稷將危,國家偏威。是故大臣之祿雖大,不得藉威城市;黨與雖眾,不得臣士卒。故人臣處國無私朝,居軍無私交,其府庫不得私貸於家,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是故不得四從;不載奇兵;非傳非遽,載奇兵革,罪死不赦。此明君之所以備不虞者也。
三守
人主有三守。三守完則國安身榮,三守不完則國危身殆。何謂三守?人臣有議當途之失、用事之過、舉臣之情,人主不心藏而漏之近習能人,使人臣之欲有言者,不敢不下適近習能人之心而乃上以聞人主,然則端言直道之人不得見,而忠直日疏。愛人不獨利也,待譽而後利之;憎人不獨害也,待非而後害之;然則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矣。惡自治之勞憚,使群臣輻湊之變,因傳柄移藉,使殺生之機、奪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此謂三守不完。三守不完則劫殺之徵也。

凡劫有三:有明劫,有事劫,有刑劫。人臣有大臣之尊,外操國要以資群臣,使外內之事非己不得行。雖有賢良,逆者必有禍,而順者必有福。然則群臣直莫敢忠主憂國以爭社稷之利害。人主雖賢不能獨計,而人臣有不敢忠主,則國為亡國矣,此謂國無臣。國無臣者,豈郎中虛而朝臣少哉?群臣持祿養交,行私道而不效公忠。此謂明劫。鬻寵擅權,矯外以勝內,險言禍福得失之形,以阿主之好惡,人主聽之,卑身輕國以資之,事敗與主分其禍,而功成則臣獨專之。諸用事之人,壹心同辭以語其美,則主言惡者必不信矣。此謂事劫。至於守司囹圄,禁制刑罰,人臣擅之,此謂刑劫。三守不完則三劫者起,三守完則三劫者止,三劫止塞則王矣。
觀行
古之人目短於自見,故以鏡觀面;智短於自知,故以道正己。故鏡無見疵之罪,道無明過之怨。目失鏡則無以正鬚眉,身失道則無以知迷惑。西門豹之性急,故佩韋以自緩;董安于之心緩,故佩弦以自急。故以有餘補不足,以長續短之謂明主。

天下有信數三:一曰智有所不能立,二曰力有所不能舉,三曰彊有所不能勝。故雖有堯之智,而無眾人之助,大功不立。有烏獲之勁,而不得人助,不能自舉。有賁、育之彊,而無法術,不得長生。故勢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故烏獲輕千鈞而重其身,非其身重於千鈞也,勢不便也;離朱易百步而難眉睫,非百步近而眉睫遠也,道不可也。故明主不窮烏獲,以其不能自舉;不困離朱,以其不能自見。因可勢,求易道,故用力寡而功名立。時有滿虛,事有利害,物有生死,人主為三者發喜怒之色,則金石之士離心焉。聖賢之撲淺深矣。故明主觀人,不使人觀己。明於堯不能獨成,烏獲不能自舉,賁、育之不能自勝,以法術則觀行之道畢矣。

問辯

或問曰:“辯安生乎?”對曰:“生於上之不明也。”問者曰:“上之不明因生辯也何哉?”對曰:“明主之國,令者、言最貴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若其無法令而可以接詐應變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責其實,言當則有大利,不當則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無以訟,此所以無辯之故也。亂世則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學非之,官府有法民以私行矯之,人主顧漸其法令,而尊學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文學也。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彀者也。夫砥礪殺矢而以妄發,其端未嘗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謂善射者,無常儀的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逢蒙不能必中者,有常也。故有常則羿、逢蒙以五寸的為巧,無常則以妄發之中秋毫為拙。今聽言觀行,不以功用為之的彀,言雖至察,行雖至堅,則妄發之說也。是以亂世之聽言也,以難知為察,以博文為辯;其觀行也,以離群為賢,以犯上為抗。人主者說辯察之言,尊賢抗之行,故夫作法術之人,立取舍之行,別辭爭之論,而莫為之正。是以儒服帶劍者眾,而耕戰之士寡;堅白無厚之詞章,而憲令之法息。故曰:上不明,則辯生焉。”


收錄日期: 2021-04-27 21: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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