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一起買房子..有關登記所有權人與買方的問題

2009-11-25 4:56 pm
最近和男友一起買了一間房子(我們都是公務人員),本來說好要用兩個人的名字登記,所以在跟建商簽合約時我跟我男友都是買方,在買賣契約上都有簽名蓋章。不過後來在辦貸款的時候,銀行說不動產的共購限定配偶或直系親屬,所以只好改把房子登記在我男友名下。現在建商拿了一張”以第三人為登記所有權人證明書”給我和我男友填,我男友變成登記所有權人也是買方,我也是買方。
我的問題是,我只是買方,我對房子有處分權嗎?還是我只負擔義務卻未享有權益?以後我如果再去買別的房子或貸款會不會有什麼影響(變成非首購)?還是應該跟建商重簽合約,讓我男友一人當買方就好了(貸款也是他的名字,但我會幫忙出錢)?貸款目前是還沒下來,要等房子登記人確定之後再繼續辦理,希望知道的人回答我一下囉…謝謝!

回答 (5)

2009-11-25 6:33 pm
✔ 最佳答案
Q1:我只是買方,我對房子有處分權嗎?
A1:房地登記是採取登記制,所以登記誰的就是誰有處份權。


Q2:還是我只負擔義務卻未享有權益?
A1:在辦理銀行貸款時,不確認銀行是否有要求你擔任保人,假設有,如果你的男友沒有繳貸款,那銀行催討的對象就是你喔。所以你自己要評估,過去我有一個朋友,類似這樣婚沒結,自已又要付貸款。但是因為聽你說是公務人員,應該銀行沒有請你擔任保人吧。

Q3:我如果再去買別的房子或貸款會不會有什麼影響(變成非首購)?
A3:原則上如果你要申請公務人員、勞工優惠房貸,因為夫妻視為一體,所以,只要有ㄧ個人擁有房地產就不能辦理優惠貸款。但是,日後你要購屋可以申請銀行方面的首購貸款。其差異,是優惠貸款政府有補助,銀行的沒有,也只是利率的高低。


Q4:還是應該跟建商重簽合約,讓我男友一人當買方就好了(貸款也是他的名字,但我會幫忙出錢)?貸款目前是還沒下來,要等房子登記人確定之後再繼續辦理,
A4:依據你的說法,以及我過去朋友的經驗,其實房地產過戶可以二人共列所有權人(就是這房屋你們二位都是所有權人,權利範圍各1/2),而且銀行貸款時也可以並列借款人及互為保人。
2014-05-18 3: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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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6 4:15 am
也贊成儘快結婚!目前針對您的利益,除了所有權登記男朋友外,可以請代書為您做[設定]--如此男朋友再未徵得您同意下,是不得處分產權的!即使結婚,也不鼓勵登記兩人名字,因為每人一生一次的出售自用住宅寬減額,對於土地增值稅影響甚鉅,一次就把兩人額度用完,殊為不智!
參考: 房地產近二十年經驗--阿川哥
2009-11-25 7:02 pm
最好趕快結婚! 如果男性變心...那問題就一大喔!

房地產是登記制,您雖然出錢,但是一點點權力多沒有! 請注意---

男主角比較會計較喔!
2009-11-25 5:31 pm
1.不動產買賣只認所有權人,也就是登記的人,所以你對房子並無處分權!也不會影響您日後要購買房子所要擔心的問題
2.是否要與建商重新簽訂合約都可以
3.若您擔心只負擔義務而享受不到權利其實有很多方式,譬如等貸款核定後您可以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或辦理預告登記或再辦理一次買賣請您男友過1/2產權給你...............等等因為過戶與抵押權並不互相牴觸喔!!
若還有問題可來信
參考: 建設公司上班的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32: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5000015KK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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