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這樣傷害一個女孩子!

2009-11-25 3:30 am
由於對法律完全沒概念的我,只能來這裡發問了!
她!年紀輕輕的.都還未滿18歲就跟了他.離家出走跑去跟他在一起!
交往了大約四年左右!(現在剛滿20歲)
男方平常沒啥在工作.後來因為各性不合跟男方劈腿吵架不斷!
女方卻發現懷孕了.因為不是第一次懷孕.怕以後會有不孕的可能性!
女方堅決要把小孩生下來(小孩目前已11個多月)!
在小孩還沒出世兩人就協議分手!
在幾個月前.小孩的生父卻突然的出現在她家.
跟她要錢.說如果不給就要跟他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女方沒錢給他又想留住孩子!就跟他說要告就去告!
結果事情就發生了一開始只是小孩的監護權.
後來因為男方一直要不到錢.竟然玩陰ㄉ!
由於男方之前把金融卡及存摺印章交由女方保管!
男方去大陸.每次都會交代他.有錢近來要把錢轉出去男方交代的帳戶.
當初的她並不知道這屬於洗錢的行為!如今男方卻因為錢都是她轉出去的!
反告他侵占.並告訴她.如果不給錢.就要告到底!
女方根本拿不出錢也不想給他!
男方竟威脅她說.妳是屬於共犯!如果妳說出洗錢行為!你也會有連帶責任!
如果妳被關了小孩怎麼辦!還是拿錢出來處理吧!
後來去到分局作筆錄!因為女方會擔心!找我陪同她去!
處理這件案子的警員卻說.第一次作筆錄可以找人陪同.第二次就不行了.把我給趕了出去!等她出來後!卻哭到泣不成聲!經由當事人當面向我訴說!
辦理案件的警員把矛頭都指向她.她說錢都是轉出去的.他根本連碰都沒碰過!
當初也不知道這是屬於洗錢的行為!她也說出了錢轉到了哪裡!
警員卻說錢轉到大陸去了根本無法查!所以責任都歸屬她!
我朋友(女方)說員警根本不像是問口供!
一直說她這樣不對那樣不行!甚至還跟她說.乾脆和解省得麻煩啦!
做個口供作了快三個小時!不像在做口供.像是在指責她的不是!
她一直在擔心如果她真的被判罪被關了.那可憐的小孩該怎麼辦?
每天吃不下睡不著.又不懂法律問題!更別說出錢請律師了!
我在旁看的也是心疼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像這種問題該怎麼辦?
有人可以幫幫我嗎?
更新1:

如此的警員真的公正嗎? 人民的保母應當是如此的嗎? 一個這樣年少無知的少女被利用. 最後得到的竟是如此的下場? 那位員警他真的擁有警察該有的公正無私嗎? 公理何在?天理何在?

回答 (6)

2009-11-25 5:47 am
✔ 最佳答案
首先我們先探討
所謂的侵占罪名的成立要件
依據我國刑法第三三五條第一項之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妳請注意以上前2個字
也就是意圖 也就是說妳朋友必須要有所謂的意圖
但是金融卡及存摺印章都是男方自己交由妳朋友的
所以你也可以請妳朋友快把東西還他

妳朋友在說時也可以說
當時是他叫我這麼做的
我也只是照做而已
我也沒有想這麼多
我也不知道錢到底是會到哪裡去

會想要你這麼說是因為
妳朋友年紀也還算小
所以所謂的辨識能力不算好
法官也會知道的

還有下次在做筆錄時你也要注意時間
因為做筆錄是不可以再夜間作筆錄的

至於小孩子的監護權
妳朋友也可以不用擔心
因為小孩子的監護權不會是南方的

第一
他們沒有結婚
所以小孩子的父親欄為 父不詳

第二
男方有案低在的話更不可能

下次你可以在他打來時先錄音或是有見面時也先錄音
因為妳們必須要收集證據

好好加油阿 有問題可以再提出來問阿
參考: 六法全書
2009-12-01 3:46 am
依民法1066條規定,女方得拒絕男方認領該非婚生子女的權利。換言之,男方無權爭取小孩的監護權的。
2009-11-26 3:14 am
直接去找立委 或是民意代表 

投訴媒體也可以

這事情看起來妳朋友是徹底輸了



叫妳朋友去套他的話(然後用錄音筆存證)

再步行 就把事情鬧大 大家一起做不了人
2009-11-25 4:05 am
版大你好:

下面那各是法律扶助基金會,你找時間打到相關縣市的分會詢問法律問題~
http://www.laf.org.tw/tw/taiwan_map/index.php

就當受教訓學經驗吧,男人在社會打滾數年都不見得能負起責任,更何況是未成年?

你朋友的無知自然要付出慘痛代價,然而你要想辦法讓她堅強~ 只要願意面對是可以想出解決方法的~

若你沒能力就找里長,或是市民代表 立委 社會局等人求助,因為你朋友軟弱,所以每個人都可欺負她,既然她目前無法改變性格,那就借外力讓事情獲得解決~
參考: 日後會殘酷獵殺垃圾性格男人的我~
2009-11-25 4:00 am
警察真的很XX= =。。。

我干願去監獄當獄率,也不乾警察。。。。
2009-11-25 3:50 am
真是濫人一堆

警察有可能為了省事而嚇唬妳的朋友

男方也會利用妳朋友對法律的不瞭解而想達到予取予求的目的吧

拿了一次就會有第二次~沒完沒了

如果是洗錢的問題~建議妳去諮詢律師

通常法院都會有免費的律師提供資詢服務

妳們可以去瞭解一下

年少不經事~希望能在錯誤中學到經驗

唉~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34: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4000015KK0641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