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錢債法庭-債務問題

2009-11-23 7:04 am
1)若被小額判定敗訴 , 須支付其債項 , 但敗訴人是一間有限公司, 其財政不能支付申訴人的債項, 會有什麼後果?

2)是否一日不將有限公司申請破產, 申訴人永遠有追究權利?

回答 (3)

2009-11-25 12:21 am
✔ 最佳答案
1. 簡單嚟講, 債主可以憑判令去追債. 通常有幾個方法:
a. "第三債務人的法律程序 (Garnishee Order)" - 係最簡單嘅執行判決途徑. 透過Garnishee Order 該第三方向欠債人付款嘅法律責任, 便變成直接向債權人付款嘅法律責任. Garnishee Order 最常用於將欠債人於銀行帳戶嘅款項扣押或凍結嚟還債俾債權人, 即係令銀行直接向債權人付款還債. 但Garnishee Order只適用於某户口及只係有效一次. 如果行使時戶口無錢就無用哂咗.
b. 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Writ of Fieri Facias) 通常係欠債人擁有汽車 , 傢俬 , 辦公室設備 , 電腦或藝術品等資產時使用. 即係任命執達吏 (bailiff) 去沒收該等物件或動產 , 並將之出售以償還欠款.
c. 申請將公司清盤.

2. 係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11-25 11:39 pm
咁專業問題好心你就問律師啦(如果有關大陸的人/物業,仲要揾有大陸律師牌先好問!香港有D律師都好吹水、什麼事都話得....)最經濟糸去揾議員辦事處的免费法律資詢!
獨立理財顧問及資深保險人
2009-11-23 6:30 pm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4: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2000051KK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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