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國內物業 + 受益人關係

2009-11-21 11:12 am
我想問下:
A 君係香港人,早年響深圳置業,之後返香港結婚生子,層樓租左俾人住
而家國內親戚(壞人,唔知有冇講大話)指明中國當局需要呈交文件證明樓宇屬於 A 君及其子女先可以承繼樓宇 ...

問題係:
A 君死後並無遺囑亦無DNA等文件証明子女乃是親生子女,點樣證明其親子關係?(有出世紙及死亡証)

有冇需要去律師樓辦理有關文件? (國內法律唔清楚,有出世紙唔係已經okay 咩?)

到底國內係唔係有條咁既法律要人俾呢 d 文件架?

如需要,收費又係點?

回答 (1)

2009-11-21 11:35 am
✔ 最佳答案
大陸物業是父妻共同擁有,因此A君配偶對於深圳物業是有擁有權的。在沒有遺囑下,死者物業A君妻子而及A君的直系親屬(A君父母及A君所生的子女)都有繼承權的。

死者在香港所有的直系親人要到有中國委托公證人的香港律師辦理繼承遺產聲明以及放棄遺產聲明(要繼承的親人做繼承聲明,不要的人辦理放棄繼承聲明,配偶不能放棄),你要帶備親人的證明文件:配偶結婚證明、子女的出生證明、證明死者父母的文件(例:出生證明)、死者死亡證。

親子關係是只有聲明的,亦可以在那些聲明書裡完成該證明。子女的出世紙己足夠。

辦理好繼承遺產聲明以及放棄遺產聲明書後,要到物業所在的省市的公證書辦理承辦。

上述純屬個人意見,請向中國委托公證人了解閣下在上述情況的法律權力,本人不為上述意見錯漏負責。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23: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1000051KK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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