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下:
A 君係香港人,早年響深圳置業,之後返香港結婚生子,層樓租左俾人住
而家國內親戚(壞人,唔知有冇講大話)指明中國當局需要呈交文件證明樓宇屬於 A 君及其子女先可以承繼樓宇 ...
問題係:
A 君死後並無遺囑亦無DNA等文件証明子女乃是親生子女,點樣證明其親子關係?(有出世紙及死亡証)
有冇需要去律師樓辦理有關文件? (國內法律唔清楚,有出世紙唔係已經okay 咩?)
到底國內係唔係有條咁既法律要人俾呢 d 文件架?
如需要,收費又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