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是否會用〞現世報〞來救人脫離末世審判?

如題:
主耶穌是否會用〞現世報〞來救人脫離末世審判?

如:是否會讓一個人今生的一切罪在死前都受到同等的苦難審判
以至於死後到審判主面前時,已償還所有的罪,而得到拯救?
想聽聽其它主內的想法~謝謝

參考經文:
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哥前.5)
更新1:

給一些搞不清楚狀況的基督徒 請就題回答,別打些有的沒有的,這裡是知識+,受限於問與答 你要是無話可答,不答還比有答顯出智慧,免得一出口就顯出愚妄 尤其是引用經文,凡妄用經文的就是與我為敵,你可能還搞不清楚至聖者對我有多重要 如果你想用你的妄想藉神之言使一個小孩跌倒 你就該先打聽一下那個小孩的父親是誰?

更新2:

TO PC36 很抱歉我這篇沒有打得很明白,因為我以為看的人會明白我在問什麼.......... 這篇的意思是:那個有罪的人,主耶穌是否會在他死前用環境使他受苦受難 以致於在他死後到主前,主會因他生前受過很多的苦,所以開恩赦免了他 所以說穿了有罪就是有罪,除了主耶穌的血能赦免人的罪,無其他方法可贖罪 可是基督徒也應該都知道:審判在主 現世報的意思是因為沒有活在神的律法中,導致一生不平安甚至不順 悲悲慘慘過一生,實際上並沒有在行為上去害到什麼人

更新3:

如果你還是看不懂,就請參考主耶穌對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路加.16) 償還的意思乃主因他受苦甚多,就開恩憐恤他對神的無知 我會問這問題是基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所求的那個禱告(路加.23) 因為按我所知,每個見証遇過神的人,都會捨棄不信歸向神 但事實是這世上有很多人都沒遇過神,所以我才會有這個問題想問問~

更新4:

然而經上也記: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所以我才會想問問其他主內的想法

回答 (9)

2009-11-24 12:04 am
✔ 最佳答案
簡單的說「不會」。

若受了苦難
還是繼續犯罪的
像是犯人出獄後又再犯的
有意義嗎...?

主 要人付出的代價是「悔改」
獻上「破碎的心、痛悔的靈」
那麼 主 在客西馬尼園中所受的苦
就有意義了....

「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是要人知錯
也有不少人刻意犯罪還是享盡榮華富貴的
當然是逃不了復活後站在審判欄前
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只有我們「悔改」
才是 主 真正想要的....

2009-11-24 13:48:10 補充:
有時「生前受苦」是 主 提供的一個機會
讓「罪人」(其實您我與所有人都是)產生悔改的意願
以及實際悔改的行為
獻上我們「破碎的心、痛悔之靈」
這樣才能承受「恩典」....

當然也有時生前受苦
是由於我們自己的選擇與行為所致
不見得與 主 有關
而「知罪」是悔改的首要原則
不論生前是否受苦
其實 主 都給了我們機會
在審判欄前 主 會很清楚的讓我們看到
什麼時候是我們有機會而卻沒有把握的....

若在世上真沒有機會悔改歸信的人
慈悲的 主 必然會保留一個機會給他們
彰顯 祂 的全能與公義....

2009-11-24 14:00:55 補充:
舉個例子好了~

如果一個人在世上的時間
從沒有機會聽聞 耶穌基督
因而沒有歸信
主 因此定這人的罪是合理的嗎?
我知道 主 不會這樣做的...

經文中所指「不信的人」
個人認為比起未歸信者
其實是口裡喊著「 主啊!主啊!」
但心裡與行為卻背離 主 道路的人為更甚啊....!

所以我們這些「聽聞」過 基督的人才當「儆醒」啊!
參考: 個人見證
2009-11-24 11:47 am
我說提亞阿 我還真的看不懂你的問題 ?
2009-11-24 3:47 am
這是很奇怪的說法
如果是這樣
那耶穌的救恩與人類又有何關係 ?
2009-11-23 8:06 pm
個人認為 沒有辦法

(羅馬書三章20節)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以弗所書一章7節)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希伯來書九章22節)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唯有 血能夠赦罪
而有罪的人 就無法進入神的國度
沒有任何義行 得以交換進天國的機會
更沒有任何責罰 得以讓人除罪
人必定按著自己行為受審 並且得到應得的代價
因罪被責罰本就是應當的 但 則責罰後 罪仍是在 !!!

(彼得前書二章20節)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 神看是可喜愛的。

2009-11-24 09:39:55 補充:
其實 苦難 並不代表任何的 贖罪或者是補償意味
若是未信主、未曾聽見主福音的人 依舊是如此
便按照個人的行為 定為有罪或為義
但 若是明白主真理的人
在世界上所經歷的一切 神一切都已經定義好了
端看如何選擇 神就按照所選擇的給予應得的物
苦難就是另外一個層面的恩典 (足以讓人在信仰上思考、改進)
若單論生活的辛苦與幸福 個人認為 這跟得救無關
世界的生活虧損 屬玲的生活 就必然加值嗎 ?

在世界所經歷的一切事情 就是要讓人 明白 應當如何敬畏神
傳道書的總結 → 人既無法猜透一切,就是無論何事,都應當敬畏神。
天下萬事,都有定期,神所安排,無人明白,但若是揣摩到了神,遵行就必得救。

生活的順遂與否 與得救無關
參考: 聖經, 聖經、感受
2009-11-22 12:03 am
據我淺見,是有可能
但重要的關鍵在於他得現世報中能不能領悟真理並棄邪歸正
並有信心領受救恩
因人得救不只是自己的改正
還需要恩典的臨及
如同嬰兒要長大不只他本身要有吸奶的能力
還需要有外來的幫助把奶放在他嘴裡才行。
你是有讀聖經的人 把重點放在效法耶穌的生命的功課裡
那才對你的生命有益
祝福你
2009-11-21 10:54 pm
  路加福音12章56節
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怎麼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呢?

2009-11-23 11:19:15 補充:
  箴言16章32節
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

2009-11-25 20:21:46 補充:
  馬太福音7章5節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馬太福音6章2節
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

  馬太福音6章5節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

  路加福音20章46節
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馬太福音23章27節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2009-11-25 20:22:56 補充:
  箴言16章32節
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
參考: 聖經, 聖經, 聖經, 聖經
2009-11-21 6:34 pm
在基督裡只有愛,而無懼怕。若基督教講求「現世報」、「還願」等等行為稱義,那基督教與一般傳統信仰有什麼差異呢?

但神會按照個人的行為(傷害他人、造成公共危險、引誘他人犯罪‧‧)適度的出手制止,以保護祂的兒女(信徒)部受影響,如同牧羊人保守羊群一般!

至於您所節選的經文是當時哥林多地區仍充斥著許多亂倫淫亂的行為,耶穌要哥林多教會請那些行為不檢點的人離開教會,免得教會其他信徒因為這些人而有壞名聲,而且也要嚴格遏止不良的行為會在教會中影響其他信徒,如同當年猶太人在迦南地被在迦南地人們所影響而遠離神,神不希望歷史重現!
所以神告誡哥林多教會時時要思想:甚麼是神所期待我們應有的行事為人(W.W.J.D.),所以神要逐出那些行為不檢點的人,保守其他的信徒在面對主面時不至羞愧。
2009-11-21 4:56 pm
新約恢復本:
林前5:3 我身體雖不在你們那裡,靈卻與你們同在,我已經審判了行這樣事的人,好像與你們同在一樣,
林前5:4 就是當你們和我的靈聚集的時候,在我們主耶穌的名裡,帶同我們主耶穌的能力,
林前5:5 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使他的肉體受敗壞,好叫他的靈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

2009-11-21 08:56:33 補充:
林前5:5
註1 把犯罪的人交給撒但,是為了管教。
註2 指情慾的身體,這身體該受敗壞。
註3 這主要的是指某種疾病的苦難。(林後十二7,路十三16。)
註4 在哥林多的信徒中間,這犯罪的人是個弟兄,他一次永遠的得救了,(約十28~29,)絕不會因犯任何的罪而沉淪。然而,因著他的罪,他犯罪的肉體必須受敗壞,藉此受管教,使他蒙保守在一種情景中,叫他的靈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

提供參考
2009-11-21 2:04 pm
聖靈說:



怪了


你們算哪門的基督徒?





聖經明記:


罪的工價乃是死





工價是【獲得】,不是【付出】



你們怎麼看聖經的?






明白後,你們準備謝恩吧


收錄日期: 2021-04-24 10:17: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21000010KK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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