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無可能呃到佢!因為你呢位內地女友急於同你結婚都一樣盤算緊婚後可以用夫妻團聚嘅理由申請赴港定居,所以諗住話嫌麻煩唔辦結婚登記,先排酒、同居呢一套她一定唔會滿意嘅!
兩年半前如果你確實是辦過結婚登記,係唔會再過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看來當時你是為了利益才答應和那女子結婚協助她申請來港,才認為那次是"假結婚"吧!但只要在國內民政部正式註冊或香港婚姻登記處註冊結婚,都是受婚姻法約束的,在法律面前是不容許你隨便說這是"假結婚",不算作已結婚,只要你再結婚就必定是重婚!
於國內你與其他女子有同居關係,你現任妻子一樣可以控告你和同居女友衊視婚姻法令你們雙雙入獄。香港很多正室都曾回國引用這法例令在國內包二奶的負心人與二奶入獄。所以如果你一日未和妻子離婚,除了重婚有罪外,與女友在國內同居都一樣有入獄危險。
未和國內妻子正式離婚,在香港註冊結婚,香港婚姻登記處一般是不會主動查你在外地有沒有結婚記,只要你作假宣誓聲明未結過婚就不難瞞過香港婚姻登記處為你和女友註冊結婚。但當你註冊後,你肯定是犯了重婚罪,但當時未有人揭發你而已。
你的情況是必定會被揭發的,國內妻子夠期要申請赴港定居,入境處就必定會知道她的丈夫重婚!而且她只要得到你重婚消息,於國內、香港都可以到有關部門舉報你重婚。
你唯一正確可行的方法,就是先和現任妻子離婚,才考慮和女友註冊結婚。
順便一說向入境處自首"假結婚",希望香港法院宣報你與國內妻子的婚姻無效呢一招惦唔惦(我見過在類似的問題上有人推薦用這一招),這一招是行不通的,很多中港婚姻不美滿的,企圖重婚的人都嘗試過用這方法,就是說對方為了赴港定居才和自己"假結婚",入境處必定是叫他回國內的法院自首去,因為你的"假結婚"是國內進行,香港不方便處理。返大陸自首"假結婚"?想試下於國內坐牢滋味的可以嘗試。就算是香港登記結婚,也不可能只聽片面之辭而斷定你和妻子是假結婚,其取證程序不會比正式申請離婚簡單了多少,而且當證明你確是假結婚意圖協助內地女子非法入境,你都一定要負刑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