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我還要不要去警局?

2009-11-20 5:03 am
我銀行帳戶遭盜用.已進入司法程序.於11月24日至苗栗地檢署開庭.但是我已有到其他分局作筆錄.這幾天又有收到其他警察分局的到案說明通知書.日期如下11月23日.11月26日.
問題1,那我是否還要到當地警局說明呢?
問題2.還要要打電話告訴承辦員警說明呢?
問題3.我是否要請律師呢?在庭上要說些什麼?(第一次上法院開庭)
問題4.我會不會要跑很多地檢署.還是能請檢察官幫我並案處理?
問題5.家中經濟狀況普通.請律師會很多錢嗎?還是有其他管道能幫助我?
請大大們 回答小弟的問題 解答我的疑惑? 謝謝

回答 (2)

2009-11-20 8:07 am
✔ 最佳答案
問題1,那我是否還要到當地警局說明呢?

A:原則上警方還是會要求到場

問題2.還要要打電話告訴承辦員警說明呢?

A:同上

問題3.我是否要請律師呢?

A:此部份須看個人重視程度

在庭上要說些什麼?(第一次上法院開庭)

A:審酌事實而述

問題4.我會不會要跑很多地檢署.還是能請檢察官幫我並案處理?

A:是要多次沒錯,併案處理須在觀看案情事實

問題5.家中經濟狀況普通.請律師會很多錢嗎?還是有其他管道能幫助我? 請大大們 回答小弟的問題 解答我的疑惑? 謝謝

A:費用每審級約6~9萬,依律師資歷等等而有所變動,如符合資格可以聲請法扶


2009-11-20 00:21:08 補充:
還有疑問歡迎到我部落格發問
參考: 自身事務所工作經驗
2009-11-20 5:17 am
版大你好:
根據已報導的新聞,是可以要求併案調查的,避免你到其他警察局又重複做筆錄~
下面那各是法律扶助基金會,你找時間打到相關縣市的分會詢問法律問題~
http://www.laf.org.tw/tw/taiwan_map/index.php
參考: news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32: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19000016KK0749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