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最近上警察局
因為他跟朋友偷了2支手機
他朋友報案才抓到人~~~
後來才知道是我朋友缺錢偷手機變賣~~賣了2450元
也有偷了他300元現金~~
後來報案上了警察局作筆錄,因為他剛滿18歲半年而已
警察又唸在他初犯 ~~所以筆錄幫他一個忙
就筆錄寫...警察是因為手機失竊抓到他
他後來有跟警察自首.他偷了朋友現金300元~~~
警察說罪不會很重,畢竟無前科~筆錄上又是作順手牽羊+自首
檢察官到時開庭時
就態度好點~認錯~
罪名頂多是假日輔導~~或是改勞動這樣~~~
他還是很擔心~~~
所以我就上來知識家問各位大大~~~
像他這樣子~如果真的要判...罪名會很重嗎????
罪刑大概在哪邊???
會關嗎? 還是真的向警察跟他說的..輔導或是可以改勞動??
不可能檢察官都這麼沒人情吧= =
更新1:
所以罪刑大概是什麼= =? 可以清楚一點嗎?
更新2:
沒阿.... 我是說 如果照他這個狀況的話... 罪刑大概會怎樣? 會有可能被關嗎?
更新3:
緩刑是什麼意思??? 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