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50元鈔票

2009-11-19 9:27 pm
請問舊ㄉ50元紙鈔要去哪裡換?

回答 (4)

2009-11-20 10:07 am
✔ 最佳答案
依「中央銀行法」第十三條規定,中華民國貨幣,由中央銀行發行。中央銀行發行之貨幣為國幣,對於 中華民國境內之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
第一條 本標準依中央銀行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紙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收兌:
    一、樣本券。
    二、已作廢之紙幣。
    三、故意損壞。
    四、故意剪挖、塗改或剝去一面。
    五、餘留部分未達二分之一。
    六、拼湊成張不能脗合。
    七、經火燻、火焚、水浸、油漬、塗染、腐蝕或其他情事,致不能辨認真偽。
第三條 紙幣無前條不予收兌之情形,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照全額收兌之:
    一、破損,但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
    二、破損,但片片能脗合。
    三、污損或燻焦,但簽章、號碼、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

第四條 紙幣無第二條不予收兌之情形,而有破損情事,其餘留部分在二分之一以上,未達四分之三者,照半額 收兌之。
第五條 紙幣遭火焚、水漬等原因,依肉眼或一般機器設備難以辨別真偽者,經有關機關(構)鑑定完成化驗,憑其證明核兌之。
第六條 硬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收兌:
    一、故意損壞。
    二、已作廢之硬幣。
    三、故意鑿蓋硬印戳記,致重量減少或形式改變。
    四、經火燻、火焚、水漬、油漬、塗染、腐蝕或其他情事,致不能辨認真偽。

第七條 硬幣自然磨損,致法定重量減少未達百分之五,而其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者,照全額收兌之。

第八條 硬幣遭火焚等原因,依肉眼或一般機器設備難以辨別真偽者,經有關機關(構)鑑定完成化驗,憑其證明核兌之。

第九條 申請第五條或第八條之鑑定,應依鑑定機關(構)之規定,繳納鑑定手續費。

第十條 申請第五條或第八條之鑑定,應填具申請書(附件),向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之金融機構申請辦理;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或硬幣,由申請人送(寄)達鑑定機關(構)。

第十一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不用身份證明直接請到各地台灣銀行換
2009-11-21 12:23 am
你的問題標題不清 其中答覆有兩種 :
一 是你擁有50元舊鈔要換現在使用之新台幣 可直接到台灣銀行兌換即可
二 是你要收集舊的50元紙鈔 你可到沽嶺街或集郵社 要多少有多少
2009-11-20 12:11 am
凡是政府遷台後所發行的錢幣( 含紙鈔、銅板),不於市面上流通後,均可至「台灣銀行」營業部兌換成現行貨幣。到台銀兌換時不用抽號碼牌,直接到換錢( 紙鈔換銅板、大鈔換小鈔...)的地方(通常在靠邊上),直接給他舊幣就會換給你了( 前年去換過-與營業員之間竟無須對話就換好了)。
參考: 自己去換過
2009-11-19 9:58 pm
可能要去台灣銀行或台企銀換了

要去之前先打電話去問看看好了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31: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19000016KK0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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