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我想買在台中市東區自由路雙十路隔壁是眷村改建的國宅,二手的! 有兩種坪數,相差不會超過100萬左右~一個是室內26坪,一個是室內30坪 應該是30年啦~打錯~!@@ 之前有去看一下自由路上的東京,可是他的公設太多東西, 我怕後續管理費維修費....很可怕!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這樣的想法對不對....該不該! 我自己的爸媽我當然懂他們是怕我被房貸壓的受不了,但我真的也想有個固定的房子....
更新2:
我是沒有打算要增添什麼家具,現在租房子的地方家具都是自己的 所以如果有了自己的房子我不會想馬上要換新的家具或是什麼東西 我會想有必要在換或有必要在買! 至於房子的名字當然會希望是登記在我的名下, 如果要登記在我男友名下,那分手當然看房子誰要拿, 不拿的那一方當然可以把自己已經附的拿回去!(這是我自己這麼想的) 當然我跟我男友再一起那麼久,中間的摩合期也很久,都知道習慣~如果有例外那...無言! 買房子是件大事,畢竟不是幾佰幾仟塊的事! 但這樣分析自己的費用,計畫自己的費用...我真的欠缺了什麼嗎? 真如我爸媽說的,考慮的太膚淺.太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