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和解釋20世紀期間英國管治香港行政的轉變??

2009-11-18 1:11 am
問題同上!!!
thz各界人士

回答 (2)

2009-11-22 7:10 pm
✔ 最佳答案
1843年4月5日,維多利亞女皇頒佈了《英王制誥》(Letters Patent,即"香港憲章"),宣佈設置"香港殖民地",確定了香港的地位和政權性質。與此相關,《英王制誥》規定派駐香港總督,授予其廣泛的統治權力,主要包括:

(1)港督有諮詢立法局後制訂香港法律和法例的全權;

(2)港督有權召開行政局會議,後者的任務是提供諮詢,協助港督制訂政策;

(3)港督有執掌和使用香港殖民地公章的全權;

(4)港督有代表英王授予私人或團體土地的全權;

(5)港督有權委任按察司及太平紳士;

(6)港督有將任何香港官員停職之權;

(7)港督有權赦免罪犯或減刑;

(8)港督有權赦豁免50鎊以下之罰金;

(9)香港所有文武官員和居民都應服從港督。

《英王制誥》規定了英國政府及香港總督統治香港的權限,對設立行政局、立法局也作了原則規定。

《王室訓令》(Royal Instructions)是1843年4月6日以英王名義頒發給首任港督砵甸乍的指示,主要涉及行政局及立法局的組成、權力和運作程序,以及港督在兩局的地位和作用,議員的任免,如何作出決議和制定法律等。《王室訓令》是對《英王制誥》的補充,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根據上述兩個命令,香港總督作為英國國王派駐香港的代表,擁有極大的權力。香港所有的官吏、軍民等都要服從他的管轄。他是行政局和立法局的當然主席。立法局通過的法案必須經過總督同意才能成為法律。他擁有香港三軍總司令的名義。此外,還有任命法官和其他政府官員、頒佈特赦令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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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8 1:25 am
英治初期

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不久,清朝道光皇帝由主戰轉向主和,派欽差大臣琦善到廣州與英軍談判。1841年1月琦善與義律在清廷與英國政府不知情下草擬《穿鼻草約》,並於1月20日由義律發出《給女王陛下臣民的通知》中,宣稱他和琦善之間「達成了初步協議」[24],其中包含「把香港島和海港割讓給英國」,及後於香港仔登陸,從蜑民陳群以蜑家話回答中得知「Hong Kong」的名稱,並沿用致今。但由於清廷及英國政經界分別認為「有辱國體」及獲利太少,故雙方不承認《穿鼻草約》的存在。直至1842年,清朝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被英國打敗,並於翌年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將香港島連同鄰近的鴨脷洲才正式永久割讓與英國。1860年清廷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即英法聯軍之役)再敗給英法聯軍,簽下《北京條約》,把九龍半島南部連同鄰近的昂船洲一同永久割讓給英國。當時在九龍半島上的新邊界只用矮矮的鐵絲網分割,位置就在今天的界限街。1898年,英國通過與清廷簽訂《中英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及其他一系列租借條約,租借九龍半島北部、新界和鄰近的兩百多個離島,但九龍寨城除外,租期99年。這一系列的租借和割讓,形成了今日香港的邊界。

抗日至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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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2月25日香港淪陷,日軍入城
抗日戰爭爆發後,日軍在1938年登陸廣東,並迅速佔領與香港為鄰的廣州及附近地區,並派間諜潛入香港調查英軍的佈防位置。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珍珠港數小時後,同時進攻馬來亞及越過深圳河侵佔香港。其間日本和加拿大及英印軍發生多場激烈戰事。12月25日,由於駐港英軍戰力不足,當時的香港總督楊慕琦宣佈向日本投降,香港人稱這天為「黑色聖誕節」,並開始了香港3年零8個月的日治時期。
香港重光以後,英國國旗再次在香港總督府內升起。當時因國共內戰再次展開,中華民國政府無力向英國政府取回公道。1949年中國共產黨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後,中、英雙方就香港問題達成協議:中方無意收回香港主權,也不干預國民政府軍民在香港的活動,用以換取英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承認。

戰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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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殖民地最後的一面旗幟,由英國藍旗和代表香港的殖民地徽所組成,1959年-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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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殖民地的紋章
1950年代,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韓戰與西方世界交惡,被西方國家禁運,使香港成為中國的轉運物資、徵集資金、收集情況的唯一地點。香港亦從轉口港轉為發展工業,經濟得以迅速發展,期間除了右派發動的雙十暴動外基本平穩。然而於1966年,文化大革命席捲中國大陸,紅衛兵多次意圖越過中港邊境。後來香港左派公然響應大陸造反派的號召,在香港多處策動暴亂。當時在香港街頭放滿寫上「同胞勿近」的真假「菠蘿」[25],使香港陷入一片恐慌之中,期間有若干市民被真的炸彈及其他方法殺害。後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聲明「長期利用、充分打算」方針,堅持不打算收回香港,使這一件事情逐漸得以平息。
經歷過1960年代末的暴動,香港政府於1970年代初調整了政策方針,逐步吸納華人進入決策機制,減少危害英國管治香港的可能性。1973年由於受石油危機的影響,香港經歷了一次經濟大衰退,但自1974年開始了長達20多年的高速增長。1970年代中香港地鐵開始動工,廉政公署成立,開始實施九年免費強迫教育,並進一步擴展公共房屋計劃,如十年建屋計劃及居者有其屋計劃,皆為香港未來的「經濟奇蹟」奠定基礎。
1970年代初期,由於新界土地契約的問題,使香港政府不得不考慮香港前途的問題。英國政府曾經多次要求向中國政府延續新界的租約,但為中國政府拒絕。在1980年代初,英國曾提出分拆香港的「主權」及「治權」,主權歸中國,但英國仍保留治權。1982年9月22日,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到北京提出這個方針,打算延續對香港的管治,但當時的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強烈反對及絕不讓步,不過表示可以讓香港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因中方對收回香港立場強硬,期間香港的樓價、股票及港元匯價持續急挫,更於1983年9月出現港元危機,港元兌美元由1982年約6港元跌至9.6港元兌1美元的歷史低點。為挽救香港金融體系,港英政府於
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簡稱《中英聯合聲明》。根據這份聲明,英國需在1997年7月1日將香港的主權移交中國,而香港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在上述協定中,中國政府會依照鄧小平所提出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之政策,確保香港繼續奉行資本主義制度而非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不抵觸基本法的法律予以保留,50年內原有生活方式不變,並保證香港除外交及國防外,各方面都擁有「高度自治」權。然而1989年,受到六四事件影響,香港部分人人心惶惶,使香港的資產價格下跌,移民潮再次出現。港英政府遂推出香港機場核心計劃以穩定人心。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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