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小孩可以跟男友姓嗎

2009-11-18 6:29 am
我沒打算跟男友結婚,但我们有ㄌ愛ㄉ結晶,請問小孩的父親欄可以填男友ㄉ

名字嗎?小孩可以跟男友姓ㄇ?拜拜各位大大幫忙
更新1:

那小孩一定要跟爸爸同一個戶口ㄇ?可以讓爸爸辦認養但戶口跟媽媽在一起ㄇ

回答 (6)

2009-11-18 6:41 am
✔ 最佳答案
可以的~~~像我跟孩子的爸也沒結婚但是我女兒是跟爸爸姓的.....首先要帶小孩的出生證明以及你和小孩爸爸的印章.身分證去戶政事務所報戶口時.順便告知小姐說妳們倆沒結婚但是小孩要跟爸爸姓..之後那個小姐就會拿{認領單}讓你填...你可以選擇小孩姓氏以外還可以選擇小孩監護權.扶養權要歸誰...一但填了那張單子以後小孩就是{非婚生之子}就是代表妳們倆沒結婚而生下的小孩ㄡ....以後小孩身分證跟戶口名簿上都有父親的名字..

2009-11-17 23:24:31 補充:
不用一定要跟爸爸同一個戶口ㄚ..你可以選擇跟你同一戶口ㄚ..我妹妹也是跟我同一個戶口...剛忘了告訴你一點...{看要入誰的戶口.就帶誰的戶口名簿去}..我妹妹是跟我的戶口所以我帶戶口名簿去而我妹妹的爸爸只帶印章.身分證就ok了
2009-11-18 7:55 am
=..=
※正名了好幾年 也講了N次了
非‧婚‧生‧子‧女  是讓生父『認領 』(不是領養、也不是”認養”)
法律上就只有認領或收養而已
但非婚生子女若是生父親生骨肉 就不可能收養 那一定是指認領!!
建議妳認領前要想清楚
1.先講認領的時效
以前民法還有規定認領時效
修法後就把認領時效拿掉了
妳想要小孩戶籍上父親欄有生父姓名 很簡單
只要妳小孩確實是孩子生父的親生骨肉 
只要妳有事實可以證明孩子跟生父是親子關係的話
妳若非要對方認小孩、就算對方不想認 這輩子對方可也躲不掉
別說生父還在世 
就算生父往生 妳或小孩 都可以向生父或生父的繼承人(若生父不在的時候)提認領!!(民法第1067條)
所以 千萬不要以為只有嬰兒報戶口時才可以認領(所以要急著辦認領)
事實上是隨時都可以提(就連生父往生之後 都還可以提!)
2.再來
孩子父母雙方應共同負擔對孩子在成年之前的扶養義務問題
成年至少是二十歲
這二十年 只讓一方單獨扛起扶養重擔 老實說 不容易
認領的意義 對孩子本身而言 應該不只是得到一個生父姓名而已吧?
生父總是也應該要盡到最基本的扶養義務吧?!
既然孩子父母親沒有婚姻關係 這情況有點類似共同育有子女的離婚夫妻一樣
孩子扶養費部份 應該要有具體協議
(孩子是兩人共同所生 生父總不能 只在戶籍父親欄上出一個姓名就算數?)
(除非女方絕對有能力可以獨自扶養小孩一輩子 不差生父這一份
或是除非女方只在乎不要孩子真實血緣 一定要填上生父姓名、不希望孩子父親欄空白
至於生父拿不拿錢幫忙扶養小孩......女方是完全不在意的話
那這一段就可以跳過不用看)
所以建議 女方最好想清楚
不用擔心男方不認帳(只要孩子是他的血緣 一輩子都無所遁形 別想賴得掉)
倒是孩子給生父認領的話 
記得要先具體約定扶養費比較好
不要只去辦認領手續而已
(順帶一提
認領是為了確保非婚生子女身分的安定及消除未來的不確定性
所以認領之後 是不得撤銷的)(民法第1070條)
由不得生母反悔

若以後生母跟生父 
假設啦 雙方沒繼續在一起
或雙方各自跟他人嫁娶
或生父認領完都不出錢幫忙養小孩 讓生母這邊很不爽的情形
這認領都不能撤銷

3.非婚生子女讓生父認領 沒規定孩子跟生父一定要同戶籍啦
(認領歸認領 孩子戶籍可以報在生母家跟生母一起)
同時 監護權(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登記)可由生父生母另行約定
(看孩子是跟哪一方生活 
若孩子是跟生母共同生活的話 
認領歸認領 
孩子戶籍一樣跟生母的在一起)
4.孩子從姓問題
沒被認領 那沒得選 小孩僅能從母姓
既然已被認領 小孩法律上有爸爸了 那就多了一個父姓的選擇

子女從姓是父母約定
非婚生子女原則上是從母姓
若認領之後 經孩子生父生母雙方書面同意的話 
孩子就不一定要從母姓 也可改從父姓
(但這邊要注意
改姓的次數 有限制 
民法第1059-1條的規定
而且 這次若孩子從父姓 下次孩子要改從母姓 就必須生父同意
若生父不同意 或生父已往生的話 
這輩子孩子想再改回母姓 就很難了
所以大人務必事前要考慮清楚
若做錯決定 事後是難以補救的)

大概是這樣吧
參考: 又自己很雞婆打了一大堆...(沒辦法!剛好我也是未婚生子的單親媽,孩子有讓生父認領,孩子戶籍跟我,生父跟我們不同戶籍,且認領後我們約定監護權給我)
2009-11-18 7:13 am
小孩出生報戶口時 在父親欄裡就是要填生父的姓名(妳們沒結婚也是一樣滴呦)小孩也可以跟父姓 但有一點請妳一定要注意 就是有關戶籍的問題 如果你們真沒打算要結婚 那小孩的戶籍最好還是遷入妳父母那裡 又或是將小孩的戶籍與妳單獨放在一起 就是不要和妳男友放在一起 這樣以後在有關小孩的監護權上比較不會那麼麻煩.....抱歉這不是詛咒 只是給妳的一點建議 但我真心希望妳和妳男朋友可以結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不要江所有的重擔放在自己身上 也要浪他付出責任喔...在此祝妳幸福快樂喔..^0^..
2009-11-18 6:50 am
只要你们雙方都是成年人ㄉ前提之下,只要到戶政事務所就好ㄌ~感謝這位大大為我们台灣ㄉ生育率盡一份心力~`
2009-11-18 6:49 am
可以啊~請妳男友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認養就可以了
細節可以打電話到戶政事務所請他們說明
不過還是請考慮清楚~如果這男人是可依靠的話~結婚也可以很簡單的
但是如果覺得不能依靠~那很多事妳必須要趕快靜下心來想清楚的~
不方便給妳太多建議~一切還是以自己能承擔多少來作決定~
祝妳一切順利~
2009-11-18 6:43 am
要跟男友的姓氏,首當要件必須要入戶籍.男友要設戶籍.且要有[戶長]身份.就是所謂[戶口名簿]!

但前提補充.必須要與你公證結婚.且有房子.或能入戶籍的所在地.再來就是小孩入戶口的問題了!

如果上述條件充足.理所當然.小孩就能正式也合法登記男友之姓氏!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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