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Internet”

2009-11-16 7:08 pm
請問將證件掃瞄後, 然後將證件副本用email send 給人, 是否不安全? 會否給其他人看到或盜取本用來偽做證件? 謝謝.

回答 (2)

2009-11-16 8:59 pm
✔ 最佳答案
  不算安全。原因是 Mail Server 、Data 輸入的途中都可能被 Hacker 盜取。因一般的電郵都沒有保安如 SSL;而目前也很少人用 PGP 做電郵通訊。
  一般用戶最簡單的做法是用 Winrar 把檔案壓縮加密,在轉給對方。在透過另一封電郵告知對方密碼(當然,最好的通過電話。MSN 也可以)。密碼用 20 字母,目前的電腦、技術需要上百年才能破解 RAR 檔。

  其實,最不安全的還是「人心」。你不能保證接收人,「錯手」 Forward 給了其他人。所以,加密+另一封密碼電郵,最安全。若一個人「錯手兩次」,我想也找不到解釋的理由。

  有問題請補問,我會跟進的,只要我還生存,絕不「一答了之」。這也是「答問題」的原因(答問題就會有訊息通知,問者的補問)。若不跟進的,我「留意見」就好了。


2009-11-16 17:04:24 補充:
  不是的。因為中途會被攔阻,所以就有了 PGP 的加密電郵。當然,一般的用戶是安全的。因問的是「安全」。所以將可能性都寫出來。
  證件是一件事;但你的個人資料留傳出去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你問的只是「一般的安全」,用 Web Mail 也不會有問題。就如同一般的通訊,都是安全。電郵只要地址正確就能寄出到該地址。

2009-11-16 17:04:40 補充:
  不是的。因為中途會被攔阻,所以就有了 PGP 的加密電郵。當然,一般的用戶是安全的。因問的是「安全」。所以將可能性都寫出來。
  證件是一件事;但你的個人資料留傳出去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你問的只是「一般的安全」,用 Web Mail 也不會有問題。就如同一般的通訊,都是安全。電郵只要地址正確就能寄出到該地址。

2009-11-16 17:46:20 補充:
  除非你是 VIP 重要人物才需要特別的「通訊安全保護」。

2009-11-16 17:46:31 補充:
  除非你是 VIP 重要人物才需要特別的「通訊安全保護」。

2009-11-17 13:01:17 補充:
  Hacker 有興趣的如「高官政要」;「大有錢人」;「懂得高科技技術的人」。目前 Bill Gate 擁有最多的金錢,同時也有最多的敵人。

2009-11-17 13:01:36 補充:
Hacker 有興趣的如「高官政要」;「大有錢人」;「懂得高科技技術的人」。目前 Bill Gate 擁有最多的金錢,同時也有最多的敵人。

2009-11-17 15:16:12 補充:
  這不是我的界定。問題是 Hacker 要的對像就是這一類「強者」。一般上,他們很少會找小市民。你要明白,偷一無是偷;盜一千萬也是盜。同樣是犯法;同樣要花很久的時間。如果這樣的原理也不懂,請問他們能破解資訊嗎?
  其實一般用戶中的木馬等的保安病毒,很多都是「小 Hacker」做或修改的。小市民只是「誤中副車」。
  道德上人人平等,沒有 VIP。但在現實的物質主義下,人絕對是有「貴賤之分」。至少我是人,但絕不是 VIP。

2009-11-17 15:16:26 補充:
  這不是我的界定。問題是 Hacker 要的對像就是這一類「強者」。一般上,他們很少會找小市民。你要明白,偷一無是偷;盜一千萬也是盜。同樣是犯法;同樣要花很久的時間。如果這樣的原理也不懂,請問他們能破解資訊嗎?
  其實一般用戶中的木馬等的保安病毒,很多都是「小 Hacker」做或修改的。小市民只是「誤中副車」。
  道德上人人平等,沒有 VIP。但在現實的物質主義下,人絕對是有「貴賤之分」。至少我是人,但絕不是 VIP。

2009-11-17 17:04:50 補充:
  沒有。我是業余的。

2009-11-17 17:34:58 補充:
  你把電郵地址 Post 出來,不幸的話會收到很多 Spam 電郵。
2009-11-16 10:33 pm
謝謝你回覆. 極詳細. 可是我想再問, 如對方電郵地址正確, 不是已安全嗎? 還有什麼人看到? 是 ISP 的 SERVER 嗎? 就算是副本, 你認為也可以偽做證件嗎?
我再補充, 那證件是回鄉證, 收件人是加拿大的居民. 謝謝.

2009-11-16 17:33:41 補充:
是啊. 我就是這個想法, 因為只是一般的郵件. 這件事原是很簡單的. 事源是我加拿大的朋友, 叫我幫忙代她丈夫取回鄉證. 我辦妥後, 將那證件副本發電郵傳給她看, 並告訴她我已辦妥這事, 沒有想到私隱及安全問題, 因我想只是一個副本及只是一般電郵, 問題不大. 可是我朋友回電郵, 埋怨我竟然將證件到本傳給她, 她擔心不安全. 所以我將這問題在知識求證一下. 謝謝.

2009-11-16 17:35:26 補充:
如果真的那麼巧合給別人在網上看到或盜取到, 那我相信我要去買一張六合彩! 哈哈!

2009-11-17 09:41:13 補充:
怎麼樣界定是 VIP 重要人物? 謝謝.

2009-11-17 14:30:17 補充:
這些就是界定所謂 VIP 人物?? 我覺得很籠統.

2009-11-17 15:34:37 補充:
我當然明白不是你界定. 你的解釋也具有人生哲理, 真佩服你, 哈哈! 你對電腦的保密有這樣深認識, 是否從事這行業? 謝謝.

2009-11-17 17:20:35 補充:
哦, 原來是這樣. 總而言之, 很多謝你的解答. 可是我問了好幾個人的意見, 都是說我不應該將證件在網上傳給別人. 我開始有點擔心了. 不過, 不做也做了. 發生了的事情既成過去歷史, 也就沒有辦法改寫了. 所謂 {既來之, 則安之}.

真的很高興認識你, 有興趣的話, 可以間中發電郵給我交談一下. 我的email 是 : [email protected], 多謝你! 祝你生活愉快, 身體健康, 工作順利!

2009-11-17 17:24:17 補充:
忘了介紹, 我叫 King.

2009-11-18 09:25:34 補充:
沒關係, 到時刪掉便可以. 謝謝提醒.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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