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
(1)業主這個要求有理嗎? 合法嗎? 生效嗎? (根據邊一條法例呢?)
(2)對租客的權利、利益或保障有減少嗎?
(3)業主有沒有超越租約的權力範圍呢? 業主算不算單方面更改租約條款呢?
(4)有更佳的處理方法嗎?
更新1:
原租約不須提供個人擔保, 本人亦無欠租。
原租約不須提供個人擔保, 本人亦無欠租。
收錄日期: 2021-04-25 13: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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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14000051KK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