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如何申報供養在外國生活的妻兒

2009-11-14 7:52 am
妻兒在外國生活,我在香港打工。入息如何才可惠及家人呢?
不提供妻兒在外國的地址及學校可以嗎?急急!!!

回答 (1)

2009-11-14 7:39 pm
✔ 最佳答案
妻兒在外國生活,我在香港打工。入息如何才可惠及家人呢?
不提供妻兒在外國的地址及學校可以嗎?

答:當然要向破產管理署提供,你希望包括在你破產後生活費數額內的所有資料!

而且還不是簡單的資料,而必需是詳細的資料!如居住國家地區的地址證明,如果是租貸物業的租約和租單!孩子的入學紀錄和需要支付的相關費用,如學費,書簿費,補習費,膳食和乘搭校車的費用證明等!

總之你資料越詳細越好!當然最終的決定權仍在署方的手上!但你期望不填報詳細資料,而又希望署方會輕易接納你將外地妻兒的支出,計入你的生活費數額中。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其實祇要是真實的開支,並非存心隱瞞欺騙署方!那其實我建議你將所有涉及的開支都如實申報!就是你妻兒要回港探望你的支出也一樣可以申報!

當然,還是那一句!最終接納與否的決定權在破產管理署的手上!但假設你作出了申報但最終未能獲署方接納,你也沒有甚麼大損失吧!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1: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13000051KK0170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