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對法律有認識的人請幫幫手

2009-11-12 6:51 am
我賣演唱會門票俾買家..佢開cheque...琴日check銀行..但彈左票...
之後打電話俾佢又唔聽

我想問
1.可以報警處理嗎??警方會受理嗎?
2.可否話佢係意圖行騙?(彈票原因係account closed)
因為我係高於門票價售賣...聽人講我都會有事...
3.如果我都會有事<--我會有咩罪?
4.如果我真係要報警<--對方又會有咩罪?告得入嗎?

回答 (1)

2009-11-13 4:25 pm
✔ 最佳答案
1. 當然可以報警. 警方會受理.
2. 直頭係行騙啦. a/c close咗仍開出支票, 有哂行騙動機. 你唔係大量兜售炒賣, 警方會隻眼開隻眼閉, 你唔會有事.
3. 看 (2)
4. 佢用 a/c close咗嘅支票, 係犯咗: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 使用虛假文書: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 而使用該文書, 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 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14年.
佢呃咗你 d 飛, 係犯咗:
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 -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論該欺騙手段是否唯一或 主要誘因)而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 財產, 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 即屬犯罪.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 可處監禁10年.

99%告得入! 唔好助長網上罪行. 報警!!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5: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11000051KK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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