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你這個情況, 我家人都有試過同你所發生的一樣, 跟本所有垃圾站, 都埋伏着專門等待市民自投羅網的食環署職員, 一不留神就被這些魔鬼捉個正着, 每天相信最少有六至七人被票控, 庫房才可以有大量進帳金錢, 去為應付被曾蔭權亂花費去的金錢填氹.
至於有沒有得上訴? 當然可以上訴, 只是你有沒有空閒時間, 去同這個食環署的檢控人員, 到法庭打官司, 第一堂是互遞文件, 法官閱讀完食環署的檢控書內容, 再閱讀完你的答辯書後, 認為你的答辯書抗辯合理, 就會宣告下次正式審訊日期.
至於下次審訊時, 雙方的抗辯內容, 互雙對答辯時的結果, 真的是要看法官當天的心情, 有可能判你嬴, 有可能判你輸, 簡直是賭運氣, 浪費你寫抗辯書和上庭審訊時間, 因此很多人接到此檢控書, 一般人都認罪罰款了事, 無人會不認罪而上訴的. 所以食環署的檢控人員, 簡直是所向無敵, 相信這些檢控人員是從未試過有失手的.
這種犯亂丟垃圾罪的案件, 並非刑事罪行, 只罰款了事是不會留案底的, 因此是不會影響你投考紀律部隊的.
2009-11-11 15:44:36 補充:
請緊記吩咐你家人、親戚朋友、同事、隔籬鄰舍, 若拿垃圾往垃圾站丟掉, 或搬較大型的雜物, 到達垃圾站時, 首先問一問站內的當値職員:[請問我的垃圾應該丟在那裏], 他指示你放在那裏, 只要你跟據他指示的地方丟掉, 他們就無辦法票控你, 亦令食環署班人奸計不得逞, 保持永遠無法票控到市民的記錄, 免市民一時不小心而破財, 因為$1,500元是個不小的數目, 確實很不値得因犯小小的粗心大意, 而要去付出這個代價. 將此事件告訴所有認識的人, 提醒所有人小心免被檢控, 真是積善積德, 福有悠歸也.
2009-11-11 17:47:28 補充:
如果當日的垃圾桶是滿到無法放袋垃圾進入的話, 那就可以用這個情況去上訴, 若即時用相機拍下照片作證據, 上法庭照片作抗辯證據就更加理據足了. 可不知當日那個垃圾桶是否滿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