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中被追數(超急需幫忙)

2009-11-11 6:55 am
本人在10月底已申請破產,並已排期在12月10日上庭,在當天晚上都立刻將文件傳真給"泳哼財務公司",本人之後打電話給財務公司問他們是否收到本人傳真之破產文件,他們說收到,但會繼續追討本人之欠款,他們的理由是我有可能在未上庭之前取消申請破產,但本人已多番表明沒有可能會在上庭前會有機會可以有錢做解除破產申請.之後財務公司在11月3日發出信給本人通知如不在發信日3日內清還款項會將本人之欠款交出俾收數公司追討(但本人在第3日晚上才收到此信).本人已打去"泳哼"投訴部多次,但他們居然話不清楚財務部內部之情序,於是本人打電話給破產管理局,金管局.但金管局說要"泳哼"出信給本人回覆有關投訴,本人已要求銀行出信,金管局說當收到回覆後如有問題可向金管局投訴,但現時只可以在有事發生時報警.
請問 :
(1) 本人未收到"泳哼"之回信前,銀行會不會已俾收數公司搔擾本人,因銀行一路不回答何時可以寄出信件給本人?
(2) 如本人向金管局投訴銀行期間,請問銀行會不會繼續俾收數公司搔擾本人?
(3) 銀行點解會咁做?

回答 (1)

2009-11-13 4:28 am
✔ 最佳答案
(1) 本人未收到「泳哼」之回信前,銀行會不會已俾收數公司搔擾本人,因銀行一路不回答何時可以寄出信件給本人?
答:有可能!但其實你無需理會銀行甚至收數公司上門!對方何時發出最後通知信和何時有收數公司上門,其實都不重要!
你祇要認清自己已正式申請破產,而該破產呈請已被正式接納並正在法庭排期當中!而你又確實是資不抵債無力償付債務就可以了!
其他的所有說法都不用理會!理據下文再作解釋!

(2) 如本人向金管局投訴銀行期間,請問銀行會不會繼續俾收數公司搔擾本人?
答:如上所言,你根本無需理會債權人的任何做法!因你已進入破產程序!

(3) 銀行點解會咁做?
答:有意見認為,你的破產令一日未正式出,銀行或債權人都有權追討!這說法半對半錯!
無錯銀行在破產令未頒的情況下,理論上依然可以展開追討!但在破產法例的規定下,申請破產者當進入破產程序後,便不能在未得到破產管理署長的授權下,向任何人私下還款!所有這些還款行為都會被視為不合法,署方有權追回這些款項之同時更可以將付款(即是你)和收款一方(即是追數的銀行)告上法庭!因這些在破產條例下屬非法轉移資產,根本是不合法的!署方的追索權更伸延至破產者申請破產前一年!
簡單的說就是銀行可以向你追數,但假如你還而對方又收,則你們雙方都觸犯破產條例!所以一般銀行和財務公司都明白根本收到你錢也無用,所以當有人申請破產後,便會立即停止所有的追數行為!

你現在可以有幾個做法!
第一向跟進你個案的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投訴這銀行滋擾你!對方會作出跟進的!
第二你直接警告銀行,要求後約束他收數公司的行為!因你在破產法例規定下是必然不會作出任何還款行為的!對方收數公司登門作出的滋擾你必會報警處理,假設有任何損失全數由銀行負責!
第三你向傳媒作出投訴,借助對方的力量逼令銀行收斂自己的無理行為!

總之你緊記,當你已進入破產程序,是再不能向任何人私下還款的,否則會被視為非法轉移資產!署方或會拒絕你的破產呈請甚至將你告上法庭!所以你有足夠的法律理據去不予理會對方的追數行為!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41: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10000051KK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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