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anitaqoo﹕
你說「我覺得應該針對件事而唔係針對個人,如果踢走c可以令件事好既話,用咩方法都一樣。」
若然真的「用咩方法都一樣」的話,根本無須再討論由A或B出面較佳,但你接下來卻要盡花所有篇幅去分析何者為佳,末句更作出結論﹕「.....所以,我覺得你地咁做係最好嫁啦。」
這就並非「用咩方法都一樣」了!
人家未出兵你己經先打自己的咀巴,你到底懂不懂玩辯論的?
大猩猩會搥打自己胸膛向敵人示威警告,你是以打自己咀巴作為向敵人示威警告的方式嗎?
都唔知係咪傻既,咪嘞,麻煩你解釋吓先啦唔該。
2009-11-15 11:02:48 補充:
ooor87沒錯,此版面確是沒有出補充內容欄,最近知識+的版面經常出現問題,但巧合得很,ooor87一出聲之後版面立即回復正常了,。
anitaqoo﹕
繼續就你那幾句﹕「我覺得應該針對件事而唔係針對個人,如果踢走c可以令件事好既話,用咩方法都一樣。」作出回應。
踢走C等於踢走情義,區區一個比賽就可將情義兩字踢走,那你奉行的是功利主義,你能否指出有那位道德家是功利主義掛帥的?孔子?老子?可沒有啊!若你也不能找到功利主義的道德家,那麼你的看法就明顯不符道德了。
2009-11-15 11:03:08 補充:
根據你的目的論,警方可以大搖大擺地對傳媒說﹕「我覺得應該針對件事而唔係針對個人,如果徵用車輛作路障可以堵截非法賽車令件事好既話,被徵的是否人肉的士、叫不叫無辜司機下車,知不知會他將會發生甚麼事都一樣。
但警方事後卻要公開道歉。
觀塘那位叫學生扮狗的老師也可以大大聲聲地說﹕「我覺得應該針對件事而唔係針對個人,如果叫學生扮狗可以令學生不再遲到既話,用咩方式扮狗都一樣,無論踎低、遞手、反肚等等通通都一樣,無問題。」但該名老師現正面臨紀律處分。
我看不出你那幾句說話有甚麼說服力。
2009-11-15 11:03:29 補充:
現在再來討論該由A或B出面較佳。
你有沒有看清楚問題?問題是在問「幫朋友扮醜人踢人走,有無做錯?」
是非對錯是經過道德批判之後的看法,所以發問者問的其實是一條以道德作思考角度的問題。
思考一個問題的處理手法是否合乎道德,是否真真正正對當事人傷害較低,並非只看結果對當事人是否有即時影響,其中一個要顧及的重點就是不能有欺騙成份,因為「欺騙」本身己是一種不道德的傷害行為,所以你的看法大錯特錯了!你錯在由頭到尾都完全無視一個十分重要的思考要點──C被AB兩人以夾口供的方式欺騙了!
你之所以會覺得C由B出面能將傷害減到最低,那完全只是因為C被蒙在鼓裡,若然C將來有一天洞悉一切,她所受的傷害豈不是更深嗎?
2009-11-15 11:04:13 補充:
請看以下的假設例子﹕
黃飛鴻為求能和X小姐有肌膚之親而對X小姐進行感情欺騙,扮作很愛X小姐,玩厭了就想找些瑰麗堂皇的理由把X小姐拋棄。黃飛鴻找來他的老友關德興幫手,找個機會私底下跟X小姐詳細分析她如何拖累了黃飛鴻的教拳事業,並且說得頭頭是道,說服力十足。X小姐由始至終都不知被黃飛鴻欺騙,還天真地以為黃飛鴻人格高尚而且也付出了真感情,無奈地自願退下,從此不再纏著黃飛鴻。
2009-11-15 11:04:37 補充:
後來X小姐遇到石堅,石堅也希望能和X小姐有肌膚之親,但卻堅持自己的原則──絕不令X小姐以為自己愛上她,而且速戰速決,為的是讓X小姐有足夠的理智去決定是否答應他的求歡。石堅和X小姐見過兩三次面之後就對X小姐提出性要求。石堅知道雖然自己對於女性比黃飛鴻更有魅力,但在這原則下求歡成功的機會會遠較黃飛鴻為低,亦知道若X小姐思想保守的話,甚至可能會被她重賞一記耳光,但石堅寧做真小人也不做偽君子。
2009-11-15 11:05:00 補充:
黃飛鴻和石堅兩者相比較,毫無疑問在當事人澈底被欺騙的情況底下,黃飛鴻不會像石堅那麼容易令X小姐反感,但若X小姐知道真相,她對黃飛鴻一定咬牙切齒極度痛恨,會覺得他比石堅更加卑鄙更加可惡。而對一早知情的旁觀者而言,何者的做法更容易令旁觀者反感呢?當然也是黃飛鴻了。
欺騙對道德的毀傷成正比,欺騙越大,對道德的毀傷越大。
2009-11-15 11:05:19 補充:
你說「B幫忙無損失又可以做到你地既效果,何樂而不為?」
如果這是對的話,在知識+替人造票也沒有問題了,因為無損失又可以做到待選者要求的效果,我強烈質疑你是否經常找人替你造票或替別人造票的?快從實招來!
你醒覺B是變相替A造人際關係票嗎?造票就是造假,造假就是不對,你醒覺你思考得不夠深入嗎?發問者己明言「請提供深一層的分析」,你怎麼不做深水蛟龍而要做擱淺的海豚?是因為你不諳水性嗎?
2009-11-15 11:05:57 補充:
你說﹕「我覺得由一個不熟既人去責罵反而仲好」
為何要責罵C?以甚麼理由去責罵她?她是因為手機有問題才在當時未能聯絡上而令約會告吹的。手機出了問題就要責罵機主,那你病了是否要責罵你的父母?你工作表現欠佳是否要責罵你的僱主?你的八達通無餘額卻跑上巴士拍咭,巴士司機是否要責罵你?
除非C一早知道手機有問題卻不去理會而經常令朋友無法找到她則作別論,但發問者從無作出這方面的述說,你就不能作出這樣的假定了。
2009-11-15 11:06:17 補充:
你說﹕「而且,因為太熟,睇野冇咁客觀,所以,A同B已經好顧及C既感受啦。」
首先,A和某人相熟睇野就會冇咁客觀這是A的個人問題,A的個人問題絕不是他可以和B一起欺騙C的理由,而且在以踢走C這個目的為大前提,被這大前提支配下,言論還有甚麼客觀可言?
你說﹕「係,由A自己同C講,都可以話係B既決定,但係,由外人去做,可以緊加令C知道連外人都睇到自己錯既地方。」
既然由A自己同C講,都可以話係B既決定,那麼C不是一樣可以通過A知道連外人都睇到自己錯既地方嗎?為何硬要由外人去做才可以更加令C知道?你這是甚麼邏輯?
2009-11-15 11:07:12 補充:
你說﹕「由B出口A唔洗夾係大家既中間做磨心。」
且看發問者的敘述﹕「C事後非常沮喪。她即時聯絡A,這時A就扮作剛接到B的通知,在B的壓力下很為難的樣子。」
扮作很為難的樣子不就是做磨心的表情嗎?由B出口A仍要做磨心啊。
你說﹕「唔係話做場戲掩飾,而係想件事完美D解決姐。」
實際的情況是﹕A主觀及錯誤地以為由B扮醜人較好﹔錯誤地以為這會解決得較完美,而厚顏無恥地做戲掩飾。
2009-11-15 11:07:35 補充:
你說﹕「C聽到B咁講好沮喪都仲有A可以安慰佢,但係如由A去講,邊個去安慰佢?」
這種說法實在是歪理,這就好比黃飛鴻先找人毒打X小姐,然後再由自己扮正義對她呵護關懷,更以若由自己毒打她就無法親自安慰她而作為可找人毒打她的理由,我只想說的是﹕荒謬!
你說﹕「如果好人醜人都由A去做,一個人做2個角色好易有錯漏,有機會比C睇穿佢地既計劃,仲會覺得A好虛偽。」
如果A坦白道出真相,他做的角色只有一個,就是他自己。做自己是永不會有錯漏的角色,亦完全不會有虛偽的情況出現,相反,A和B一起做戲若被C識破,C才會覺得A虛偽呢。
2009-11-15 11:07:53 補充:
你的論點由頭到尾都無任何說服力,除了無邏輯觀念之外亦無道德觀念及承擔觀念,你的給人的整體感覺活像是因魯莽駕駛導致撞車,卻棄下車輛及受傷乘客不顧而去,再找人頂包的無恥司機,你真的要好好反省了。
其實A應有大將風度坦白交待情況,只有小人物才會無勇氣承擔而要鬼鬼祟祟扮鬼扮馬。若A怕傷害和C之間的感情,可即時提出再找一些也適合C的比賽大家一起參加。人之可貴在於誠,你連人性最可貴之處也棄之不顧,只是滿腦子功利思想,唉,真可悲!
2009-11-18 23:14:08 補充:
anitaqoo網友﹕
問題即將到期仍不見你有絲毫動靜,相信你己無抗辯意欲。
我言論中的人身攻擊只是為辯論而出,並非存心惡意抵毀,請勿介意。
2009-11-22 11:32:42 補充:
anitaqoo網友﹕
在下現在才明白,看在你眼裏,版主發題時寫的「請細心分析以助案中主人翁反省。」像雞乸般大,「如遇不同立場答者爭辯,辯勝者才可能會獲選為最佳。」則像芝麻般細。然而我看到的卻剛剛相反﹕前者像芝麻,後者像雞乸,故此以為進來答題的人都是準備開戰的。
雞乸、芝麻、機關槍令你在毫無心理準備下被我無故炮轟,導致滿腔幽憤,道歉的實應是我,你卻在表示不悅之餘仍先反過來向我賠不是,盡顯個人涵養,回馬槍隱隱滲溢溫文爾雅氣息,我等屠狗輩相信畢此生亦難臻此境,在下只覺無地自容,亦頓悟何謂以柔制剛,令我想起英語老歌killing me softly,雖然未能與佳人作邏輯辯論,能有緣認識已於願足矣。
2009-11-22 11:34:34 補充:
其實我崇尚兵不刃血,真正的辯論大師並不會如我一樣有過多的人身攻擊,這點我會緊加留意改進。
我的攻擊內容其實只是「玩」辯論的對白,不必上心。我說你造票啊、要反省啊、滿腦子功利思想啊甚麼的,全都不是真的在批評你,你只要細心想想就會發覺,區區一個小問題,我卻說你無邏輯觀念、無道德觀念、無承擔觀念,更誇張地要你反省,你不覺得太言重了麼?為何會言重呢?因為根本就不是真心在批評你,所有說話都只是朝著辯勝的目的而出的,連「人之可貴在於誠」這句都只是為了達目的而掟出去的,有時為了辯勝甚至會掟出歪理呢!
2009-11-22 11:34:54 補充:
你現在的情形就像觀眾為了電影主角的言行而動怒,原因是那高清3D畫面像真度太高了。亦由於你一開始就是把心放進去,我卻只是把目的放進去,是以真對假,就像全情投入戀愛的女孩遇上假情假義的登徒子一樣,當然會受傷了。
版主,我除了自己的命根及要anitaqoo開心之外,甚麼也不要了。
2009-11-22 18:44:47 補充:
師叔﹕
你怎麼言詞這樣粗鄙的?現代社會不應隨便使用老母兩字的,你是大學生嘛,說話要配合身份,不可說老豆老母,要說父親母親或爸爸媽媽。老母兩字我們這些粗野無文化的裝修佬才可以用,尤其適合於裝修佬駡人時用。所以只能是我用的,兩個字不夠用就用四個字,但如果師叔你用就會被人批評現今大學生語文水平低落了。
數月前家母仙逝,胞弟把這事告訴因中風半身癱瘓而趟在老人院的家父,我問胞弟為何要告訴他,胞弟的答覆是﹕「人有知情權」。兩月後,家父亦撒手人寰。現我已是孤兒了,嗚嗚.....
2009-11-22 18:45:23 補充:
我們當然應該選擇一條可以將他人的傷害減到最低的辦法,但你有聽過一句說話叫「紙包不住火嗎」?萬一穿煲傷害就會升為最高。而且在這個案中,所謂「將他人的傷害減到最低」完全不真實,你看B用的是甚麼方式?是責罵。對C而言,並不會覺得這比由A開心見誠但語氣平和地討論好。A為何容許B使用傷害她的說話以達到踢走她的目的?很明顯A真正的出發點只是為了自己,這種做法根本可以用不擇手段來形容。
2009-11-22 18:45:36 補充:
並非所有有欺騙成份的行為都是不道德的,但在這案中的欺騙行為是不道德的,亦完全不見得可以將對C的傷害減到最低。而且和你所列舉的例子出發點完全不同,一者利己,一者利他,顯妣若可顯靈一定會摑醒你說你為老不尊教壞師姪。
「有權」兩字常被人濫用作辯護理由,若論權利,人人都有權在路上見死不救、不為問路者指路、在公眾埸合挖鼻孔,但這些人的態度往往難以得到社會認同。
2009-11-22 18:50:02 補充:
「衡量貢獻」、「按貢獻才可分享榮譽」、「無利用價值即被踢走」等,全是冰泠的商化考量,與朋友間的溫情逆道而馳,既然A對C的能力有那麼透徹的了解又那麼重視比賽得失,他應該一早先和B商量好才決定是否找C,A應自己承擔處事衝動的結果。
但我們似忽視了B是否有錯,回頭再討論,回頭的意思可能是明天。
2009-11-24 08:18:16 補充:
補充一點,C是否配得跟A應以何種種方式踢走她無關,因為現在討論的重點並不在於可否踢走她的問題,而是以甚麼方式踢走她的問題,配得與踢出局的方式是否合乎道德無關。
「B覺得幫朋友之餘自己也無損失,反正與C從未認識,所以認為沒問題。」
首先要看看是怎麼一個幫法,A是否真的處於困境,在這個案中,A實際上並非真的難於啟齒,他根本可坦誠向C道出原委,告訴她經和B泠靜分析後覺得這個比賽較適合只由AB兩人參加,但又不想影響彼此友情,他內心幾經掙扎下作出了一個兩難的決擇﹕今次決定兩人行,因為AB兩人都頗為重視賽果,下次若有適合C的比賽一定會預留她的份兒,並讓C明白理解她的感受。
2009-11-24 08:18:28 補充:
但A可以自己處理卻不去處理卻要由B代勞做功課,而且用的是更冰泠的方式,若B頭腦清晰點就不會附和A,反可以倒過來為A作出指引,而且B願意做令人難堪的事只是仗著自己是匿名者,心態實應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