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扮醜人踢人走,有無做錯?

2009-11-10 9:16 am
A與B是朋友,打算一齊參與比賽,而A也聯絡上女同學C,請了她加入。B與C全不相識也從未溝通過,不過都透過A歡迎對方。

在B的催促下,A本來約定了大家某一晚一齊出去討論,但C因手機有問題在當時未能聯絡上,令約會終告吹。
在A的慫恿下,B隨即將參賽主意告知了A,A同意這方向。翌日兩人討論間,都認為C沒有貢獻,決定踢她出局。

因為A認識C,他為了兩人無謂以後面阻阻,請B去做醜人出面踢她,扮作踢C是B一人決定,自己並不知情。
B覺得幫朋友之餘自己也無損,反正與C從未認識,同意要求。當晚致電C表明她麻煩又無貢獻,要踢出局,又表明A對此不知情,只不過既然自己已決定,A看在他份上也必不會反對云云。

C通話間希望B明白自己並非這麼不濟,但B堅持己見,事後非常沮喪。她即時聯絡A,這時A就扮作剛接到B的通知,在B的壓力下很為難的樣子。C當然識趣,也表示不願意看到A這麼難做。A就扮好人加以安慰,隨意說再幫忙勸勸B云云,又謂B這人脾氣古怪,不用放在心上。


相對於由A自己向C說明,以上A和B的踢人做法究竟是對是錯?經過幾位朋友討論後,蒐集了以下說詞:


正方可以說:

因為兩人相識,由A出面C會更傷,由B出面對C也較好。
由B出面,A扮好人,反而增進A和C的關係,後果良好。
B這樣幫忙,也全無損失,何樂而不為。
一個人做醜人好過兩個人變衰人,C只需要知道自己被踢走,而B的決定已是足夠理由,A有權不讓C知道自己都想踢她。


反方可以說:

由一個不熟的人致電來責罵是非常尷尬的,A與B並沒有充分顧及C的感受。
由A自己跟C說明,都可以託詞是B決定,何必再利用B做場戲掩飾?
C是A介紹邀請,事情因A用人不善而起,A要負上責任,故應由自己講。
A明明有意踢人,卻利用B去扮忠,做法虛偽,不值一幫,B的幫忙等同養奸。


正方有正方的道理,反方有反方的道理,如何判斷?
若重複以上正反說詞而無更深層的討論,那與沒有回答也無分別,請提供深一層的分析。


以上是真人真事,代朋友的朋友問,請細心分析以助案中主人翁反省。

按我的選答傳統,如遇不同立場答者爭辯,辯勝者才可能會獲選為最佳。
更新1:

oliver 師侄你又捧師叔場麼?真是乖~ 只破不立也不是正路喎,麻煩你都立論下先啦唔該。

更新2:

ooor87:你錯了,煩惱題也可以補充建議的。例如: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110601273

更新3:

各答者對問題性質的理解不同,因而影響到對其他答者的態度,在所難免;唯大家都是議事論事,我對一切回應性質都尊重明白,也對有心幫助者心存感激,實不願傷了和氣。 以下是問答互動,答者可自由選擇是否參與。

更新4:

oliver: 你立場的前提是,「思考一個問題的處理手法是否合乎道德,其中一個要顧及的重點就是不能有欺騙成份」,而「C被AB兩人以夾口供的方式欺騙了」,因此屬於不道德的。 這點我同意,但是否所有有欺騙成份的行為都是不道德的呢?未必,否則也不會有 white lie 這東西。善意的謊言可以將他人的傷害減到最低,在沒有其他重大考量的情況下,為甚麼不選擇一條可以將他人的傷害減到最低的辦法?例如你的老母,假設因年老而智力情緒等能力都退化,一直以為夫君尚在人世。醫生已警告過,告訴她真相的話她可能受不住,那你是否仍要對之說出真相?

更新5:

黃飛鴻的感情欺騙是大大不對,按現時法律,因為他所犯的根本就是「以虛假藉口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他所講的謊言(真心愛X,此生不渝諸如此類)是令X獻身的關鍵理由。講不講法,這行為也是卑劣的,是以謊言去取得利益的鄙行。但如果他後來真的因為不想再傷害X而以冠冕堂皇的理由請走她,是否真的不道德呢?他只是將傷害減到最輕,錯在何處?當然這是假設,實際上他是不想A把事情鬧大,害及名聲才這樣,那就固然是不道德無疑了。但只要假設他有顧念X的傷害,那後一行為至少並不明顯可論斷為不道德。前者是卑劣固然無疑,但這可不能推論到後者也是失德。

更新6:

如果AB兩人是純粹為「造人際關係票」而如此,固然可恥。但假若他們行事的關鍵理由依然是顧念B的傷害,那他們這樣的處理又是否真的不當? 黃飛鴻的不道德,在於他一開始就錯了,欺騙以取得性利益本來可鄙。但AB兩人因為覺得C無貢獻等,而想踢走她,有又何問題?首先他們有權,其次他們的衡量標準是貢獻,牽涉到「配得」的道德問題:如果C沒有貢獻而分享榮譽,這於比賽又是否公正,她又是否配得?

更新7:

師侄如晤: 老母字面只解年老的母親,並無鄙意。古人也時常將老母掛在口邊呀!明代張鳳翼《處實堂集》提及過七次老母,宋代彭汝礪《鄱陽集》提過九次,還有《胡文穆公文集》、《攻媿集》、《清白堂稿》、《北磵詩集》、《雲笈七籤》、《費文憲公摘稿》、《平庵悔稿》、《葦碧軒集》……等等,都不多不少提及「老母」二字。老母有甚麼粗鄙的呢?除非是有些喪心病狂的人,想起人家的老母就自然要想起性交吧!難道師侄要與那些人一般見識麼? 師侄雙親俱逝,為叔不勝其哀,深以為悼。但兩老見師侄如今雄辯滔滔,思考圓熟,九泉之下想必瞑目了。

回答 (3)

2009-11-13 4:34 pm
✔ 最佳答案
anitaqoo﹕
你說「我覺得應該針對件事而唔係針對個人,如果踢走c可以令件事好既話,用咩方法都一樣。」
若然真的「用咩方法都一樣」的話,根本無須再討論由A或B出面較佳,但你接下來卻要盡花所有篇幅去分析何者為佳,末句更作出結論﹕「.....所以,我覺得你地咁做係最好嫁啦。」
這就並非「用咩方法都一樣」了!
人家未出兵你己經先打自己的咀巴,你到底懂不懂玩辯論的?
大猩猩會搥打自己胸膛向敵人示威警告,你是以打自己咀巴作為向敵人示威警告的方式嗎?
都唔知係咪傻既,咪嘞,麻煩你解釋吓先啦唔該。

2009-11-15 11:02:48 補充:
ooor87沒錯,此版面確是沒有出補充內容欄,最近知識+的版面經常出現問題,但巧合得很,ooor87一出聲之後版面立即回復正常了,。

anitaqoo﹕
繼續就你那幾句﹕「我覺得應該針對件事而唔係針對個人,如果踢走c可以令件事好既話,用咩方法都一樣。」作出回應。

踢走C等於踢走情義,區區一個比賽就可將情義兩字踢走,那你奉行的是功利主義,你能否指出有那位道德家是功利主義掛帥的?孔子?老子?可沒有啊!若你也不能找到功利主義的道德家,那麼你的看法就明顯不符道德了。

2009-11-15 11:03:08 補充:
根據你的目的論,警方可以大搖大擺地對傳媒說﹕「我覺得應該針對件事而唔係針對個人,如果徵用車輛作路障可以堵截非法賽車令件事好既話,被徵的是否人肉的士、叫不叫無辜司機下車,知不知會他將會發生甚麼事都一樣。
但警方事後卻要公開道歉。

觀塘那位叫學生扮狗的老師也可以大大聲聲地說﹕「我覺得應該針對件事而唔係針對個人,如果叫學生扮狗可以令學生不再遲到既話,用咩方式扮狗都一樣,無論踎低、遞手、反肚等等通通都一樣,無問題。」但該名老師現正面臨紀律處分。

我看不出你那幾句說話有甚麼說服力。

2009-11-15 11:03:29 補充:
現在再來討論該由A或B出面較佳。

你有沒有看清楚問題?問題是在問「幫朋友扮醜人踢人走,有無做錯?」
是非對錯是經過道德批判之後的看法,所以發問者問的其實是一條以道德作思考角度的問題。

思考一個問題的處理手法是否合乎道德,是否真真正正對當事人傷害較低,並非只看結果對當事人是否有即時影響,其中一個要顧及的重點就是不能有欺騙成份,因為「欺騙」本身己是一種不道德的傷害行為,所以你的看法大錯特錯了!你錯在由頭到尾都完全無視一個十分重要的思考要點──C被AB兩人以夾口供的方式欺騙了!

你之所以會覺得C由B出面能將傷害減到最低,那完全只是因為C被蒙在鼓裡,若然C將來有一天洞悉一切,她所受的傷害豈不是更深嗎?

2009-11-15 11:04:13 補充:
請看以下的假設例子﹕
黃飛鴻為求能和X小姐有肌膚之親而對X小姐進行感情欺騙,扮作很愛X小姐,玩厭了就想找些瑰麗堂皇的理由把X小姐拋棄。黃飛鴻找來他的老友關德興幫手,找個機會私底下跟X小姐詳細分析她如何拖累了黃飛鴻的教拳事業,並且說得頭頭是道,說服力十足。X小姐由始至終都不知被黃飛鴻欺騙,還天真地以為黃飛鴻人格高尚而且也付出了真感情,無奈地自願退下,從此不再纏著黃飛鴻。

2009-11-15 11:04:37 補充:
後來X小姐遇到石堅,石堅也希望能和X小姐有肌膚之親,但卻堅持自己的原則──絕不令X小姐以為自己愛上她,而且速戰速決,為的是讓X小姐有足夠的理智去決定是否答應他的求歡。石堅和X小姐見過兩三次面之後就對X小姐提出性要求。石堅知道雖然自己對於女性比黃飛鴻更有魅力,但在這原則下求歡成功的機會會遠較黃飛鴻為低,亦知道若X小姐思想保守的話,甚至可能會被她重賞一記耳光,但石堅寧做真小人也不做偽君子。

2009-11-15 11:05:00 補充:
黃飛鴻和石堅兩者相比較,毫無疑問在當事人澈底被欺騙的情況底下,黃飛鴻不會像石堅那麼容易令X小姐反感,但若X小姐知道真相,她對黃飛鴻一定咬牙切齒極度痛恨,會覺得他比石堅更加卑鄙更加可惡。而對一早知情的旁觀者而言,何者的做法更容易令旁觀者反感呢?當然也是黃飛鴻了。

欺騙對道德的毀傷成正比,欺騙越大,對道德的毀傷越大。

2009-11-15 11:05:19 補充:
你說「B幫忙無損失又可以做到你地既效果,何樂而不為?」
如果這是對的話,在知識+替人造票也沒有問題了,因為無損失又可以做到待選者要求的效果,我強烈質疑你是否經常找人替你造票或替別人造票的?快從實招來!

你醒覺B是變相替A造人際關係票嗎?造票就是造假,造假就是不對,你醒覺你思考得不夠深入嗎?發問者己明言「請提供深一層的分析」,你怎麼不做深水蛟龍而要做擱淺的海豚?是因為你不諳水性嗎?

2009-11-15 11:05:57 補充:
你說﹕「我覺得由一個不熟既人去責罵反而仲好」

為何要責罵C?以甚麼理由去責罵她?她是因為手機有問題才在當時未能聯絡上而令約會告吹的。手機出了問題就要責罵機主,那你病了是否要責罵你的父母?你工作表現欠佳是否要責罵你的僱主?你的八達通無餘額卻跑上巴士拍咭,巴士司機是否要責罵你?
除非C一早知道手機有問題卻不去理會而經常令朋友無法找到她則作別論,但發問者從無作出這方面的述說,你就不能作出這樣的假定了。

2009-11-15 11:06:17 補充:
你說﹕「而且,因為太熟,睇野冇咁客觀,所以,A同B已經好顧及C既感受啦。」
首先,A和某人相熟睇野就會冇咁客觀這是A的個人問題,A的個人問題絕不是他可以和B一起欺騙C的理由,而且在以踢走C這個目的為大前提,被這大前提支配下,言論還有甚麼客觀可言?

你說﹕「係,由A自己同C講,都可以話係B既決定,但係,由外人去做,可以緊加令C知道連外人都睇到自己錯既地方。」
既然由A自己同C講,都可以話係B既決定,那麼C不是一樣可以通過A知道連外人都睇到自己錯既地方嗎?為何硬要由外人去做才可以更加令C知道?你這是甚麼邏輯?

2009-11-15 11:07:12 補充:
你說﹕「由B出口A唔洗夾係大家既中間做磨心。」

且看發問者的敘述﹕「C事後非常沮喪。她即時聯絡A,這時A就扮作剛接到B的通知,在B的壓力下很為難的樣子。」
扮作很為難的樣子不就是做磨心的表情嗎?由B出口A仍要做磨心啊。

你說﹕「唔係話做場戲掩飾,而係想件事完美D解決姐。」
實際的情況是﹕A主觀及錯誤地以為由B扮醜人較好﹔錯誤地以為這會解決得較完美,而厚顏無恥地做戲掩飾。

2009-11-15 11:07:35 補充:
你說﹕「C聽到B咁講好沮喪都仲有A可以安慰佢,但係如由A去講,邊個去安慰佢?」
這種說法實在是歪理,這就好比黃飛鴻先找人毒打X小姐,然後再由自己扮正義對她呵護關懷,更以若由自己毒打她就無法親自安慰她而作為可找人毒打她的理由,我只想說的是﹕荒謬!

你說﹕「如果好人醜人都由A去做,一個人做2個角色好易有錯漏,有機會比C睇穿佢地既計劃,仲會覺得A好虛偽。」

如果A坦白道出真相,他做的角色只有一個,就是他自己。做自己是永不會有錯漏的角色,亦完全不會有虛偽的情況出現,相反,A和B一起做戲若被C識破,C才會覺得A虛偽呢。

2009-11-15 11:07:53 補充:
你的論點由頭到尾都無任何說服力,除了無邏輯觀念之外亦無道德觀念及承擔觀念,你的給人的整體感覺活像是因魯莽駕駛導致撞車,卻棄下車輛及受傷乘客不顧而去,再找人頂包的無恥司機,你真的要好好反省了。
其實A應有大將風度坦白交待情況,只有小人物才會無勇氣承擔而要鬼鬼祟祟扮鬼扮馬。若A怕傷害和C之間的感情,可即時提出再找一些也適合C的比賽大家一起參加。人之可貴在於誠,你連人性最可貴之處也棄之不顧,只是滿腦子功利思想,唉,真可悲!

2009-11-18 23:14:08 補充:
anitaqoo網友﹕
問題即將到期仍不見你有絲毫動靜,相信你己無抗辯意欲。
我言論中的人身攻擊只是為辯論而出,並非存心惡意抵毀,請勿介意。

2009-11-22 11:32:42 補充:
anitaqoo網友﹕
在下現在才明白,看在你眼裏,版主發題時寫的「請細心分析以助案中主人翁反省。」像雞乸般大,「如遇不同立場答者爭辯,辯勝者才可能會獲選為最佳。」則像芝麻般細。然而我看到的卻剛剛相反﹕前者像芝麻,後者像雞乸,故此以為進來答題的人都是準備開戰的。

雞乸、芝麻、機關槍令你在毫無心理準備下被我無故炮轟,導致滿腔幽憤,道歉的實應是我,你卻在表示不悅之餘仍先反過來向我賠不是,盡顯個人涵養,回馬槍隱隱滲溢溫文爾雅氣息,我等屠狗輩相信畢此生亦難臻此境,在下只覺無地自容,亦頓悟何謂以柔制剛,令我想起英語老歌killing me softly,雖然未能與佳人作邏輯辯論,能有緣認識已於願足矣。

2009-11-22 11:34:34 補充:
其實我崇尚兵不刃血,真正的辯論大師並不會如我一樣有過多的人身攻擊,這點我會緊加留意改進。

我的攻擊內容其實只是「玩」辯論的對白,不必上心。我說你造票啊、要反省啊、滿腦子功利思想啊甚麼的,全都不是真的在批評你,你只要細心想想就會發覺,區區一個小問題,我卻說你無邏輯觀念、無道德觀念、無承擔觀念,更誇張地要你反省,你不覺得太言重了麼?為何會言重呢?因為根本就不是真心在批評你,所有說話都只是朝著辯勝的目的而出的,連「人之可貴在於誠」這句都只是為了達目的而掟出去的,有時為了辯勝甚至會掟出歪理呢!

2009-11-22 11:34:54 補充:
你現在的情形就像觀眾為了電影主角的言行而動怒,原因是那高清3D畫面像真度太高了。亦由於你一開始就是把心放進去,我卻只是把目的放進去,是以真對假,就像全情投入戀愛的女孩遇上假情假義的登徒子一樣,當然會受傷了。

版主,我除了自己的命根及要anitaqoo開心之外,甚麼也不要了。

2009-11-22 18:44:47 補充:
師叔﹕
你怎麼言詞這樣粗鄙的?現代社會不應隨便使用老母兩字的,你是大學生嘛,說話要配合身份,不可說老豆老母,要說父親母親或爸爸媽媽。老母兩字我們這些粗野無文化的裝修佬才可以用,尤其適合於裝修佬駡人時用。所以只能是我用的,兩個字不夠用就用四個字,但如果師叔你用就會被人批評現今大學生語文水平低落了。

數月前家母仙逝,胞弟把這事告訴因中風半身癱瘓而趟在老人院的家父,我問胞弟為何要告訴他,胞弟的答覆是﹕「人有知情權」。兩月後,家父亦撒手人寰。現我已是孤兒了,嗚嗚.....

2009-11-22 18:45:23 補充:
我們當然應該選擇一條可以將他人的傷害減到最低的辦法,但你有聽過一句說話叫「紙包不住火嗎」?萬一穿煲傷害就會升為最高。而且在這個案中,所謂「將他人的傷害減到最低」完全不真實,你看B用的是甚麼方式?是責罵。對C而言,並不會覺得這比由A開心見誠但語氣平和地討論好。A為何容許B使用傷害她的說話以達到踢走她的目的?很明顯A真正的出發點只是為了自己,這種做法根本可以用不擇手段來形容。

2009-11-22 18:45:36 補充:
並非所有有欺騙成份的行為都是不道德的,但在這案中的欺騙行為是不道德的,亦完全不見得可以將對C的傷害減到最低。而且和你所列舉的例子出發點完全不同,一者利己,一者利他,顯妣若可顯靈一定會摑醒你說你為老不尊教壞師姪。
「有權」兩字常被人濫用作辯護理由,若論權利,人人都有權在路上見死不救、不為問路者指路、在公眾埸合挖鼻孔,但這些人的態度往往難以得到社會認同。

2009-11-22 18:50:02 補充:
「衡量貢獻」、「按貢獻才可分享榮譽」、「無利用價值即被踢走」等,全是冰泠的商化考量,與朋友間的溫情逆道而馳,既然A對C的能力有那麼透徹的了解又那麼重視比賽得失,他應該一早先和B商量好才決定是否找C,A應自己承擔處事衝動的結果。
但我們似忽視了B是否有錯,回頭再討論,回頭的意思可能是明天。

2009-11-24 08:18:16 補充:
補充一點,C是否配得跟A應以何種種方式踢走她無關,因為現在討論的重點並不在於可否踢走她的問題,而是以甚麼方式踢走她的問題,配得與踢出局的方式是否合乎道德無關。

「B覺得幫朋友之餘自己也無損失,反正與C從未認識,所以認為沒問題。」

首先要看看是怎麼一個幫法,A是否真的處於困境,在這個案中,A實際上並非真的難於啟齒,他根本可坦誠向C道出原委,告訴她經和B泠靜分析後覺得這個比賽較適合只由AB兩人參加,但又不想影響彼此友情,他內心幾經掙扎下作出了一個兩難的決擇﹕今次決定兩人行,因為AB兩人都頗為重視賽果,下次若有適合C的比賽一定會預留她的份兒,並讓C明白理解她的感受。

2009-11-24 08:18:28 補充:
但A可以自己處理卻不去處理卻要由B代勞做功課,而且用的是更冰泠的方式,若B頭腦清晰點就不會附和A,反可以倒過來為A作出指引,而且B願意做令人難堪的事只是仗著自己是匿名者,心態實應檢討。
2016-01-12 3:36 am
等等等,等到今年過年就32歲,男朋友連影子都沒,
我個性內向,想透過未婚聯誼認識對象,我是朋友推薦,來到桃園紅娘李姐,
對女生頗為照顧的,很快就讓認識不錯異性.
2009-11-11 12:54 am
我覺得應該針對件事而唔係針對個人,如果踢走c可以令件事好既話,用咩方法都一樣。

不過,我個人就認同正方個個諗法,你都話佢地2個人相識,由A出面會破壞同C既關係,而B比較係一個局外人,由佢出面對任何一方都好d既。而且,唔係話增唔增進A同C關係既問題,而係要采用一種將傷害減到最低既方法。如你咁講,B幫忙無損失又可以做到你地既效果,何樂而不為?

醜人唔洗多,一個人就夠,佢地只不過係每個人有唔同既任務,如果角色調轉會弄巧成拙既,咁我覺得呢個係最好既方法。我覺得由一個不熟既人去責罵反而仲好,因為有d野太熟講出口反而達唔到個效果,而且,因為太熟,睇野冇咁客觀,所以,A同B已經好顧及C既感受啦。

係,由A自己同C講,都可以話係B既決定,但係,由外人去做,可以緊加令C知道連外人都睇到自己錯既地方,令到大家咁唔夾,咁樣,A唔洗夾係大家既中間做磨心,唔係話做場戲掩飾,而係想件事完美D解決姐,C聽到B咁講好沮喪都仲有人可以安慰佢,但係如由A去講,邊個去安慰佢?雖然話C係A介紹,事情因A而起,A係要負上責任,但如果好人醜人都由A去做,一個人做2個角色好易有錯漏,有機會比C睇穿佢地既計劃,仲會覺得A好虛偽,破壞關係;亦或者可能A比C求多兩求心軟,做唔到B咁堅決,因為佢地始終係朋友,做咩都唔可以去到咁絕,唔單只趕唔走C,仲冇左一個好既機會TIM,咁做有咩好呢?

所以,我覺得你地咁做係最好嫁啦。

2009-11-19 01:34:25 補充:
oliver_915:
抱歉,我相信我既說話係有好多矛盾既地方同不足既地方,而且我打既野冇規則冇條理,令你誤會,我道歉,亦都好多謝你指出我唔岩既地方,更加心感欣慰,因為你可以將我既每一個意見都詳細咁分析。

2009-11-19 01:34:36 補充:
但我必須強調,每一次既發言都係我由心而發的說話,造票?如果你單憑我一句說話就話我造票,你都好強行將罪名加係我身上。辯論?唔好意思,本人的確係毫無辯論天分,所以,我做既角色並唔係要去反駁人d咩野,只不過係想做到一個安慰既效果,大家可以唔接受,但唔可以質疑我想幫人既心意,而且我無絲毫動靜,唔係我無抗辯意欲,只不過係我冇時間上黎姐,你言論中既人身攻擊只係為辯論而出,並非存心惡意抵毀,我理解,亦都唔介意,但我唔認同你既做法。

2009-11-19 01:35:38 補充:
雖然發問人想用辯論形色去解答問題,但我完全冇辯論既成分,就算比你贏又點,我根本都諗過要同你鬥,係辯論角度黎講,我無邏輯觀念、無道德觀念、無承擔觀念,但我要反省?點解,就憑你所謂既辯論概念?每個人諗法唔同,我由一開始就唔係用辯論方式發言,只係講感受,又唔係做咩大奸大惡、誤人子弟、禍國殃民、有違人性既事,我點解要反省?我只不過係代入我係A、B同C既角色去分析,比賽為求希望勝出同係過程中有得著,因為C手機問題未能聯絡令約會告吹同認為C冇貢獻,A同B覺得同C係團體入面合作唔到既,佢地踢走C係遲早既事,咁我要反省D咩?而且,我亦都唔見得你既行為比我好,因為你只不過係以反駁我為樂,你既觀點係咩?我睇唔到。

2009-11-19 01:35:47 補充:
人性如果可以好似你所講咁完美,點解仲有咁多人上黎發問?點解呢個世界仲有咁多有違道德既事?人之可貴在於誠?呢個世界有邊個可以話自己絕對做到?你敢咩?就算你而家敢,我保證你死前一刻,歷過多年風雨既洗禮,你唔會有膽再咁大聲講呢句說話,而家你會咁講只係你入世未深同對社會、對人性過分樂觀。我連人性最可貴之處都棄之不顧?世界上冇野可以做到咁完美,紙上談兵既你面對過幾多人情冷暖?咩係功利?如果A同B想踢C出局,從任何方面睇A同B都係一個功利既人,功利?對人性最可貴之處棄之不顧又可止我一個?

2009-11-19 01:35:54 補充:
如果A怕傷害同C之間既感情,可以提出再搵適合C既比賽去參加?你呢個結論咪同踢C出局冇分別,咁仲講咁多大條道理做咩姐?我唔係虛假,不過係嘗試用婉轉既方法去解決件事,下下都坦坦白白,你根本冇諗過人地既感受。坦白同欺騙對人既傷害有幾大唔係你同我都可以計算到,就算坦白又好,婉轉又好,C有不足係事實,而A、B同C唔夾亦都係事實,考慮道德、人性,最後佢地都係會踢C出局,踢佢出局呢個行為背後已經有好多你所謂既不符道德,唔想暪都暪左,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左,你現家先黎話一開始應該坦白,對件事有咩幫助?

2009-11-19 01:36:04 補充:
如你所言,將情義踢走係功利主義,我既角色唔係辯論,點解我要搵功利主義既道德家去證明我道德?點解你要將焦點放係我身上,點解你唔去幫發問既人,反而去質疑我呢?我只不過係根據我既經驗同感覺去分享比發問人,只供參考,如果我既發言係關乎到社會,我覺得你唔係針對我既言論,係針對我個人。上得黎發言既人,每個人既目的都唔同,講道德,呢度好多人既言論比我更冇道德;講說服力,我從來都唔會覺得自己有咁偉大既能力去說服人支持我既觀點,我功利?從何判斷?

2009-11-22 15:53:20 補充:
oliver_915:
你都言重啦,事實上我既言論的確有唔岩既地方,所以唔需要講到我咁偉大,大家都係為左發問者而作出言論,邊個可以得到點數唔係你同我可以決定既事,既然係咁,可以切磋一下都未嘗唔係一件好事,雖然我入黎既本意並唔係為左辯論,亦無故比你進行文字上批評,但,某程度上真心真係想多謝你,因為,起碼你令我知道我應該要就發問者既要求而回答,而唔係任性地只跟自己既感覺去回答,令你誤會,更加明白自己好多不足既地方。

2009-11-22 15:53:24 補充:
而你為左呢個post真係好盡心盡力,拋好多例子同細心分析每一句既觀點,所以,我覺得發問者應該係比點數你先岩,你唔洗講到我好似咁受傷害既,你話我似一個觀眾為左電影主角既言行而動怒都尚可接受,但係你話我好似全情投入戀愛既女生遇上假情假義既登徒浪子而未免太過誇張,我有我既不足,你講既野唔係所有都係為左達到目的而拋出黎既。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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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10000051KK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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