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惱~假結婚(女性)

2009-11-11 3:41 am
我現年才26歲(女生)~我22歲時因為看報紙找工作 被慫恿當人頭假結婚(92年度)
今天我去開了庭(刑事大法庭)
我之前警局座筆錄時 我當時是因為急著找工作 但到報紙登臨時工現領 才打電話連絡仲介 當時約見面談 但當時仲介可能看出我缺錢 一直慫恿我 這不會觸犯法律 且大陸男來到台灣3個月並會和我辦理離婚~當時答應了
所以仲介當時帶我去辦理了一些證件還說怕我跑掉有影印我的身分證還叫我簽了一張一萬元的本票 但我回家後 越想越後悔 因為我沒出過國 又年輕 很害怕會回不來 所以隔天我打給仲介 告訴他 我不想去了 他就開始來軟ㄉ 一直說服我 但我還是堅持不想去 他就威脅我說 他有我的身分證影本 我住哪他都很清楚 我還簽了本票
說要到我家找我 還要找我家人的麻煩 我當時真ㄉ很害怕 也怕媽媽知情或受傷害
所以我還是去了 但我真ㄉ都不是自願的 更不清楚法律
回台後 我幫大陸男辦好戶口 就不見了 我連絡不到 連仲介也跑光光 找不到人

前些陣子也有開過一次偵查庭 我也大致上是這樣說
不過今天最後開的刑事大法庭 開的讓我好害怕 包括我在內就20幾名被告
審判長並無多說甚麼!!! 他只說明你違反的2個條例 可能都是三年以下的刑期 我好害怕 他也只有問我認不認罪(我認罪) 有無拿錢? 是不是與對方沒有結婚意願?(是)

就輪到下一位 我真ㄉ好怕 我並不曉得會有那麼重的刑罰 審判長也說了 有認罪的不用再來開庭了 意思是要等判決了嗎?
我想問的是.............

1.審判長 或最終判決的人 會採用我之前做的筆錄或供詞嗎?
2.會不會因為太多被告或假結婚的人太多 就會因此重判呢?
3.我今天11月10日開完庭 會很快收到判決書嗎?
4.我聽朋友說 我的案子是在96年以前 有符合減刑 那我能申請勞役嗎?
5.我在94年有賣郵局本 有被判刑2月 已經服刑完畢 應該我有詐欺前科吧!這樣判我的法官會因為我有詐欺或前科就重判我嗎?

PS.我現在真的很擔心判決的刑期 關過2個月真的很害怕失去自由的日子
要是當初知道會有這些刑責 一定不會再那摩笨 如果有那麼多早知道就好了!!!
請有與我切身經歷的人分享我您的經驗 謝謝您
也請熟知法律知識給我一些建議好嗎? 感謝各位的慷慨解囊!!!!!!!!!!!!!
更新1:

忘記再問一件事情 就是....我記得我收到判決書好像不到2個月執行單就會下來 我想問說 我如果收到判決書 可以馬上到判決書去戶政登記離婚嗎? 那我如果拿到判決書 想上訴 你們覺得有沒有希望呢? 還是不要上訴呢? 如果我可以上訴 要錢嗎? 大約的流程又是如何的呢? 抱歉 我真ㄉ都非常不懂法律 一下子問那麼多 請各位幫忙解答了 感激!!!!!!!!!!!!

回答 (3)

2009-11-11 6:00 am
✔ 最佳答案
你好!個人依淺知法律認知~替你..正確解說回答:
1.審判長 或最終判決的人 會採用我之前做的筆錄或供詞嗎?
回答:筆錄.供詞絕對會採用參考.!
2.會不會因為太多被告或假結婚的人太多 就會因此重判呢?
回答:會依各案.來審酌..會不會重判.得參考所有經過!會依違反大陸人民關係條例來審酌求刑!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十五條   下列行為不得為之:
一、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
二、明知臺灣地區人民未經許可,而招攬使之進入大陸地區。
三、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
四、僱用或留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範圍不符之工作。
五、居間介紹他人為前款之行為。

第五章 罰 則
第七十九條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首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3.我今天11月10日開完庭 會很快收到判決書嗎?
回答:大約12月10日前會收到判決書!
4.我聽朋友說 我的案子是在96年以前 有符合減刑 那我能申請勞役嗎?
回答:
你的案件無法適用減刑條例..如下:
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Q7有哪些犯罪不予減刑?
以目前政府重點打擊之犯罪,分別為下列六大類型:
一、 黑金案件:例如貪污、金錢暴力介入選舉、金融犯罪。
二、 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例如性侵害、洗錢、毒品、走私、未經許可製造賣槍砲彈藥、[人口販賣]、組織犯罪。
三、 暴力型犯罪:例如殺人、強盜、擄人勒贖罪。
四、 影響社會觀感、民眾對於治安感受度之民生犯罪:詐騙、竊盜集團

上述第二點之[人口販賣]:人口販賣案件之法律適用:
(八)第二百十四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
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例
台籍甲男與大陸籍乙女並無結婚之真意,持不實之結婚證書至某戶政事務所為結
婚登記,致該所公務員為結婚之登記。
所以不適用減刑條例!

5.我在94年有賣郵局本 有被判刑2月 已經服刑完畢 應該我有詐欺前科吧!這樣判我的法官會因為我有詐欺或前科就重判我嗎?
回答:不會因詐欺前科重判..因屬不同案由.且無累犯之適用範圍!因為該案為92年之案件!服刑完畢是94年!前後之順序!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第 47 條
(累犯)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
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
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者,以累犯論。


我如果收到判決書 可以馬上到判決書去戶政登記離婚嗎?
那我如果拿到判決書 想上訴 你們覺得有沒有希望呢? 還是不要上訴呢?
回答:要不要上訴.需看判決之結果來論定.判決主文是否接受.刑度範圍等.大陸配偶離婚一事.判決確定也無法持判決書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之登記..複雜因素無法仔細告知[重點為]需到對岸一趟花錢離婚.再回台灣!
如果還有甚ㄇ地方不懂.再補充發問..如果真的需詳細.可留言至本人信箱.也可打電話詢問.會於信箱提供電話!

實務相關經驗.本人!
2014-11-09 12:08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az331.pixnet.net/blog
2013-11-09 10:02 am
全台唯一合法博弈網站隆重登場

中獎彩金領取僅需5分鐘立刻到手

快來免費試試手氣吧!

官方網站 aa777.net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27: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10000010KK0669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