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被房東騙了 幫上手租客交了管理跟水電費rmb300元多,一直很生氣, 因此後續的2個月管理費跟水電費都未交, 約800元,
我想偷偷的般走,在房屋里下列東西
衣櫃(rmb150買的,賣給2 手店應該賣到50元)
床鋪跟床罩(約rmb400元賣給2手店應該值1~200元)
電飯保(rmb 150)
其他雜項東西值個2~300元吧
我想偷偷的將東西般出來, 萬一被發現了 大不了不要上述東西
你們認為如何繼續租或是搬走好?
如果租下去
每個月要給rmb1500x4+160(管理費)x4+200(水電費)x4, 但可以拿回rmb800押金
如果搬走, 省下那那欠的rmb800, 也不用支付貴租, 因為可以租比較便宜的
更新1:
to: leungpingchuen 我想將衣服跟一些家庭用品 偷偷地搬出來, 衣櫃跟床就算了, 如果我說衣服是拿去賣的, 保安應不理吧.大不了我東西全不要 虧個幾百元, 我就是不交租跟那些管理費, 他們應該也拿我沒辦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