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rtunity cost問題

2009-11-09 10:03 pm
有一題目

甲16歲,乙18歲,佢地可以選擇讀書或者工作.
A工: 至少要16歲,人工$1000
B工: 至少要18歲,人工$2000

如果甲乙都選擇讀書,咁佢地ge opportunity cost分別幾多?
甲是否只係計A工ge人工$1000?
乙呢?B工$2000 定 AB工加埋$3000?

如果A工ge人工加至$3000,乙選擇讀書ge opportunity cost幾多?
A工$3000 定 AB工加埋$5000?

謝謝解答!

回答 (1)

2009-11-09 10:48 pm
✔ 最佳答案
首先,Opportunity Cost 的定義是 The highest valued option forgone,即是「所放棄了的所有機會中價值最高的一個」;故此,機會成本都只可以是 A 或 B,而不會是 A 和 B。

第二,機會成本是某次某個選擇的代價;故此不能把兩件事或兩個人的機會成本相加起來。

若甲選擇唸書,他的機會成本就是 A 工作的收入 $1,000。也就是說,甲若選擇唸書,他便要放棄定期賺取 $1,000 的機會。為甚麼不是 B 工作的收入 $2,000?因甲根本沒資格做 B 工作,故此 B 工作並非他的選擇,亦不可能是他的機會成本。

至於乙,他可選擇 A 或 B 工作。但記住他的選擇只是 A 或 B,而非 A 和 B;因就算他決定不唸書,他也只可以做其中一份工作,而不能同時做兩份工作。

還記得 Opportunity Cost 的定義嗎?所放棄了的所有機會中價值最高的一個。若乙選擇唸書,便要放棄 AB 兩者當中的價值最高者,那就是 B 工作了。

假設 A 工作的工資加至 $3,000,乙選擇唸書的機會成本也都是「所放棄了的所有機會中價值最高的一個」;然而現在卻是 A 工作了。



Cheers!

2009-11-11 22:57:57 補充:
用了一大堆不同狗名,反反覆覆卻說著相同的話;究竟是誰在玩假身份,實在已是路人皆見了吧?小狗下次作弊可得聰明點兒了!

你家小姐病情嚴重如此,我實在也有責任。然當天先發招者不是我;還招之時我一不知她外強中乾,二不知她是女子,三沒料到她是精神病患者。而且,當我稍覺不對勁已馬上收手兼道歉;此刻她仍想我怎樣?難道要我娶了她不成?

你要繼續花時間誣衊,我毫不介懷;反而深感榮幸,有位才女竟會為了區區在下,由大師變成瘋婦! 勸她放下,還不是為她好?

小狗,又辛苦你了!

2009-11-26 23:21:24 補充:
抹黑扣帽指鹿為馬,全屬典型文革樣板戲。雖嫌老套;然在你聲嘶力竭造作矯情的演譯下,卻又別是一番庸俗粗鄙的官能刺激!

紅衛兵大嬸,所謂物以類聚;會受你愚弄擺佈者,還不是那夥跟你同樣需要把一生挫敗諉過於人的可憐蟲?你們縱使人多聲大,卻也只是烏合之眾;我從不放在眼內!

還得謝謝你為我逐一引蛇出洞,好讓我知悉誰人可以不屑一顧!

好了,你可以回去繼續表演了;我還想看戲!


收錄日期: 2021-04-30 01:14: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11090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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