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他公司退伍的學長,有帶我們去看過一間新板特區的房子,近捷運與學校,每坪21萬,屋主缺錢急售,好像比該區平均房價便宜,我們早上去看,只猶豫一下,下午就被訂走了。
於是我後來想:就算不是自己理想中的住宅,誰說《第一次購屋就要買自己想住的房子呢?》也曾聽說有人從五十萬開始進場,換屋越換越大。
就像不要物品《換換愛》一樣,大家把不要用的東西上網和別人交換,從一個髮夾開始換,最後可以換到一座沙發,也是越換越大。差別是:《換換愛》原則上沒有錢的介入,不需貸款與繳息,也沒有整理成本。
我就想,那新板特區的房子挺便宜,如果那時不是執著《自己理想中的自住住宅》的話,屋子就不會被眼尖的投資客訂走。那時投資客出六百買到,現在聽說有人要出六百五跟他買,他還不讓呢。
於是我預設一種投資模式:
一、該退伍的學長有自己的裝潢班底,我們可以借用人脈,所以可壓低房子整理的成本,而且不需要裝潢太奢華,不漏水、乾淨整潔就可以脫手了吧?
二、銀行房貸模式聽說有《前N年先繳息不繳本》,如果我們用此種方式借款,而現金除頭期款外,並保留十萬~二十萬左右的預備金(繳交房子尚未脫手時的利息及裝潢費用)。
那麼先繳息不繳本的借款模式,是不適合自住者使用,因為前面還款太少,很容易因為負擔輕,而忽略了自己可能已買下負擔不起的房子。但若是我們的原始目的就在「脫手」,那麼《前N年先繳息不繳本》應該是很有利的?
三、於是:買→整理→賣→賺小錢→再買大一點→整理→賣→賺小錢→無限迴圈。這樣子的房地產投資模式,合邏輯否?能賺錢否?能否幫助我們把錢滾大,以便將來真的看到喜歡的自住標的時,負擔能較輕?
四、如果以上模式可行,那麼比較建議只擁有150萬的我們,從何區域開始進場第一次投資?(考慮台北縣市,有捷運)
五、以上投資方法,有無特別需要注意的事項?
六、如果要《加速脫手,減輕利息負擔》與《降低交易成本,仲介費》,那麼透過何種管道售屋,最能達到我們的目的呢?委託學長幫忙賣,再包紅包,會比委託陌生的仲介還要好嗎?
六、如果以上方法不可行,前輩們是如何在房市將頭期款變大的呢?
謝謝,感激不盡
為什麼要刪掉發言?不然一般的發問者是怎麼問的?我真的完全沒碰過房地產,以上只是根據基本的邏輯來設想而已,也可能是錯的。希望,不吝指教。本人不會成為專業投資客也不會是你的競爭者,只是平凡女子一枚,想和老公有個房子而已。
DAVID 您回答的很好,接近最佳解答,只剩最後一個疑問請教: 第二位回答者提到「提前向銀行解約還款,要繳違約金」屬實否?我猜想有可能,因為銀行本來可能要賺你20年利息,你現在6個月就償清了,銀行當然不高興。 那麼依據你的經驗,違約金約佔多少趴數?要準備多少現金支應呢?總共看起來,如果選對地點、標的、裝潢模式,快速脫手再繳違約金,如此的利潤,和違約金、利息、裝潢費的成本,能否有打平的可能?謝謝囉
行庫個金部主管指出,銀行向客戶收取違約金,主要是考量現在有不少前低後高的三段式利率,前兩年或前三年的利率都比較低,如果客戶趁這段時間提前清償,對銀行不利。此外,銀行怕客戶為了適用低利率,把房貸在各銀行間轉來轉去,增加銀行作業成本。 因此想請教DAVID大大,你在實務上是如何處理違約金和貸款的問題?
看起來,會不會使用《繳息不繳本》或《前低後高》房貸是一種投機作法,卻因為《提前清償違約金》的問題,會導致完全不划算甚至倒賠? 那如果用軍公教優惠利率的貸款,不使用《繳息不繳本》或《前低後高》,並且房子賣後,要投資下一棟,仍和同一家銀行貸款(不妨礙銀行利益)。是否就無違約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