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請問如欠債過了7年,但想還錢,可否只還欠債本金,不還任何利息/手續小費?
答:請問樓主欠的是那一種債務呢?
如果是家人朋友間的私人債務,那通過雙方協商或者有機會如你所言,祇還本金而不包括利息!
但如果是銀行財務的貸款或信用卡的欠賬,相信就不可能了!因為這些屬合約債務,你當日必有簽署借貸合約和信用卡的使用條款!其中必有訂明在你未能如期還款的情況下,對方會收取利息、手續費、追債時的行政費等保護它們權益的條款!所以你希望祇承擔本金,不負責其他雜項費用,機會應該十分渺茫!你希望對方減收部分利息也不易成事!
其實債務已過七年,如果對方在期間並無作出追討,那其實在期限法的保障下,對方已失去法律上的追討權利!即是說你連本金都無需負責償還!
但你先要符合期限法的保障範圍才可以!
第一這些要是合約債務!
第二是在你應允償債的限期過後六年間,對方無作出任何的追討行動!
如果確實符合上述條件,那按理說對方已不能再向你以法律手段去追債!
但請留意祇是法律上無法追討,即不能入稟法庭、不能申請破產等!但債權人仍然可以作出追討的行為!祇是你同樣憑藉期限法的保障,可以不償還!
簡單的說對方不能告你,祇能不斷的作出滋擾去追討!但你亦絕對無需承擔和償還這些債務!當然你要能夠承受不斷出現的追數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