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係好明基督教~唔該

2009-11-06 7:03 pm
我係1個ok信耶穌的人,但係都5係好明
神話祂愛世人,會原諒我地的罪,點解佢又要沈判我地,我地講人事非係5係得罪神,聖經的預言可5可以/會5會變
更新1:

如果一D人不知神是誰,不相信祂,但係佢係好人,那佢會5會落地獄...好似5關佢事,

更新2:

聖經話我地係夏當夏娃的後代,既係同一個阿爸阿媽生出來,醫學有血緣關係生出來的BB係K型,那我地又係點..

回答 (4)

2009-11-06 7:48 pm
✔ 最佳答案
神願意赦免我們的罪,但我們必須先認罪悔改


基督信仰的教義是──
上帝差派耶穌為世人的救主,只要悔改接受祂,罪就能被赦免,得到永生,詳解如下:
世人被罪所轄制,故有死亡疾病煩惱,而福音就是上帝藉耶穌要讓世人與祂和好,重新建立被犯罪所破壞的關係。上帝造世人原意要我們與祂同在,並要受託去管理受造的世界,人原本是有權柄與榮耀,但因罪而失去,於是藉著耶穌基督而被挽回、過犯被赦免、重新恢復尊貴身份,將來與上帝一同管理新天新地,那是一個永恆福樂的新宇宙,公義和平永居其中,不再有痛苦與悲傷。
詳細說明請連結:「基督徒是『未來世界』的“王”」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13446


再者,聖經多處經文也告訴我們,審判是有程度、等級、輕重差別的

天堂陰間確實存在,絕不是虛構、為了恐嚇或從其他文明抄襲來的!
許多人確實經歷了不可思議的經驗
天堂陰間經歷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thread.php?fid=133
(有上百篇真實故事!也有臺灣人的見證及他們的聯絡方式)
(的確有“另一個世界”存在哦!別輕忽!)

信仰絕非只為求心靈平安,也不是僅僅為了勸人為善
畢竟人死非如燈滅,還有靈魂「永恆」的問題
我們應嚴肅思考「永恆的歸處」在何方


至於您問到沒有機會認識神的人,可參考以下第一點 


聖經所提未經信耶穌也能到新天新地(俗稱天堂,但這只是方便的講法,其實天堂只是新天新地的一部份)的兩種人:

1 沒有機會認識耶穌但願意恒心尋善的人
新約聖經羅馬書二章: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註:
以此來看,孔子、釋迦牟尼將來都有機會和基督徒一同在新天新地同享永福,相對於佛教徒常宣稱耶穌只是天界凡夫,指稱祂將來要墮地獄或成為畜牲,基督徒對釋迦牟尼是友善多了
當然,佛教徒將上帝視為天界凡夫是不正確的見解,個人回應如下──
上帝耶和華不是梵天、帝釋天或阿修羅!!(駁斥佛教界對上帝的誣衊醜化!)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13627


2 孩童或墮胎者

舊約撒母記下十二章23節: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
解釋:大衛王孩子過世,已到上帝那裏,將來大衛王也要去,只是現在小孩子不會再回到人間了




有些人在知識+散播汙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13480

以下網站文章多達三千篇,我們提供您基督信仰的正確內涵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thread.php?fid=119
內容:
達文西密碼「問題」、聖經預言、天堂陰間異象、個人見證、聖經科學見證、考古論證,基督信仰疑惑解答、神創論VS.演化論



2009-11-07 16:55:35 補充:
貼文有極多誤導
1、個人發現該團體向我欺謊,故已拒絕道歉
2、個人不屬真耶穌教會,而是浸信會
3、「聖靈」學校"不是"基督教會的一支(是「異端」,但可能已經解散)
4、該訴訟案,個人勝訴,事實上,該團體對其他人的控告也是接連敗訴

更多說明請連結──「聖靈」學校的錯誤教導已開啟地獄大門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4746
2009-11-20 4:10 am
如果用基督徒解《聖經》的方法,蘇東坡的水調歌頭都可解成預言了神舟五號飛船的發射:

http://space.uwants.com/html/99/2638799-386272.html

2009-11-19 20:13:16 補充:
根本《聖經》就充滿流料,例如四福音書中就只有《馬太》及《路加》兩本有耶穌出生事蹟,連成書最早的《馬可》都沒有,而兩本福音之間矛盾嚴重(例如《馬太》版本的約瑟夫婦原本在伯利恆生活,誕下耶穌後因避難才輾轉去拿撒勒定居;《路加》版本的約瑟夫婦本來就在拿撒勒生活,因普查才去伯利恆並在那兒誕下耶穌),起碼有一本是捏造,再加上兩版本都與歷史不符兼情節荒謬,最大可能性是兩本福音都是老作!

耶穌出生「記載」的兩個版本:
http://*****/32r8fn

又例如新約預言公元一世紀世界末日(已徹底破產接近二千年):
http://*****/2ngjb7

2009-11-19 20:16:05 補充:
新約預言公元一世紀世界末日,已徹底破產接近二千年:
新約預言世界末日在耶穌或其門徒年代來臨
http://*****/55oyxe

更多落空預言:

推羅預言
http://*****/2aer9g

斷章取義兼張冠李戴的以色列復國預言應驗
http://*****/ygxjx8w

其他:
http://*****/3ad34d
http://truthbible.net/biblehorror/missedbibleprophecy
http://www.skepticsannotatedbible.com/proph/long.html

2009-11-20 12:22:23 補充:
如果用基督徒解《聖經》的方法,蘇東坡的水調歌頭都可解成預言了神舟五號飛船的發射:

http://space.uwants.com/html/99/2638799-386272.html

2010-03-03 16:02:38 補充:
Intelligent Design Is Still A Lie!
http://*****/yh2q6ru

2006年,一個由國際科學院組織(一個國家科學院的國際網絡)所發布,並由英、美、法、德、意、以色列等68國國家科學院聯署支持進化論的「關於進化論教學的聲明」:

「多國科學家日前聯合簽署一份聲明,對『創世論』發動了迄今最為猛烈的一輪抨擊。他們警告說,生命的起源正在被隱瞞、否認和混淆。

綜合外電近日報道,簽署聲明的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法國、以色列、日本等國的國家科學院。……」

http://*****/ykz9az5

聲明文件:
http://*****/rzhor

2010-03-03 16:02:50 補充:
沒有任何科學證據對進化論不利,但有無數證據支持進化論,以下一文解釋得很清楚:

科學、進化與神創論(美國科學院、美國醫學科學院著)
http://www.wishdaemon.com/forum/viewthread.php?tid=18120(繁體)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misc/evolutionall.txt(簡體)

這篇文章也解釋得很清楚為什麼神創論不是科學。

這篇文章也解釋了進化論如何造福人類。

圖文並茂的英文撮要:
http://books.nap.edu/html/11876/SECbrochure.pdf

2010-03-03 16:03:03 補充:
美國生活科學網:哪些化石佐證達爾文進化論
http://*****/yfvztk4

《新科學家》雜誌詳解關於進化論的七大誤解
http://hk.myblog.yahoo.com/sowhat2002002/article?mid=67

對於進化的五個主要誤解(作者:Mark Isaak)
http://space.uwants.com/html/99/2638799-385252.html

駁斥創造論的15+N個瞎說(John Rennie著、mocear等增補)
http://space.uwants.com/html/99/2638799-385410.html
2009-11-12 12:33 am
貼文有極多誤導
1、個人發現該團體向我欺謊,故已拒絕道歉
2、個人不屬真耶穌教會,而是浸信會
3、「聖靈」學校"不是"基督教會的一支(是「異端」,但可能已經解散)
4、該訴訟案,個人勝訴,事實上,該團體對其他人的控告也是接連敗訴

更多說明請連結──「聖靈」學校的錯誤教導已開啟地獄大門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4746
2009-11-07 2:31 am
禁你要了解一下所謂的基督徒啦!


 人面獸心的牧師被告張偉忠(41歲),事發後已辭去職務半年,張在案發前經女事主友人介紹認識,在02年張調任天水圍一團契工作,女事主亦追隨一起,張原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襲擊致身體受傷罪,但傷人罪最終獲控方以交替性質不予起訴,控罪指張於03年11月26日於天水圍嘉湖山莊樂湖居1座一個低層單位內,非禮一名少女,牧師現獲現金5000元續保外出候判。

受害人23歲 智商僅8歲
 23歲的女事主儘管已有成熟的身驅,但案發後經心理評估後證實,她有中度精神發展遲緩,獨立能力及智商只有7歲零10個月大之兒童程度。

 據案情指,女事主於案發日下午約5時半致電張,相約到案發的樂湖居團契會堂會面,張吩咐女事主先買一個安全套,惟女事主沒有買套,只是按時間到達會堂,張甫見女事主,便斥責她無買套,更稱「你將我當係狗啊」,話畢即動手毆打其頸項,扭擰其手臂,張繼而用口咬噬女事主的軀體,包括背脊、手臂、屁股及大腿。

 其後,張欲強行脫去女事主的褲,但遭到女事主極力反抗,張見狀竟自行脫去長褲,逼令女事主為他口交,惟又遭女事主拒絕,此刻張竟忽發奇想,先強行扯脫女事主上衣,命令赤裸上身的她「上下跳、左右搖」,女事主屈服於其淫威下,遵照張的意思;張大飽眼福後,再伸手撫弄女事主胸脯及玉臂,惟變態狎弄仍在後頭,張竟然拿出一條皮帶,仿效刑具鞭打上身赤裸的女事主,張逗留約兩小時後才離開會堂。

無買避孕套 迫口交被拒
 女事主返家被父母發現其身體受傷,惟女事主寧願啞忍,未肯即時指控牧師之獸行,直至翌日女事主召喚一名友人傾訴。因事態嚴重,女事主才在28日即兩日後,由兩名友人及一名表親陪同往瑪嘉烈醫院診斷,醫生在檢查後發現女事主身體遍布瘀傷,包括雙臂、左邊屁股、右大腿及右邊胸壁,事主背部被驗出有多處被人咬傷。

將嘉湖單位作團契會堂
 警員其後從該樓宇的保安錄影帶中發現,女事主在案發當晚8時許才獨自離開事發單位,而張在警誡下表示與女事主有每兩個月一次的親密關係,並習慣會裸體撫摸對方。但他堅稱,從不知曉女事主是一位智障人士。案件編號:FLCC285/2005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7: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06000051KK0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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