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都要上班
我是晚班
基本是從6:30-10:30
每個月有一天要下午2:30到
有時會做到11點或12點
可是我這個月領薪水只有9810元
真的很少
她們說是算月薪
一個月基本底薪是8000元
全勤+1000元
加班15分鐘25元
遲到1分鐘扣10元
每個月給10分鐘緩衝
可是25分過後就算遲到
好像也沒勞保
我沒有請假
因該說不敢請假
發燒也是去上班
可是薪水真的很少
我該去投訴嗎??
我怕投訴後會被不好的對待
可是投訴要怎麼做呢??
麻煩幫我解答一下
更新1:
我的問題第一個是薪資問題 1個月1-6都工作每天4小時 依照基本工時是1小時95元 上個月工作天為27天 這樣算10260元 還不算我加班的時間 光這樣就不符合了 因為我只是一個學生還不懂所以才請教你們一些有經驗的專家 在職場上遭不良的對待的事情也很多所以才請教你們這些前輩 看這樣是否符合 如果能投訴了話該怎麼做 我不希望回答的人用有不雅反諷的詞語來回答 請想一下發問的人憂慮了心情 如果我的問題造成你的不解 我先至上歉意 也謝謝你的回答
更新2:
我們是算月薪的 可是我不大了解月薪的算法 (政府規定的) 可以幫我講解一下嗎?
更新3:
FK 謝謝你的回答很詳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