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商業登記是 "法人團體" xx有限公司.
股東有3人, 我佔80% , 其餘各10%.
一般事務, 公司銀行戶口等數目往來簽名都是我一人包辦.
現此登記12月1會正式結業 (其實是地舖做小生意仔).
而11月2號正是登記證到期, 今年的錢都會交, 續一年.
如續了, 12月後, 店舖清了場, 結業, 應要什麼程序最方便可以取消此登記公司.
註 : 本人手上已有 政府提供的 "結束業務通知書".
目的是想知, 可不可以不經會計師之類, 就個人公司結業.
因不想再加重支出, 已虧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