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僱女傭?

2009-11-04 10:39 pm
如何可以令她一定要離開香港??怎麼向人民入境事務處申報??

回答 (2)

2009-11-07 12:47 am
✔ 最佳答案
如要解僱女傭必須以書面在傭工離職後7天內通知入境處, 可先以傳真後再遞往入境處確認收到, 然後將會收到入境處的正式確認通知信。傭工在被解僱後可以在香港逗留14天, 如果你已經通知了入境處, 她在被你解僱的當天起在外面的一切行為你都無須要負責, 包括過期居留在內。因此, 你實在無須要理會她是否一定要離開香港。

2009-11-09 12:35:24 補充:
表格可到入境處(2/F)免費索取, 編號 : ID407(E), 根據指引填寫, 很容易。
參考: 僱傭公司
2009-11-05 12:43 am
如果你炒她. 補好salary & annual leave & air ticket之後 (最好去agent company 當面攪. 有佢地作証人. 以免有些工人反口唔認) agent公司都有form 可以填好fax埋給入境處的. 入境處會給工人一個限期. 限期前搵唔到新僱主. 佢地唔可以唔走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5: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04000051KK0054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