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嗎?子女完全没有得到父母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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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現在才得知繼承負債,已滿20歲且已婚嫁娶,父母親欠債千萬的原因是連帶保證人(為長子當保證人),而父母名下全拍賣完,父親還在且83歲,其他子女完全没有得到父母的財產,現在女兒房子剛被查封,律師主張辦限定繼承,因去年97法律有改拋棄遺產繼承這樣行得通嗎:謝謝您
更新2: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 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 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其繼續 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於修正施行後,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請問這條我們可適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