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要怎麼開立收據???

2009-11-05 7:06 am
原本就是"有限公司"
但有些客戶不需要發票,
告知"開收據即可"
可直接去買外面現成的收據
蓋統一發票章嗎?

這樣的作法好像無法報帳的對吧

那有限公司該怎麼開立收據呢?

回答 (4)

2009-11-05 7:20 am
✔ 最佳答案
貴公司是採用統一發票的公司,只要有營業稅法規定之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都是需要開立統一發票,不可以開立收據 ,這是違反營業稅法會被處罰的。

參考條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民國 97 年 03 月 10 日 修正)第52條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
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一年內經查獲
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參考: 蘇世忠會計師部落格>營業稅
2009-11-06 12:02 am
su大大說的很有道理,
雖然你的客戶說不用發票,
可是你不能真的漏開,
即便你開張收據給他,他也收了,
可是你還是應該要補開一張統一發票給他!
而且,如果對方是營業人(核定有編配統一編號的)
你還不能只開二聯式發票,
如果你跟營業人交易卻開立二聯式發票,
那你對該營業人應開立的三聯式發票會被認定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應給予而未給予憑證,照樣處罰5%!
該開的還是要開!
我想你的客戶想要的應該是希望你不開發票可以省5%稅金吧!
2009-11-05 4:39 pm
營業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第五十二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如果你隨便開個收據給客戶,就是漏開銷售額,依規定會被處罰喔,
所以雖然客戶告知"開收據即可",你還是要依規定開發票給他,如果他不需要報稅,那開二聯式發票給他,這樣你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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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自己經驗
2009-11-05 7:11 am
對方要開收據 您就開給對方 對方可以當費用 您也可申請二連式發票 這樣就可以報帳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27: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04000010KK0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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