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上已有網友提供部分的答案和意見,我稍作補充希望可以幫到樓主!
1. 我欠債$350000萬月薪扣俆mpf後$16000申請破產會否成功嗎?
答:基本上祇要是資不抵債,理論上都可以成功獲頒破產令!
但除了網友提及的賭博和投機導致債務惡化的問題外,還要注意有否在申請破產前作出資產轉移和過度舉債的情況出現!因為上述的行為會被破產管理署視為刻意轉移資產以避債和欺詐的行為!這等行為除導致你的破產呈請被拒絕外,更有被送上法庭檢控的可能!請小心處理!
還有一點是你的收入不算少,屬專業人士嗎?要知道某些行業的從業員在破產後是並不能繼續在行內工作的!所以在考慮選擇破產前要三思!
如果你的工作和收入穩定,以你的收入和欠債總額來計算,建議你選擇債務重組!因為你的收入不算低,而欠債數目未至於太大(我當年申請破產時債務總額約二百萬)!你為此破產恐怕有點不值,如果是專業人士就更加可惜了!
2. 我現在自己租屋住,破產可否申報埋呢?
答:請問你申報的意思是甚麼呢?是通訊地址?是希望在生活費數額中包括租屋費用?還是希望在破產後無需負責毀約的賠償費用呢?
如果單純是通訊地址,那無任何問題照填就可以了!
如果是希望在破產後的生活費中包括租金,那無需現在申報。因為暫未需要到這些資料,留待破產令正式頒布後要評估你生活費數額時再報吧!
如果是希望在破產後無需支付毀約賠償,那我建議你不要申報!因為當你破產後假設你仍有租交,業主不會理會你是否破產者!而當你無租交,業主亦祇會要求你遷出並收回單位!到業主要求你賠償時你再告和他已破產也未遲,到時他亦祇會收回單位算數!而假設你在債務申報文件上已申報租約以便免付毀約賠償?給署方的感覺是你早有預謀和會否涉及欺詐呢?這對你申請破產大大不利!
3. 破產後可否繼續租屋住呢?有無另外方法租呢?
答:基本上破產者在破產期內不應自行租屋,因為破產者在破產期內無履行償債的能力!假設他跟業主簽訂租約,到時欠租不交!業主理論上不能向其作出追討,因破產者在破產期內所有的還債決定都在破產管理署手上!而這些新債務署方是不會理會的!如此便造成業主的損失,這便導致破產者觸犯破產條例會被起訴!
那不用住嗎?由家人朋友代你租就可以了!或者先向署方作出申請以讓生活費中包括這個租金的數目!
因突然有事!其他兩題容後再答!對不起!
2009-11-04 22:01:27 補充:
非常抱歉因突有要事,故未能即時完成答案,要再加補充!請諒!
2009-11-04 22:02:01 補充:
4. 申請破產屋企人會唔會知?
答:理論上不會知!但其實希望在四年破產期內完全隱瞞家人,其實是非常困難的!
假設你非與家人同住,那可能性或會高一些!而如果跟家人同住,那除非你們的關係非常疏離,否則實難以想象家人不會察覺你的一些異樣!
例如你的工作突然改變!你原本排山倒海的銀行信件突然影蹤全無!你原本的生活消費模式完全不同(如喜好消費變足不出戶)!你一向使用的信用卡全數取消!使用多年的銀行賬戶取消另開新戶等!再加上你感受到破產的壓力,或是藉著破產解除沉重的財政壓力的精神狀態等!這些都是關心你的家人能輕易察覺得到的事!
更別說破產管理署寄往你家裡的信件了!
2009-11-04 22:31:27 補充:
5. 怎樣可以唔俾屋企人知呀?
答:我不知道你為何不希望讓家人知道你破產!
作為一個曾破產的人,我明白破產並非一件光彩的事!但既親如家人,理應可以接受這個事實!
首先破產祇是一時理財不善,亦非殺人放火!而且破產其實表示你願意承擔責任,而非選擇逃避,這其實可算是一個正面的行為!
我不知你跟家人的關係如何,但以你的個案,假設你的家人能向你提供援手!你其實是有相當高的機會可以避免破產之苦!就算他們無能為力,那起碼都可以在精神上作出支持!而且可以免卻你長期隱瞞之苦!
2009-11-04 22:31:56 補充:
老實說!你告訴他們出現財困要考慮破產的一刻,家人必會感到惱怒和不滿!這是正常反應亦是人之常情,但當冷靜和接受這一事實後,卻未必不會向你伸出援手!
而且在某程度上,他們氣憤的反而不是你要破產,而是你有問題和壓力卻不向家人傾訴和尋求協助!這情況尤其出現在破產者的父母身上!你生活上有問題,卻不肯對家人說和尋求幫助,這種不尊重和不信任的行為,有時會比知道你要破產更讓家人傷心!
所以除非你和家人的關係出現問題!否則血濃於水,我建議你還是向家人衷心直說為好!就是他們無力相助,起碼也不用你花盡心思精神去左遮右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