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竊通常點判

2009-11-03 8:35 am
我想問如果扒竊通常會點判 價值$400既電話

回答 (1)

2009-11-04 5:38 am
✔ 最佳答案
扒手 (pickpocket)係一種嚴重既盜竊,加上近年扒手越黎越娼狂,法庭講明會嚴打。如果係店鋪盜竊或拾遺不報,以 $400 黎計通常淨係會罰錢,但係扒手就坐硬監

近年對扒手最權威既既判刑指引係 HKSAR v Ngo Van Huy CACC 107/2004

- 量刑起點係 12-15個月 (講明不得緩刑)
- 加刑因素包括:(1) 使用武器;(2) 於人流多既地方犯案; (3) 有同黨幫手; (4) 有類似案底
- 認罪可減刑 1/3
- 假如此罪行越黎越多 (需警方提供數據證明),可在 認罪減刑後加刑25%-33%不等

該案中,被告偷既電話值 $3600,被告係慣犯,於西洋菜街犯案(多人),同期扒竊罪案率大升,認罪,判24個月

係扒竊案件中物品價值唔係重點,假如無加刑因素,扒竊 價值$400既電話約判 12個月,認罪可減刑 1/3

收錄日期: 2021-04-20 18:40: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03000051KK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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