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終止僱雇合約

2009-11-02 2:09 pm
我是一個登記護士,在 2006年6月 至 2008年10月期間 (共17個月)領取了一間 九龍塘老人院 每個月 6000港元(底薪)+ 300港元(MPF僱主供款)的津貼( 全期共107100港元),當時有簽署一份合約

我於2008年12月畢業並領取有關註冊牌照後,該 老人院我和簽訂一份新合約 訂明合約期二年, 如提前解約 ,我須按比例向老人院賠贘 2006年6月 至 2008年10月期間 (共17個月) 曾領取的津貼.

我於2009年1月12日入職, 由於1. 工作時間超時太多, 2. 工作量無法負荷, 3.僱主無法給予安全的工作環境(例如預防針刺意外) 等理由,現決定提早於 2010年1月12日起與 該老人院解約.(即尚餘一年的合約期未履行)

但老人院卻在此時要求的賠贘金額, 由本來 全期共107100港元的一半 (即53550港元) ,改為 6000港元(底薪)+ 300港元(MPF僱主供款) x 12個月 (即75600港元)

請問我可否爭取 按原本53550港元的賠贘額終止合約?

回答 (3)

2009-11-02 2:53 pm
✔ 最佳答案
你當然是接原先的合約賠贘給老人院,老人院不可能因你離職而單方面更改合約,你要據理力爭,再唔係你可到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組尋求栛助
2009-11-06 10:45 pm
真奇怪, 明明每個字和句子都清楚明白, 加在一起的時候, 卻是另一回事。
點解?????
2009-11-03 1:53 am
其實我都唔明,你而家新簽既合約唔做,點解要補以前既津貼比佢呢?

你上一個合約完左,果D錢收左就係你架啦,同新既合約係冇關架啵....

不過若果你本身都已經知道點解既話,咁要賠既都係照番之前個數咁賠架啦,因為之前個數係你地雙方同意左先簽新合約架嘛。而家佢話要你賠多D,就即係單方面更改合約,咁佢已經觸犯僱傭條例架喇

若果佢仲係要你賠多D既話,就要去勞資關係科落案,等佢地幫你手喇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0: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02000051KK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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