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也要小孩更要告通姦

2009-11-02 9:26 pm
2009/09/22pm無意間在先生的電腦內看到他與第三者的通姦影片(用手機拍的)通姦時間竟然已一年之久.還跟我說他們只是工作夥伴.地點除了hotel.還有女方的公司內.更趁我帶小孩回娘家玩時.在自宅內.....女生還笑著問:你老婆回來怎麼辦?我先生說不會.怎樣?......氣.氣.氣.....不然就說要跟第三者一起去跑土地買賣的客戶.根據我親眼看到.他們有一起跑土地.(不多)大都去女生的公司(做木地板的店面)喝酒.談事情.如果我有一起去.就比較早回家.如沒去.不是半夜4.5點才回家就是天亮8.9點(我會等門必竟他是一家之主)2009/09/24我跟網友聯線.(那是社區的男志工).當初會連線也是因為他在外面工地.要傳圖給客戶.我不太會.他之前有教我.我怕被先生罵.直覺想到那位志工會所以就問他.後來才開始用msm.聊一些八卦.他是一位公認的雞婆好好先生.我對他無意.他也沒興趣.只是msm無聊廢話.但我先生會懷疑.懷疑我跟他私下吃飯.睡覺.....沒有的是.我不會認.當天他第四次打我.且在晚餐當著小孩的面.還趕我出去.叫我不可以回去.家裡鑰鉂還他.我的手機被他搶走.如要回去搬東西要有警察或律師陪同才可以.

目前先生從今年1月開始都沒工作.整天在家.小孩因為要上課.所以跟先生同住.平時小孩都是我自己在帶.教功課.小5跟小3.還ok.公婆未同住.公公幫小叔帶2個小孩.婆婆有糖尿病.最近才去開青光眼的刀.而且他家很擠.

在婚前我有幫我先生現在的房子當擔保人.當時我娘家有送一間房子給我當嫁妝.後來我在他有幾年沒工作.拿我的房子去貸款.說要做生意.後來也沒有.其中貸款的錢還拿去付了他現在的房貸跟管理費..全家的勞健保都是娘家在支付的(我有再娘家報薪資所得.如果他有去外面公司上班才遷走他個人的.
以前我在帶時小孩10點要上床睡覺.現在小孩都快12點才睡(問小孩他們說三個在看電視).功課竟然也不檢查叫小的寫完給大的看他只簽名.整天在家打電話聊天.女的到家裡煮飯給小孩吃.還給小孩吃xx藥.還四人同行一起去五股玩.叫小孩不可跟我說地三者有同行.我想離婚.有去法院的調委會申請調解.另外要告他們兩位通姦.大家幫我想想要如何寫通姦狀.及協調會上如何要到小孩及我的房貸錢.
更新1:

目前我回娘家住.小孩放學時我會去學校接小孩回她爸家.利用短短的10分中相處.雖然從娘家到學校約1小時(開車慢.技不如人)晚上會跟小孩通簡訊.因他爸不讓他們打給我.真希望小孩跟在我身邊.他就有第三者陪.還跟小孩亂說.說他媽只要外面的男人.還喀藥.不要你們了.......一大堆.他應該去當編劇了.這麼會幻想.

回答 (5)

2009-11-02 10:06 pm
✔ 最佳答案




外遇問題







外遇的問題,在理論上可以說是夫妻中的一方與第三者有性行為的關係。一般人都以為一定是夫妻兩人個性不合或相處不來才容易有這種現象,事實卻不盡然,臺灣的外遇問題,永遠無止盡 ??
外遇關係的形成不是三天兩日驟然而成的,經常都帶有一些「保護色」與「自然法則夫妻間有一方若有了外遇,必然引起連續不斷的爭吵與紛爭。
爭吵時對人的心境平衡影響相當的大。兩人的關係充滿「敵意」,不斷的處在警戒狀態或「備戰」狀況中,隨時處於火山爆發邊緣,對夫妻雙方傷害性都很大。
縱使有人能克服種種難題,他亦不能否認,他不希望他的兒女跟他一樣,他更不願意他的子女在長大成人後成為外遇的受害者。
然而外遇本身就是最不好的家庭教育,對子女而言,是最不好的「身教」。另一方面,由於外遇帶來家庭中的激盪,夫妻的衝突,對子女心理的影響更是可怕。
年幼時也許不顯著,等孩子長大成人後,經常會對婚姻產生恐懼感,在人際關係中有自卑感,角色認同過程中也容易有混淆不清的現象。有些外遇者一直等到十幾年後孩子們出現困境時才悔不當初。
美滿婚姻在積極方面固然需要夫妻雙方不斷的努力與付出,在消極方面,也需要雙方在觀念上知道去避免不良的誘惑與試探。
外遇問題對家庭危害甚巨,值得大家警惕。
婚姻幸福與否不能由籠統的離婚率來代表。
離婚率較歐美為低並不意味著國人的婚姻較歐美各國的婚姻幸福。婚姻幸福不幸福,或是婚姻如何能維持幸福,要看夫妻雙方的成長能力而定。
夫妻之間的誤解與衝突永遠存在,兩人卻無法去克服,最後只好以逃避的方法來處理。這些現象最基本的原因是他們的婚姻與家庭絲毫沒有成長。






什麼狀況下可辦理監護權轉移? 如何辦理監護權轉移?



已喪失監護權的一方,是否可再向法院訴請改定監護人? (即辦理”監護權轉移”)
答案是可以的。
親權行使的另一方(無監護權者)隨時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申請變更行使親權的人。
只要找出監護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將會審慎考慮是否改定子女監護權(親權)!
申請監護權轉移的一方,發生以下情形時,禁止轉移。
如:受傷、殘廢、四肢不能動彈,生活限於困頓無法扶養子女,或是因犯罪入獄而無法照顧子女,或濫用親權凌虐子女,拒絕他方探視、罹患重病,無法再照顧孩子……等。
目前有很多現象是監護權在父,但撫養子女卻是母,父根本就不聞不問的案例愈來愈多,所以就算當初協議子女的監護權歸前夫,你只要能舉證和子女生活的真實全貌,就可以提起監護權轉移的訴訟(變更監護人的訴訟),勝算相當大呢!參考網址:http://www.wanqing.biz/love07.htm
http://www.wanqing.biz/divorce17.htm
2016-03-09 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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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 1:49 am
大大安安
你有很多法律上的保障.或許是你不知道的.
現在的法旅是採證據法則.跟法官的自由心證..
我是這方面的過來人了.我經歷的或許比你多.我現在也都在幫朋友跟網友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你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跟我聯繫唷~~
祝順心~~~~
2009-11-02 10:24 pm
錄下小孩願意跟妳一起生活的意願.還有功課都由大ㄉ檢查也要錄到.第三者同行去五股玩時間地點也要錄到.通姦影片也要留下.就算告不成通姦應該也要離婚別忘記贍養費女人家帶小孩就算不辛苦也別便宜別人(老公和女人).對方一定會叫妳別讓孩子出庭.狠一點一定要讓孩子出席.否則.....像我空有探視權還不是所有花費都由我出.對方就像富有ㄉ乞丐,領有政府ㄉ補助卻不讓孩子過有三餐或有父親的生活.
2009-11-02 9: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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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5-02 00:02: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02000015KK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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