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借戶頭被凍結 憤勒斃少女 會遷涉到什麼樣的法律?

2009-11-03 5:53 am
這是奇摩的新聞

軍人借戶頭被凍結 憤勒斃少女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02/5/1u68f.html


我想知道的是這會遷涉到什麼法律??

越多越好^^謝謝!!
更新1:

請大家看完我所提供的網址新聞在回答!謝謝!

更新2:

我要的是法規 不是簡要的普遍知識 亂者勿擾!

更新3:

不好意思....那位 " 聽豬的話~才會長大喔! " 能不能用繁體中文補充回答?? 簡體我看不懂幾個字@@

回答 (2)

2009-11-03 8:02 am
✔ 最佳答案
谋杀是一项普通法罪行。如果一个人被他人蓄意以任何方法非法杀死,或使他严重受伤后死亡,则会犯下罪行。
一旦罪名成立多会被判最高刑罚(例如死刑、终身监禁或法定最高监禁年期)。

中华民国刑法第271条(普通杀人罪)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在台湾,根据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二十二章中各法条,任何人被法官判定触犯该章各法条之规定(如第271条之普通杀人罪),则法官可依该章各法条所定之法定刑去惩罚犯罪者,其该章之法定刑依其所犯之罪有: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而除主刑之外,法官亦得与从刑并判之,如褫夺公权。但法官在审判犯罪人时,可依中华民国刑法第57条作酌科或减刑之考量,如犯罪者之年龄尚未满18岁或超过80岁,依同法第63条系不得为死刑或无期徒刑,且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系可减轻其刑。即法官对于犯罪之事实,是有酌情决定权。
台湾的普通杀人罪并不完全是普通法中的谋杀罪,部分普通法下的误杀行为在台湾也被此罪名定罪。
軍人犯法,要用軍事審判法..陸海空軍刑法 第 76 條
現役軍人犯刑法下列之罪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各該規定處罰:
一 外患罪章第一百零九條至第一百十二條之罪。
二 瀆職罪章。
三 故意犯公共危險罪章第一百七十三條至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第一百九十條之一或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之罪。
四 偽造文書印文罪章關於公文書、公印文之罪。
五 殺人罪章。
六 傷害罪章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二項之罪。
七 妨害性自主罪章。

軍人犯的唯一死刑,叛亂,強盜搶劫,強姦殺人!
所以當時他所犯的罪行是:軍人強姦殺人 = 唯一死刑 .

2009-11-03 00:07:58 補充:
軍人判處相當於一般刑法加重二分之一之刑責。
2009-11-03 6:06 am
牽涉到軍法

只有槍斃而已

越多越好??

那恭喜賀喜葬儀社有生意可以賺
唸經的和尚可以賺
賣草蓆或棺材店可以賺
希望可以早日槍斃
才不會浪費國家糧食
你也可以買鞭炮慶祝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26: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102000010KK0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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