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要幫我分擔卡債,及健保分期攤還的部分...
還有生活上的開銷 + 10月的小孩要養 !
因為我要顧小朋友,無法工作 ~ 所有的經濟來源都是先生..
每個月需要繳的錢 ,已經以快超過薪水的三分之二...
對我們目前狀況是種壓力 ~ 非常吃不消....
如果想要使用 〝信用貸款 30萬 〞,來償還目前的債務...
一次償還,每個月在來付信貸的部分,這樣會比較好嗎?!
需要什麼條件呢?!
更新1:
老公本身,無使用信用卡... 目前工作滿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