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上有人以第三身的身份去張貼廣告,建議你去使用一些債務重組的服務!不是不可以!
但說實在以你提及的條件是難以達成債務重組的!
第一債務重組較為適合固定月薪達一萬元或以上的專業人士!而你的工作要計算佣金即表是收入並不穩定!祇能以你基本的底薪來估算!
第二債務重組達成的還款額不能超過收入的六成,如果祇以你的底薪去計算,恐怕難獲法庭和債權人接納!
第三債務重組的還款期一般長達五年(以你二十萬債務和薪金收入計算)!假設你在其間失業,未能繼續償債!那便會立即進入破產程序,再無第二次債務重組的機會!而你過去已償還的錢便變成毫無意義,因為你最終仍是要面對破產!
所以以你的工作性質未必能夠順利達成債務重組!債務重組基本上是適合一些收入穩定的專業人士使用,他們不希望因破產而要失去專業資格!
而且你在償清這些債務後,假設有其他的債權人出現,對方依然可以向你作出追討!但當破產令四年期滿解除後,則不管債務清還與否都無需再承擔任何償還的責任!但當然破產同樣有它的缺點,簡單的就是個人信貸紀錄要被列入信貸黑名單已是其一!
假設你申請破產,你大哥的收入跟你無關,破產者家人的資產和收入都和破產者無任何關係!即是破產管理署不會要求你的家人代你承擔債務,亦不會干涉非破產人士的所有資產!
再假設你破產後的生活費問題,理論上署方會按你申報的生活開支,去評估並釐定出一個生活費的數目給你!這個數額每名破產者都不同,要視乎各人的條件和負擔!以你的情況計算,你未結婚(應該未吧?),你可以將家中雜項支出和個人開支作出申報,當然署方有接納與否的權力!你的生活費數目應當在六千元左右!那表示你多出的薪金要上繳給署方作償債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