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如何處理共同物業

2009-10-31 8:18 am
先生向我提出離婚..我們擁有聯名物業....現時是用我先生私人户口作供款..請問如果把物業賣出吐現後, 銀行是否把全數現金直接自動過户到我先生户口? 可否要求律師樓通知銀行把賣樓現金平圴存入女方和男方個別户口? 因我覺得應該要平圴分配共同資產.

回答 (4)

2009-10-31 4:58 pm
✔ 最佳答案
可否尋求家事調解?

家事調解是為正在分居及辦理離婚的夫婦而設,旨在協助他們解決問題,讓他們可以就有關日後子女和財務上的安排,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協議。
有關人士可自行決定是否尋求家事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受過專門訓練而且中立的調解員,會在保密的情況下,協助雙方有效地溝通,並就有爭議的事宜進行協商。如有疑問,你可向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查詢。

2009-11-01 1:14 am
係可以叫律師咁做的, 因為是聯名物業......一人50%
2009-10-31 9:07 pm
離婚手續中,法庭如何決定子女撫養權.分配財產與贍養費?


申請離婚時的「三權益」:
你可以根據《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Matrimonial Proceedings and Property Ordinance):

申請子女的撫養權申請自己和子女的贍養費如果有財產,如物業、銀行存款、股票、基金,可要求離婚法庭裁決如何瓜分。離婚法庭如何決定子女撫養權:
離婚法庭判決子女的撫養權時,是以「孩子的福祉及利益(welfare and interest of the child)作為依歸,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所謂「孩子的福利」,因素包括:



‧孩子的年齡和需要
‧過去的撫養安排

‧孩子的意願
‧孩子父母撫養及照顧孩子的能力

‧孩子父母的經濟能力
‧孩子父母的行徑
妻子切勿認為自己經濟能力比丈夫弱,便打定輸數。離婚法庭考慮因素眾多,兼且比較男女雙方的優劣,例如丈夫不了解孩子,與他們少有溝通,歸丈夫會帶給孩子成長負面影響。
離婚後贍養費:
離婚法庭在判決贍養費數額時,會考慮多種因素,例如婚姻雙方:




‧各自的入息
‧賺錢能力

‧財產和財源
‧各自的經濟需要


‧孩子父母的經濟能力
‧義務及責任
‧各自為家庭幸福所作的貢獻等因素。
‧孩子父母的行徑
‧婚姻未決裂前的家庭生活水平

離婚法庭亦可以在頒贍養費令之後,在情況改變或獲得新的証據下,例如付款一方再婚以至有新的家庭負擔,重新釐定贍養費的水平。不過,不少離婚人士指出,因為離婚法庭並沒有進行調查的資源,而法律援助署的律師及不少私人律師都不會進行深入的調查,以至有一些人能成功地蓄意隱瞞財產,以達致減少贍養費的數額。
離婚手續中分配財產:
至於離婚手續中分配財產,如物業、銀行存款、股票、基金,權益分配,離婚法庭考慮雙方的金錢上(買樓首期、律師費、厘印費和供樓和非金錢上(放棄外出工作賺錢,做全職媽咪)的付出,亦同時考慮上述種因素。
2009-10-31 8:53 am
現在你係離婚,唔係死老公,所以唔係你覺得應該點去平均分配,而係在法律上你能夠可以分得到老公幾多,因為好多野,我地直覺覺得有得分,其實法律上的定義係唔一樣的,所以我覺得你的問題,應該問番你老公,如果私底下同老公有共識,咁就可以你想點就點了,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18: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31000051KK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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