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詐騙 急

2009-10-30 8:30 pm
友人在有線電視做街邊sales part time, 因找不到客人, 友人的同事就教佢做假單。後來轉行做別的行業.. 這算是商業詐騙嗎? 如果一但被公司發現 而友人早已離開了公司4~5個月 公司還會追究告友人商業詐騙嗎?
更新1:

有線電視會追究告友人嗎?

更新2:

有冇人係有線上班? 有線發現做假單真係會報警追究??

回答 (2)

2009-10-31 8:41 pm
✔ 最佳答案
行使虛假文件, 無論是作何種用途均是嚴重刑事罪行


即使有關人士現在已經離職, 但有線電視依然可以報警追究
2009-10-30 11:02 pm



管有偽造身分證
版本日期:
30/06/1997


(1)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或保管或管有偽造身分證或根據本條例發出的其他文件的偽造 本,即屬犯罪─


(a)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10年;及
(b)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2年。 (由1996年第25號法律公告修訂)(1A)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或保管或管有他人身分證或根據本條例發出而屬於他人的其他文件,即屬犯罪─


(a)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10年;及
(b)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2年。 (由1989年第56號第4條增補。由1996年第25號法律公告修訂)(2) 就第(1)或(1A)款而言,被控人如有以下情形,即被當作為保管或管有身分證、其他文件、偽造身分證或其他偽造文件─


(a) 由他親自保管或管有該證或文件;或
(b) 明知而將該證或文件交由他人實際保管或管有,或放在其他地方,不論該地方是否由他本人佔用,以上述方式保管或管有、或放在上述地方的身分證、其他文件、偽造身分證或其他偽造文件,不論是否由被控人或其他人使用,均無關重要。
(由1981年第54號第4條增補。由1989年第56號第4條修訂)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15: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30000051KK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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